【新唐人2015年10月02日訊】今天是國際音樂日。1979年10月在澳大利亞墨爾本舉行的國際音理會第18屆全體大會上,通過確定每年10月1日為「國際音樂日」,並成立相關組織。宗旨在於努力使音樂成為人類生活的基本內容,通過音樂把各國人民聯合在一起。那麼究竟甚麼是音樂,一起來了解一下。
音樂泛指任何以聲音組成的藝術,英文源於古希臘語中「繆斯女神的藝術」,《說文解字》強調「生於心,有節於外」,認為和聲音的區別在於需要透過想像和創造。
音樂的要素包括節奏、旋律、音色和配器,不同的組合使人在聆聽不同音樂時能感受到歡快、悲傷、慷慨、振奮等各種情緒。音樂還可以模擬自然界的各種聲音,讓欣賞者脫離紛擾的世界,產生回歸自然的感受。
音樂能表達人的所思所想,有目的和內涵,其中隱含作者的生活體驗和思想情懷。音樂也是社會行為的一種形式,通過音樂人們可以跨越種族互相交流。正統的音樂還能治療疾病,消除心理障礙,增進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