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安縣939人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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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8月21日訊】據明慧網統計,從五月到八月十八日為止,吉林省農安縣共939人(857案例)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他們通過郵局EMS快遞、郵政掛號信、網上投遞等方式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送交刑事控告狀。

明慧網報導稱,這些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的民眾,僅僅是因為自己或者家人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就被綁架、抄家、勞教、非法判刑,在非法關押中,被電擊、遭受各種酷刑等迫害。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到八月十三日為止,明慧網已收到總數逾十四萬六千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副本。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高振剛被非法判刑九年、多次遭暴力迫害

高振剛,男,四十四歲,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裏曾被非法拘留一次,勞教一年,並被非法判刑九年,多次遭受暴力迫害。妻子帶著一歲半的女兒,生活艱難,並曾兩次被非法拘留,最後含冤離世。

他在控告書中講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農安縣公安局和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把我綁架到市公安局。零下二十度的天氣,警察扒光了我的衣服,綁在老虎凳上,打開窗戶刮冷風,並往我的頭上澆水。整個身體冒著氣,劇烈抖動,手銬和老虎凳發出嘩嘩的響聲,從晚上九點鐘一直持續到早上三點多,期間用電棍電,鐵棍打,拳腳,各種酷刑,真是讓人都有求死之心。逼問我跟誰接觸。認不認識某某某等。因我不回答,第二天晚上又繼續迫害,連續三天。



酷刑演示:老虎凳(明慧網)

送到長春市鐵北看守所時被拒收,因為我整個人的雙臂、雙腿都是紫黑色,腿腳都腫的人已經無法行走。被收下後又把我砸上鐐子又拉上(就是用腳鐐把雙腳銬上,在用手銬把雙手和腳鐐銬在一起),整個人就像是一隻蝦米一樣佝僂著,無法脫衣服,無法上廁所,就是小便也要有人給你解褲子,大便要別人幫你擦。而且由於整個四肢都無法動,兩天過後,所有的關節就都開始酸痛,痛苦是讓人難以忍受的。在看守所期間又被提審、折磨、坐板、強制轉化,逼迫放棄信仰。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明慧網)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號,我被送到吉林監獄,在包夾、株連、強迫勞動、強制轉化、嚴管、關小號、酷刑折磨下,度過了九年的牢獄生活。

在我被非法判刑期間,妻子一人帶著已經一歲半的女兒,孤兒寡母的把孩子拉扯大,生活艱難。我妻子也曾兩次被非法拘留,這場迫害給我妻子造成巨大的魔難和壓力,最後含冤離世。」

丈夫被迫害致死 女教師孫士英多次被非法關押

楊樹林鄉女教師孫士英,五十五歲,從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六年裏,孫士英及其家人遭受到了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幫兇的嚴重迫害,致使家破人亡,居無定所。其丈夫王啟波曾被中共當局非法開除公職(農村信用社職工),被多次綁架、騷擾、抄家、洗腦迫害,三次拘留,一次勞教,判刑七年,慘遭酷刑迫害後冤死獄中,年僅四十七歲。孫士英曾被非法拘禁兩次,劫持強制洗腦兩次,拘留三次,勞教一次,並被非法開除公職至今。

她在控告書中寫到:「在洗腦班裏被強迫讀誹謗大法的報紙,坐水泥地,在校園跑步,晚上不讓睡覺,煉「頭頂抱輪」到半夜。一九九九年十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回家後就被學校停發工資,學校專派三名教師換班到我家上班監視我們。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開除公職,不讓上班,至今沒有正式文件。

二零零三年三月當地派出所警察用工具將我家門鎖撬壞強行將我綁架,家被翻得一片狼藉。公安局一警察用橡皮膠棒將我臀部、兩腿、兩腳打得青紫,又將我銬在後面的兩手向前掰。在拘留所裏繼續提審毒打我,將我頭髮拽掉,用拖鞋將我抽打倒地。後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十天被放回。

同年十一月當地派出所又將我綁架,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非法加期五天。在勞教所期間被迫每天十四、五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收工後不讓睡覺,逼迫彙報思想轉變。為強迫我放棄信仰,大隊長用皮鞋踢打我,用電棍輪番電我,電了一下午直到電棍沒電,叫囂去別的大隊借電棍。一直連續幾天後,使我兩腿、腳發熱、電麻、僵硬、疼痛、上下樓吃力,從此我日漸消瘦,在身體行動艱難的情況下,生產大隊長還逼迫我勞動。」

父母遭迫害,二個孩子受歧視、退學

伏龍泉鄉李秀華,女,五十四歲,修煉法輪功以前患有肺結核、偏頭痛、胃病、美尼爾綜合症、風濕病等多種病症,修煉後都不藥而治。同時,修煉中用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要求自己,不但自己身心受益,也使家庭變得和睦。然而只因堅持信仰李秀華被非法劫持強制洗腦三次、拘留五次、勞教一年。全家因修煉法輪功被迫交罰款及伙食費等近兩萬元。

她在控告書中講述了自己及家人被迫害的事實:「我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罰款、關洗腦班迫害,丈夫也因我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七十五天,在這期間,伏龍泉電視台在拘留所、洗腦班給我錄像,在當地電視台播放好幾天,名譽上搞臭我。

兩個孩子一個九歲,一個十一歲,父母都被非法關押,不但沒人照顧,學校還讓兩個孩子污衊大法,還受到老師學生的歧視,兩個孩子在精神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後來被迫放棄了學業。當地派出所警察去家裏非法抄家時,孩子阻止被打的臉都腫了。還有一次,我們夫妻倆被懸賞一萬元通緝,被迫流離失所。

丈夫曾被勞教兩年,我被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隔一段時間就會抽血化驗,不服從者就用電棍電。每天還超負荷勞動十四小時以上,糊航空盒、粘蝴蝶,直到解除勞教。母親、公公、婆婆因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相繼含冤離世;丈夫也因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壓力,開始喝酒,放縱自己。

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這場迫害給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無法彌補的身心痛苦和經濟壓力。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的家庭肯定會很好。」

六十八歲的佟仁華被非法拘留四次,被勞教折磨

佟仁華,男,六十八歲,長春輸油公司農安輸油站工人。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特別嚴重的有胃病、肩周炎,全身哪都難受。九五年九月學法煉功時間不長,疾病不翼而飛,全身非常輕鬆。從此嚴格按大法的要求處處都做好人。工作中不貪不佔,主動承擔工作,使單位領導和同事都認同大法。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佟仁華被非法拘留四次,被勞教兩次,一次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被以各種名目勒索近萬元錢。

他在控告書中講到:「在拘留所裏每天吃發霉的窩頭,有泥的菜湯,長綠毛的鹹菜。強迫幹活挑豆子,被細竹條抽打,戴手銬腳鐐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與妻子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綁架,第二天被送遼寧阜新看守所,因拒絕報名,被編號為760。關押期間被用單腿蹲、拔眼眉、電棍電、灌食等迫害。被農安縣接回後非法勞教一年,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因身體檢查出高血壓勞教所拒收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懸掛 「法輪大法好」條幅時,又被非法綁架,勞教一年半,送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在勞教所時被強行勞動幹重活、限制上廁所、洗漱,而用刑事犯人包夾我們,讓刑事犯打我們,我被犯人打電炮,惡警打耳光,刑事犯人毫無顧忌的勒索我們的食物。 由於我不放棄信仰,勞教所意圖將我交給當地六一零非法組織繼續迫害,後我被非法加期近兩個月。」

八旬老太遭受的酷刑

八十二歲的老人郭秀芬女士,曾患有頸骨增生三節、腰椎盤突出、腦供血不足、低血壓、美尼爾綜合症等,自九六年喜得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甚麼家務活都能幹了,心胸也變得開闊了,生活上也沒有煩惱了。然而,這位老人在過去的十六年裏曾被非法綁架過六次,並遭受酷刑逼供。因修煉法輪功,被搶劫的錢財物等有十多萬元。

郭秀芬老人在控告書中講到:「二零零三年三月份,農安縣公安局政保科警察在大街上把我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裏三天,遭到坐老虎凳迫害,將我的手背在後面銬上,腳綁在老虎凳的腿上,前胸用鐵棍叉上,一點都動不了,坐了一天一夜。



酷刑演示:老虎凳(明慧網)

第二天來兩個警察對我逼供,我不配合,他們就用我的呢子衣服把我的頭包住,不讓喘氣,時間一長我就休克了。他們就用冰冷的水往我頭上澆,把棉褲都澆透了。

第三天把我送到農安看守所,那時我的身體特別不好,四天沒吃東西了又吐了一天。晚上又給我戴上黑頭套,用車拉到長春刑警一大隊刑訊逼供,他們拿來電飯鍋的電源線摺疊起來,用電插頭那面使勁的往我頭上打,把電插頭都打碎了,蹦了一地。期間警察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甚麼也沒找到,一個月後把我放回。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我被農安縣和長春兩地警察共二十多人綁架,並被抄家。這一次我家被洗劫一空,所有的個人財產、物品、養老金等共十多萬元的錢物全被搶走(現已有部份歸還)。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農安警察翻牆強行進屋,又把我家翻個底朝天搶走我的物品,把我綁架到公安局非法提審了一天,送到長春雙陽第三看守所時體檢不合格被放回。」

李民被非法拘留兩次,勞教一次,遭酷刑折磨

李民,男,五十四歲,曾被非法拘留兩次,勞教一次,多次被騷擾、抄家、勒索罰款,酷刑折磨迫害。他在控告書中講到:「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農安國保在家綁架,後遭到刑訊逼供,被用鐵卡扣皮帶抽,拳打腳踢,塑料袋套頭等迫害。一個月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後又被加期兩個月。在這期間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每天都有兩個人看著,幾乎是每週都要給我用刑。我曾被勞教人員踢腰眼,導致馬上就不能動。在零下二十七度以上,被脫光衣服坐在床上,把窗戶打開冷凍。因制止勞教所舉行誹謗法輪功的大會,被一群勞教犯人拳打腳踢,被電棍電。當時被打斷了兩根肋骨,頭部打得變了形,滿臉流血。在這種情況下,還讓我坐兩個小時的板,每天只能睡兩個小時,這樣的迫害一直持續了九天。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明慧網)

二零零二年春天時任吉林省省長的洪虎到朝陽溝勞教所,揚言要達到百分之百的轉化率,當天下午勞教所開始對大法弟子進行又一輪的殘酷迫害,整個勞教所就像殺豬場一樣,對大法弟子動用各種酷刑。當時對我用的刑有兩股鐵線擰成的鞭子、三角帶、籐條、竹板子。這些刑具逐個用過之後,把水泥地澆上水,然後讓我把衣服強行脫掉,在戴上手銬、腳鐐,然後用電棍電,就像烙餅一樣,地上一直冒著光,那種感受真是用語言無法表達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在勞教所期間,我的身體被迫害的非常糟糕,有一段時間每天都便出大量的鮮血,全身無力,這種情況下被強制幹活,幹不動被管教指使刑事犯用鐵鍬往身上砍,後又讓我到十幾米高的土堆上暴曬了一天,當時是三十多度的高溫。在這兩年多裏,我就是在這種高壓之下走過了七百八十個日日夜夜,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

三十六歲呂曉微遭到十次綁架迫害,數次騷擾、抄家

燒鍋鎮呂曉微,女,三十六歲,曾被剁排骨、剁魚的菜刀把頭部砍了數刀,有九個刀口能看得清,拳頭大小的頭皮被砍爛……刀傷所致的偏頭痛、心絞痛,還有胃痙攣、腰疼、腿抽筋、腳後跟皸裂等病症,自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七個月,所有病狀全部消失。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呂曉微遭到十次非法綁架迫害,數次騷擾、抄家、企圖綁架。

她在控告書中寫道:「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一次被當地派出所問到是否去北京上訪,說沒想好呢,我和母親、姐姐就被綁架到農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並被勒索三千元。一九九九年初冬,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女警綁架到懷柔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勒索伙食費一百多元。十多天後燒鍋鎮派出所又將我綁架,非法拘留四十多天,這次我家人被勒索、搶劫錢物近萬元錢。拘留期間被打耳光、用竹條抽打、冷凍。

二零零零年七月,我和姐姐又被綁架到農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然而公安局已經密謀非法勞教我一年,因我絕食身體極度虛弱,把我放了,出去後我一直流離失所在外。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九我又被綁架,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四個月十七天,補足上次非法勞教一年的期限。

二零零三年我在外打工,被人構陷,遭綁架後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八年七月被梨樹縣喇嘛甸鎮派出所綁架,後我成功走脫,流離失所很長時間。二零一二年十月我又被燒鍋鎮派出所綁架並抄家,絕食六天後親人把我接回。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去農安縣拘留所探望親人又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被水澆、煙嗆、皮鞋踩臉等迫害。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我在家中被農安縣國保和燒鍋鎮派出所合謀綁架,劫持到長春奮進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因我不配合,又把我送回農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

女教師孟傑多次被警察綁架、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多年

開安鎮中學女教師孟傑, 通過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和家人、鄰居、同事都能和睦相處,在工作中兢兢業業,領導分配甚麼工作做甚麼工作,都無條件的做好,不再像以前一樣斤斤計較了,遇事為別人著想。對好生、差生一視同仁,中考時,都能取得讓家長、學生和學校滿意的成績。 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公職,曾多次被警察綁架、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多年。

孟傑在控告書中講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開安鎮政府、派出所、中學多次到學校或家裏逼迫簽字,有時二十四小時派專人監視,並騙走了我的身份證。甚至開除公職後,到我打工的地方去騷擾。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懷柔縣看守所十一天。

二零零一年末,農安縣教育局長制定文件,對煉法輪功的老師一票否決,將我開除公職,取消教師資格,停發工資,我們曾到教育局去找,負責人又構陷說我們自動離職。至今我的所有教師工資及教師待遇被非法剝奪。二零零三年,開安派出所把我綁架到興隆山洗腦班迫害二十餘天。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半夜十二點,我正在睡覺,農安縣派出所長與農安縣國保警察跳牆入院,先撬開窗戶,用大棒將窗戶鋼筋別彎,把窗戶打開,把我家房門踹出一個洞,門鎖踹壞,破門而入,強行非法搜查。搶走大法資料,並把我綁架到農安縣拘留所,後送往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

這次我從家中被綁架時,家中只剩下十四歲的孩子無人看管,後來被好心的叔叔收留,孩子從小生活在警察騷擾、綁架的恐懼中,精神、心靈受到極大傷害。勞教一年期滿後,給我非法加期十天。勞教所通知當地派出所和六一零將我接回,並強迫我到派出所簽不煉功保證,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六十四歲韓淑芹被非法勞教兩次、騷擾不斷

韓淑芹,女,六十四歲,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以前患有:心律不齊、心臟病、腎結石、胃潰瘍、胃炎、胃二度下垂、月子病、腰腿痛、神經衰弱、虧氣虧血、關節炎、氣管炎等多種疾病纏身。每天在病痛中煎熬,時常有輕生的念頭。修煉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勁,重新燃起生的希望。

然而卻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經常遭到警察的騷擾、抄家、綁架,曾被兩次非法關押,兩次勞教迫害。

她在控告書中講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上農安縣政保科科長劉尚寬把我從煉功點帶到縣招待所非法關押了四天。一九九九年末我又被刑事拘留六十八天,後又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四天。二零零零年二月的一天,我被德彪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每天五點起床幹活,吃飯十分鐘是休息,晚上十點收工,有時還要加班到更長時間。

二零零一年初我在松原又被綁架,在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被抄家搶劫,我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因不配合她們,在勞教所裏經常被叫出去挨收拾。倆個包夾寸步不離,不許亂動,不許說話,不許亂看,完全失去了一個人的自由。白天幹活晚上轉化談話,不轉化就挨打、電棍、加期等迫害。我身體每況愈下,因不讓煉功、每天超負荷勞動,吃的菜豬食味還沒油。導致我心臟痛、胃下垂,有時疼得我就像心臟的弦要折了一樣,每天都在這樣艱難的痛苦環境中煎熬著。

在我離家二年裏,警察以查戶口名義騷擾,丈夫因打擊太大,掉進深溝裏,在家躺了五天動不了,沒吃沒喝,後來鄰居路過給買了一個麵包吃。由於警察經常到家騷擾,母親接受不了這種恐怖的迫害,在驚嚇中抑鬱成疾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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