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這些案例說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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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日,明慧網有這樣的一篇報道《大連市中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宣告失敗》。報道說的是,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審判庭一庭對法輪功學員王秀香非法開庭。開庭的陣容倒是蠻大的,法官的位置上坐著四個法官,參加審判的中共人員共有八人,可這些人都著便裝。王秀香嚴正告訴在座的人:法輪功不是邪教!師父叫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你們說哪裡邪?……法輪大法是宇宙的大法,大法師父是在救度眾生。法院要求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時,老人寫了:作廢。一個女法官說;走吧,走吧,快走吧!你老伴兒早在大廳里等著你呢,趕快回家吧!

要在以往,那些法官開了庭就得判。可現在,法官開庭著便裝,這和中共的要求完全相反。他們用自己的著裝告訴世人,他們雖然坐在法庭上審判法輪功學員,其實他們也是被迫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本來就是非法的,他們穿便服而不著法官袍的用意就在於此。為什麼要坐四個法官呢?明擺著是大家都不願接法輪功的案子,可案子壓下來了,還必須得走這麼一個形式,乾脆是功是過大家分攤,上頭追究責任誰也跑不掉,以後法輪功得到公正對待時,今天的功勞每人也都有一份。

當然,不同的法庭判決的結果儘管相同,可採取的方式卻不可能一樣。例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有這樣一篇報道《河南淮陽縣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後回家》,說的是五月二十五日河南淮陽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憲淮二審開庭,十多分鐘就結束了,開完庭王憲淮在上車時還高喊:「法輪大法好!」體檢時,王憲淮血壓一百八十,還有幾樣病,看守所不收。一審的審判長馬駿說:是送你回家還是叫你家裡來人接你?王憲淮說:我自己打車回家。最後家裡來人把他接了回去。

要知道,王憲淮一審已經被判了三年,可一上訴竟然就讓回家了。對於一般的刑事案件,也確實有上訴後改判,或被無罪釋放的,而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案,「610」從來堅持的就是維持原判。可如今王憲淮竟然在上訴後什麼也沒說就讓他回家了,這樣的變化不可謂不大。

還有一個案件。今年四月八日上午九點,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吳瑞庭、朱瑞敏在營口市西市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朱瑞敏在法庭上念自己精心寫的辯護詞:煉法輪功無論從中共的憲法和其它法律來講都合法,我沒有錯。由於公訴人不能從法律角度上反駁當事人,非法庭審進行一小時左右,法官宣布本法庭不能當場做決定,由合議庭研究決定,隨後草草收場。吳瑞庭坐著檢察院的車,朱瑞敏坐著公安局的車,回到營口市看守所。到那裡,看守所的醫生給他們體檢,說:身體不合格,等病情穩定再收。這時,公安局的人對檢察院的人說,你還把他送回去。檢察院的人說,人我不能拉,拉回去往哪放?領導就叫我把材料拿回去。公安局的人說,你們檢察院要判人家刑,你不拉誰拉?雙方互相推諉著,都搶先揚長而去。一看這情形,看守所的人也躲了。結果誰也不管兩位老人了,吳瑞庭、朱瑞敏夫婦就自己找車回家了。

這些案例說明什麼?一是說明迫害法輪功確實不得人心;二是說明明白真相的公檢法人員越來越多;三是說明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政策正在被拋棄。「610」人員不是強制公檢法的人員必須枉判法輪功學員嗎?可是如今這些法官、檢察官堅持了正義、堅持了良知,不判又能怎麼著?

那么這樣的局面誰最不願意看到,當然是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里的那些人了。就包括已經被逮捕或判了刑的周永康、薄熙來、蘇榮、李東生們,他們要是得知這樣的消息,必定會被驚呆的。迫害的元兇江澤民就更不用說了,自己立下的政治遺囑不讓為法輪功平反,怎麼在自己還沒死時鎮壓就推行不下去了,這不明擺著是讓法輪功學員控告自己、清算自己的罪惡嗎?驚醒的是哪些人呢,是那些偏聽偏信了中共的謊言,一味迷信中共的愚頑之人。現在時事已到了這一步,還不聽法輪功學員的良言相勸,難道非要等著和中共一起下地獄嗎?希望被驚醒的中國人,認清形勢,分清是非,站在正義的一邊,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不要為一時的糊塗錯失了千載難逢的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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