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最後裁決權」?習近平一招廢掉江澤民兩大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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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8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最近,有港媒披露了兩份據稱為中共「十九大」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名單,顯示中共高層已在為兩年後的換屆人事預作籌謀。日前,有海外中文雜誌發文稱,習近平如果想要在「十九大」上牢牢掌握常委人選的「最後裁決權」,就必須在此之前先廢掉兩條「江澤民規則」。

外媒:習近平必須廢除兩條「江澤民規則」

港媒《爭鳴》8月號報導稱,中共「十九大」的籌備工作共分5個工作階段,到2017年2月至9月,下屆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共人大、政協、中央軍委、中紀委、中央書記處名單將要確認。

據披露,今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召開會議,討論、審議、通過了將在2017年秋召開的中共「十九大」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據稱,習近平將出任上述兩個小組的組長。而曾經主政天津的現任政治局常委張高麗不在名單上。

與此同時,海外中文雜誌《內幕》最新一期發文稱,江澤民掌權時,在曾慶紅出謀劃策下,搞出了事關中共高層人事更替的兩大潛規則:其一,是中央政治局常委面臨換屆時,年滿67歲者可以連任,68歲就要到期下台,此即出名的「七上八下」規則;其二,中央政治局常委人選只能在「大」時更換,而不能在「幾中」時更換。

文章分析指出,習近平如果不能在「十九大」前,徹底廢掉上述兩條「江澤民規則」,就不能在中共「十九大」上具備常委人選的「最後裁決權」。如果習近平還繼續遵守當年江澤民、曾慶紅定下來的最有核心內容的規則,那他就難以成為真正超越前者的領導人,在歷史上乃至在現實中難免淪為「給老太上皇看家護院」守成之主。

習近平已變相廢掉上述「江澤民規則」?

但外界發現,其實習近平早在今年7月下旬推出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已經變相廢掉了上述兩大「江澤民規則」。

今年7月28日,中共喉舌媒體報導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已印發了題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文件(簡稱《規定》)。

外界注意到,《規定》中明確了中共黨內幹部「下」的6種渠道:①到齡免職(退休);②任期屆滿離任;③問責處理;④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⑤健康原因調整: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的,應當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⑥違紀違法免職。

同時《規定》第五條涉及「執行幹部退休制度」的問題時,提出,幹部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免職(退休)手續;而「確因工作需要而延遲免職(退休)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黨委(黨組)研究提出意見,報上一級黨組織同意」。

時政評論人士唐靖遠分析稱,《規定》中提及「確因工作需要而延遲免職(退休)」的情況,只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黨委(黨組)研究提出意見,報上一級黨組織同意」即可。這意味著在事實上廢除了江澤民時期為逼退李瑞環而制定的「七上八下」潛規則,也等於為習近平反腐最重要助手的王岐山以後繼續留任埋下了伏筆。

獨立時政觀察人士鄭經緯中接受新唐人記者採訪時則指出,儘管習近平通過審判周永康打破了江澤民時期訂下的「刑不上常委」潛規則,但真要處置現任常委還是有許多難度。而習近平出台的這個「能上能下」的新招,實質上為繞開黨內的一些陳規陋習的障礙,在必要的時候把需要處理的敏感目標挪動位置離開中樞打通了渠道。等同變相廢除了「常委人選不能在任期內更換」等,這類潛規則。

他同時表示,上述規定實際上還為一些出了「問題」但又沒到「非拿下不可」地步的官員,給出了一個「軟著陸」的出路,這對減小不必要阻力,集中精力解決「巨虎」顯然是有利的。

他認為,習近平如果真的要動現任常委,從當前的各種風聲與跡象來看,可能性最大的是張高麗和劉雲山。

近期,外界熱傳張高麗的親家才是天津爆炸案出事公司瑞海國際的真正幕後大老闆,海外博聞社更引述「北京最新消息」指「現任政治局常委中,個別人靠為前任總書記『抬轎』上位、實際能力乏善可陳者」已被列入「能下」的「能下」,明顯影射當年安排八人大轎抬江澤民上泰山的張高麗。

劉雲山最近也霉運當頭:他兒子劉樂飛操盤的中信證券的一眾高管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他的重要屬下人民網正、副總裁,也涉嫌賄賂被檢查機關宣布「立案調查」,輿論皆稱,北京當局針對劉雲山「剪裙邊」的行動已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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