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10日訊】河南信陽市息縣臨河鄉村民王新紅走失半年的兒子王志強在信陽市救助站被找到已變成「乾屍」事件再有新消息。近日,河南信陽當局有關工作組,向乾屍男童家屬出示了一份賠償清單,家屬獲賠13萬擔責85%,政府擔責15%。對此,家屬表示不能接受。
大陸媒體之前曾報導,今年4月底,河南信陽市息縣臨河鄉村民王新紅走失半年的兒子王志強,在信陽市救助站被找到,當家屬在信陽救助站見到他時,已是一具「乾屍」,遺體骨瘦如材,只剩皮包骨頭,而且身上多處傷痕。
事件被曝光後,河南信陽當局展開調查。5月28日,河南信陽警方向家屬出具鑒定報告,屍檢結論顯示,男童死亡原因系重度營養不良伴有褥瘡形成及結核病,最終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排除藥物中毒與被打致死。
因警方不允許家屬對屍檢報告進行拍照或複印帶出,男童父母堅信,孩子身上多處傷痕定是受過虐待。
據報導,今年13歲走失男孩王志強,原本90多斤的體重,半年後已變成「乾屍」,全身上下只剩骨頭,體重只剩30多斤,其遺體呈蜷縮狀已經枯掉,都是傷痕,眼眶周圍也可見傷痕。
事後,河南信陽市民政局辨稱,死者存在智力障礙,而且其被診斷為「營養不良、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等疾病,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但王新紅認為:兒子是在信陽市救助站被活活餓死,並遭遇過毒打虐待!
最近,聯合調查組發布相關部門責任報告,最終18人被處分,救助站站長被撤職。
6月2日,王新紅與男童堂叔李洪嚴一起來到信陽市政府信訪辦,尋求政府方面的說法。
6月3日,信訪辦工作人員對家屬進行接待,並協商賠償問題。此後3天,均有市政府工作人員及法律顧問與家屬進行協商。5日,法律顧問將賠償清單交給家屬。
這份賠償清單註明家屬獲賠合計133946.15元。清單同時註明責任劃分,其中死者王志強自身患惡病質承擔70%的責任,死者父母監護不力承擔15%的責任,救助站管理過失承擔15%責任。死者父親王新紅不滿目前的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他表示相關政府部門在兒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過失。
李洪嚴說,孩子走失前身體健康,且無家族遺傳病史。法醫鑒定結果,孩子患重度營養不良(惡病質)伴褥瘡形成,合并多部位結核病變,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亡。「這並非是孩子的錯,也是由於救助站照顧不周導致。」作為受害者男童家屬無法接受。
此外,聯合調查組在相關部門責任報告中稱,有18人受到處分。但這18人並沒有承擔責任。因此,「家屬不認可也不接受這筆賠償。」
消息稱,信陽市政府工作組表示,如家屬不滿賠償可以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