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大潮高漲之際 人大審議憲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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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6月26日訊】(新唐人特約記者謝東延報導)就在民間控告江澤民大潮湧現之際,中共人大常委會於6月25日審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該草案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需公開向憲法宣誓,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卻沒有要求忠於黨。中國問題專家認為,這是當局首次公開在表面上沒有要求向黨效忠,而且宣誓維護憲法就會包括維護憲法中第36條的「信仰自由」,在這個時機提出來就非常「巧合」了。

人大審議憲法宣誓制度 誓詞沒有「忠於黨」

6月24日下午,中共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所作的關於《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內文簡稱《草案》)的說明。25日下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草案》。

草案規定,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一府兩院」任命的工作人員,包括中共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軍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等在正式就職時要公開向憲法宣誓擁護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同時統一使用誓詞中有「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外界注意到誓詞中卻沒有「忠於黨」。

美國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表示,這是當局首次公開在表面上沒有要求向黨效忠,以往這種宣誓性的形式,「忠於黨」從來是擺在第一位的,這是一種明顯的變化,而且這是人大立法性制定的一個制度。

北京時局觀察員華頗先生認為,這個向憲法宣誓,沒有向「黨效忠」,這還有待觀察,因為現在經過多次修改的憲法明文規定要堅持中共的領導,而且甚麼馬列、毛思想、鄧理論、三代表等都被寫進憲法中了。如果憲法中的第35條規定的民權、第36條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不能落實,那就沒有甚麼實際意義。

石藏山分析認為,這是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有關「依法治國」、「司法獨立」等司法改革等在向前推進,至於憲法中有關堅持黨的領導等規定,並不是不能改,不排除將來會有變化,至少現在在表面上不再像以前那樣「忠於黨」了。

據悉,目前有部分地區法官、檢察官、人大常委官員就職時已經實行向憲法宣誓的儀式。

過去一個多月 近萬人控告江澤民

據明慧網報導,在中共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前的2015年5月至6月18日,明慧網已收到近萬人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副本及相關控告訊息,而且以每天數百人次增長。其中許多人是主治醫生、大學教師、企業家、法官、建築師、工程師、軍官等社會主流精英。與此同時,大陸多地包括北京街頭均出現「全球公審江澤民」標語。

目前,民間大規模的控告江澤民在國內外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三位加拿大國會議員在接受明慧網採訪時表示,他們支持民眾控告江澤民。其中國會議員朱迪‧斯格諾(JudySgro)表示,「越多的人提出控告,世界各地支持法輪功的聲音越多,到一定時候,指揮迫害的元凶必將為他對無辜人民所犯的罪行負責。」

政治評論家胡平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他很支持民間這種大規模的訴江行動,認為這樣的訴江潮對其他受害群體也有互相鼓舞、互相支持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據明慧網報導,大陸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分別給家屬院裡幾位在當地都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退休老幹部看了他控告江澤民的信。這些老幹部看完控告狀後都表示支持,有的還為這位法輪功學員曾受到的非人迫害流淚。

分析:當局再點江澤民的死穴

石藏山表示,習江鬥的核心問題就是法輪功問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連中共自己的法律都違反了,江澤民政變集團謀劃對習近平的政變就是害怕「依法治國」。所以,在習近平提出「憲法夢」「依法治國」後,雙方進行了多次的較量。現在人大審議憲法宣誓制度草案,可以說打中江澤民的死穴。尤其,在民間出現訴江大潮時提出來,這個時機就非常「巧合」了。

之前,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曾表示,在中共這個體制中,「依法治國」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依法治江」習近平就游刃有餘,完全可以實現。

習近平上台後,持續打擊江澤民派系。從2013年2月初就爆出「南周事件」,到3月陸媒刊文曝光勞教黑幕,引致最終勞教制度被廢除;再到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出台為打擊江澤民「量身訂造」的「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

2015年5月1日,大陸全面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立案登記制。5月27日,最高法又公布了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賠償標準為每日219.72元。這可作為受到江澤民集團迫害的廣大受害者的賠償依據。習近平執政後在司法方面的一系列變化,被認為或在布局「依法治江」。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6月6日,一位退休老幹部告訴已向最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現在全國的老百姓沒有一個不罵江澤民的,有從海南旅遊回來的老幹部說:「江澤民現在已經被控制在海南了,沒有一點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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