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小留學生凌虐同學 監護人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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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8月20日訊】有消息說,羅蘭崗中國留學生凌虐同學案的受害人劉怡然可能會提起民事訴訟,向打人者及其法定監護人索賠。索賠金額要看醫療帳單而定,因涉及故意毆打,受害人可要求十倍懲罰性賠償,有可能會超過數百萬美元。

此案共有12人被起訴,6人被逮捕,其中三名成年被告為翟雲瑤(Zhai Yunyao),楊玉菡(Yang Yuhan)和張鑫磊(Zhang Xinlei)。7月27日開庭時,張鑫磊的父親曾經表示,其子只是後來被叫去圍觀,真正打人的已經逃跑回中國。而另一次庭審中的2名涉案少年已經認罪,其中一人承認自己遞燃燒的香菸給他人行兇,被判入少年營7到9個月。

聖蓋博律師劉龍珠說,在美國打人就是違法。劉怡然不僅可以告打她的小留學生,還可以告未成年小留學生的監護人,因為根據加州民法1714.1,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傷害,其父母或監護人不能免於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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