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24日訊】(明慧網報導)徐曉時,原係黑龍江省清河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一九九六年和妻子潘晶華、岳父潘強、岳母田玉梅一起修煉法輪功。一家人身體健康,道德昇華。而在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們一家人受到各種迫害,兩位老人過早離世。
徐曉時及妻子潘晶華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要求追究首惡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
夫婦倆在控告狀中說,我們一家人是法輪大法親身受益者,法輪大法淨化了我們的心靈,道德提升,我們和所有修煉法輪大法學員一樣無法用語言感謝李洪志師父的恩澤。江澤民一意孤行,犯下的罪惡血債累累,每個法輪功學員、包括他們的家庭都有一部血淚史。清算江的罪惡,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李洪志師父清白!還法輪功學員真正信仰自由與人權,成為法輪功學員最基本的訴求。將江澤民送上審判台,繩之以法,清算罪惡,是歷史的必然。應天時、順民心!
以下是徐曉時一家人遭迫害情況簡述:
徐曉時修煉法輪功後,他的心絞痛、胃炎、關節炎和頸椎等多種病灶全部消失了,身體強健,並時刻用真善忍要求,心性道德得到昇華。在檢察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秉公辦案,不徇私情,不謀私利,工作水平、業務能力強。經手辦理了近百起經濟案件,為國家挽回了大量經濟損失。曾受到黑龍江省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員榮譽稱號,同時多次獲得松花江林區分院和林業局獎勵,被領導和同事公認為人正派的好檢察官。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迫害以後,多次遭到局「610」和公安局政保大隊談話,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強制洗腦,限制人身自由。於二零零零年被林業局調出檢察機關,發配到林業局一個最基層單位。
我的妻子潘晶華,修煉前患有乙型肝炎、類風濕、偏頭痛、胃潰瘍、婦科病、牛皮癬、經過多方醫治不見好轉,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從此,家裏有了歡樂、幸福。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親戚、鄰居、朋友都說我變了,在名利面前不去爭,一切為他人著想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潘晶華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天,強制洗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監禁三天,強制洗腦。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被綁架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非法逼供一天,第二天非法關押在清河林業地區看守所,在高壓脅迫下逼迫寫「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在他們寫好的「決裂書」強迫按手印,並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社區一直騷擾不斷,電話監聽、蹲坑、跟蹤、不准外出,探親、網上黑名單,非法沒收身份證,無法辦理出入境手續,出國探望親人,限制人身自由。
我的岳父潘強,一九三一年三月二日出生,十六歲當兵,是老幹部。修煉法輪大法前胃潰瘍、腰肌勞損、風濕、心臟病、大便出血,練過多種氣功,醫治無效。潘強修煉法輪大法後,從此無病一身輕,他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樂於助人,處處為他人著想,帶人熱情,一天總是樂呵呵的,同時為國家節約大量醫藥費,這樣的一個好人確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和刑偵大隊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財產,並被綁架到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逼供、非法超期關押三個多月。在老人雙腿不能行走的情況下,清河林業地區公安局強迫家人交三千元錢放回家。回家後老人家通過學法和煉功,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但是公安局、派出所、街道、社區騷擾不斷,二零零三年迫於各種騷擾與強大的精神壓力下老人家搬到通河縣居住。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場大雪覆蓋東北大地,老人家帶上自家工具主動義務清除公路上的積雪,在雪地插上法輪大法好的牌子,幹了三天,結果被通河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半個月,勒索家人三千元。老人回家後,一直遭警察不斷騷擾,每天都是在擔驚受怕中度過。聽鄰居說,他家經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體出現異常反應人體消瘦,幾天之內雙眼睛失明、雙耳失聰,精神失常,說話語無倫次,他總說有人給他下藥,其間還吐了直徑十釐米大小三盆的血。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老人在極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離世。
我的岳母田玉梅,是位雙目失明的殘疾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心臟病、神經衰弱等症狀全部消失,老人家對人熱情,在家裏是個好母親,親戚、鄰居都說是個大好人。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期間,整天在擔驚受怕中度過,身心遭到極大傷害,摧殘。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