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誰供出了最高院副院長奚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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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中紀委網站突然發布消息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奚曉明落馬令輿論嘩然,因為他是「十八大」之後的最高院「首虎」。不難發現,即使是當下最流行的拼音輸入法當中也未錄入奚曉明的姓名,可見,他平日有多低調。

一個行事異常低調的副院長,為何能進入中紀委的法眼?局外人不得而知,只能通過已經被媒體披露過的信息來進行推斷。奚曉明的落馬,沒有出現任何前奏。再說了,公眾怎麼也想不到,中國的最高級審判機構至今還存在一邊道貌岸然地執法,一邊又偷偷摸摸地犯法的「偽君子」。不過,《財經》雜誌次日的一篇報道卻讓人恍然大悟。

該報道稱,奚曉明與山西商人張新明過從甚密。張新明起家於煤炭,在山西商界曾幾次沉浮均化險為夷。由張新明引發的一系列訴訟曾廣受關注,主要是圍繞大寧金海煤礦產權的歸屬爭議一事,有關此事的糾紛曾上訴至最高法院。其中,最高法院(2011)民二終字第76號判決即與此項糾紛有關。當時的奚曉明就已經貴為副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委員了。

奚曉明既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便可以斷定,他的違法行為與收受賄賂有關。張新明曾在金海煤礦產權案上與奚曉明有交往,而判決結果則明顯對張新明有利,讓對方不服卻又在最高法辦成鐵案後無力回天。很可能,張新明曾賄賂奚曉明,再就是,張新明在山西境內參與了諸多違法活動,他需要高官為其撐腰,因此,在上述案件判決過後,很可能還會時常打點奚曉明,讓奚曉明充當其保護傘。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縱然張新明手眼通天,在習近平「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誓言下,在王岐山主持中紀委工作後,張新明也只有束手就擒、鋃鐺入獄的份。去8月4日,張新明被有關人員帶走調查,此後引發山西官場地震,讓山西官場成為反腐風暴眼,並波及河北官場。據傳,原山西省委常委陳川平、聶春玉,都是是張新明為自保而招供出來的。

王岐山擔任書記的中紀委,集中了一大批反腐戰線的精兵強將,有了張新明這條「重要線索」,便不會輕易放過任何順藤摸瓜的機會。按照常理,奚曉明這樣身在最高法的腐敗官員並不容易被發現,更不容易被調查,迄今為止,最高法只落馬了兩名副院長,前一名是黃松有,落馬時間是在五年前。

逐利是商人的本質,作為山西首富,張新明在被有關人員帶走調查之後,最核心的追求就會變成自保。為了自保,他寧願供出所有與他有牽涉的尚未落馬的官員。奚曉明能夠進入中紀委的法眼,並最終被拿下,最大的可能仍然是張新明供出所致。當然,僅僅靠張新明的供述是不夠的,中紀委肯定還會徹查奚曉明的其它違紀違法行為。等到水落石出之後,奚曉明便有了今天這個命運的巨大轉折點。

奚曉明的落馬為那些尚未落馬的曾與或者正在與商人勾肩搭背、如膠似膝的官員敲響了警鐘,「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收受了商人的髒錢,為其辦過贓事,遲早會有露出馬腳和被紀檢部門打回原形的那一天。奚曉明的落馬證實了中紀委此前反腐不減力的承諾,相信在今年剩餘的時間裡,中紀委還會為公眾奉上一桌桌可口的「反腐大餐」。

2015年7月13日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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