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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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7月25日訊】據明慧網報導,到七月二十三日為止,十萬三千餘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訴江大潮氣勢洪大。近期,原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工程師張燕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儘快將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主要成員抓捕歸案,提起公訴,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張燕蓉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被非法抄家三次;非法拘留二次;在北京被非法關押四次;被非法判刑九年,家無寧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被控告人江澤民口頭密令、授意指揮下,各級「610辦公室」操縱公、檢、法、安全、武警等機構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十多年來,經核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超過三千多人,至少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強迫勞動,數千名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眾多無辜法輪功學員遭到酷刑、失蹤、虐待;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610辦公室」或政府、企業設立的「洗腦班」進行邪惡的「轉化」(以暴力、虐待為手段強制其改變對法輪功的信仰),遭受精神和肉體雙重迫害;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還受到政府官員經濟上的敲詐勒索、被逼迫失業、失學、離婚或流離失所等。

下面是控告人張燕蓉陳述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江澤民及其幫兇迫害的基本情況:

控告人自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因腦梗塞麻木的肢體完全恢復了健康;支氣管哮喘,心律不齊等各種疾病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修煉後,懂得了要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要為別人著想,要做到無怨無恨,無私無我,沒了仇恨,沒有了爭鬥,自己活的開心,幸福,家庭更和睦了;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得失,得到同事們的好評和單位的獎勵。

一、上訪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廣播,電視同時報導「取締法輪功」,並誹謗、誣陷法輪功,我去四川省政府上訪希望澄清事實。因為經歷過一九八九年「六四」(那時在北京出差,我在北航進修),去上訪能不能返回不得而知,由於丈夫在外打工,臨行前把家裏的鑰匙、銀行卡都交給了妹妹,把小孩也託付給了妹妹,我去到四川省政府。當我們排著整齊的隊伍走向省政府,不等我們開口,早已準備好的全副武裝的警察把我們綁架,集中關押進成都奧林匹克體育場。體育場的高音喇叭反覆播放著誣陷大法,誹謗李洪志先生的謊言,一直到晚上八點。各地學員在恐怖的氣氛中被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帶回。警告不允許煉法輪功,不許集會,不許……,講的都是違反憲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話。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被便衣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答「是」,就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北京天安門公安分局地下室。我們告訴警察修煉大法後身體的變化和心態的改變,道德的提升,告訴他們修煉大法只是為做好人,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後來被轉成都駐京辦關押,當時的駐京辦主任是史小清,提審人是馮學偉。十二月九日被非法押回成都,直接送戒毒所迫害,後又轉到成都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成都九如村)。我們被押送回來時,坐的是硬座,可直接從工資裏扣了一千二百元車費。

從此以後,再無一刻寧日。

二、被迫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成飛公司的高音喇叭每天定時播放我「所犯錯誤和處理決定」,持續一個月。單位因我不放棄修煉,停發我工資,非法搜走我的身份證,給我留廠察看處分。每天都有上面的人找我所謂「談話」,從部裏到總公司再到單位(成飛總工藝),要我曉知利害,放棄修煉。我就一直跟他們講大法的美好,我是如何身心受益,我們只為做好人,沒有任何政治目的;也講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天反覆講,大多數人不再逼我放棄修煉,只是我單位的支部書記呂彪對我堅持修煉不能理解,斷言我若不放棄就是家破人亡。每天安排倆人守我,對我的行動嚴密監控;還對我家人施壓,要家人逼我放棄修煉。我公公知道說不動我,就天天打電話給我妹,要妹妹勸我放棄修煉,電話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干擾得妹妹無法工作,最後只得對我公公說,我姐的身體不煉功又不行,您要怕她影響姐夫,就勸他們離婚吧。我公公再無話可說。呂彪又三番五次到我丈夫上班的地方向他施壓,要他配合逼我放棄修煉。我丈夫心地善良,見他們這樣逼我,他就擔心我會被逼瘋。

天天被監控,工作又特別緊張,加班加點,還不發工資,我也忍了。處長張平對我說,因為我,大家幹的再辛苦,單位也評不上先進,還要被扣獎金。他和呂彪都被扣了。呂彪說因為我去北京,他都寫了九遍檢查了,你還是辭職吧。我丈夫對我說,辭職吧,我養活你!就這樣,在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被迫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今單位對我沒有一分錢的補償)。

三、又三次上訪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金水橋上拉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警察抓捕,關進天安門公安分局,後又轉到懷柔、昌平看守所迫害。為避免牽連和加重迫害,我沒報姓名地址,絕食。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不敢收。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上拉「法輪大法好」橫幅被抓捕,關進天安門公安分局,遇同修朱均秀。後轉送順義看守所關押。在順義,預審的惡警變著花樣折磨,威逼,利誘,恐嚇,也沒問出我們的姓名,地址。我們就一直跟警察講真相。一週後,因看守所的食物全體被押人員中毒,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把我們放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孩子學校放假了,我就帶他同去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上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惡警暴打,被強行拖進警車後,又被惡警用膠皮棒狠打頭。兩臂被打烏紫,頭象打的裂開似的,後被關進天安門公安分局。同行的有王孃,朱均秀等同修。我不講姓名、地址。當晚十點不得不把我和孩子放了。

四、兩次被警察破門而入綁架

二零零一年元月,正在家做家務的我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丟下年僅八歲的小孩一人,聽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哭著喊媽媽,毫無人性的惡警把我強行推上警車,送成都市看守所(成都市寧夏街),非法刑拘一個月。事後得知,為造自焚偽案,提前兩天把榜上有名的堅定修煉的人都抓進看守所。

當時的看守所根本裝不下突然增加的這麼多人。一間監舍十五平方米左右,要關四十多到五十多個人,根本無法躺下,晚上惡警強迫每個人必須躺下,躺不下就強行按下。鋪板上的人像刀片一樣,必側身,一個緊貼一個,沒有一絲縫隙,呼吸都無法正常。鋪板下窄窄的過道,墊鋪板的磚孔寬六十公分左右,要塞進五個人。下面的人上半身睡在過道上,下半身在墊鋪板的磚孔中。這就是俗稱的「睡刀片」。真的是酷刑,每天全身劇痛。

二零零一年七月,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到青羊宮派出所,搜走身上現金九百多元。後被市公安局馮學偉提審,被威逼恐嚇無果,在留置室關了一天一夜後,被送龍泉看守所。押送我們的警車在飛速行進途中發生事故,把一位同修摔出了警車。我和另一同修得以逃離。

此後警察包圍了我的家,我被迫流離失所。愛人在家不敢開燈,不敢大聲說話,天天被警察監視,精神受到及大壓力和傷害,直接影響到他身體健康和性格。

五、被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在同修朱均秀租房內,我被金牛區公安局警察綁架。搜走了身上的現金七千多元,把我和同修高光成及同修朱均秀的姪女一同關進成都市看守所。(看守所新建在郫縣安靖鎮)惡警奪走了我們的速印機、電腦、刻錄機、空白光盤等設備、器材。

二零零二年十月上旬,被從看守所提外審一週。從看守所一出來,腦袋就被套上黑口袋,辨不清方向。警車行駛一段時間後,由兩名警察架著走下警車,來到一棟建築物,走上台階,走過通道,進入房間,才被摘下眼罩。房間裏面的物件都沒有任何標識。我被雙手銬在座凳上,開始了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的刑訊逼供。可笑的目的卻是要我說出組織者、領導者,告訴他們做這些事都出自於我自己的心願,他們不信。

幾十個警察連軸轉,輪班審,每天二十四小時不歇。不讓閤眼,更不讓睡覺,用高瓦數的強光燈直射眼睛,實在撐不住一閤眼,就會被惡警用髒擦布浸水打眼睛,挖眼睛。後來得知,那個刑訊逼供的黑窩是邪惡的610設在「白芙蓉」賓館裏一處不為人知的場所。

在被酷刑折磨,手銬都嵌進了肉裏,一週後被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經歷九死一生,最後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陷害,被判刑九年(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04)成刑終字第190號),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被押往簡陽養馬河四川省女子監獄,失去人身自由,從肉體和精神上進行迫害。

進到監獄這個黑窩,面對的是超負荷的勞動和強行轉化。邪惡的目的是讓修煉人放棄修煉,採用的手段是綁架所有的在押人員。邪惡告訴你被關押的監舍、監區的其他服刑人員,因你煉功要加她們刑。那些都是重刑犯,盼著能早點回家,聽到「加刑」是哭聲一片。之前也跟她們講真相,她們也知道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大法弟子是受迫害的,但是在邪惡的恐嚇,威逼下,她們開始罵大法,罵師父,罵修煉人自私。為了她們不再造業,為了她們能有得救的機會,我不再堅持在監獄煉功,被迫寫下了在服刑期間不煉功的保證。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恥辱。

在監獄被迫害期間,精神、身體時刻承受著雙重壓力。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丈夫至今都一直為我擔驚受怕,既擔心我被迫害,又擔心迫害會牽連到孩子,愁白了頭。

從監獄回來後,派出所的警察逼迫我寫思想彙報,不寫就牽連家人,找我妹,找我丈夫麻煩,搞得他們不得安寧,整整監控了五年。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賠償我及我家人一切經濟和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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