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04日訊】(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十七位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日前通過郵寄方式,將控告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的刑事訴訟書寄往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血腥迫害中,他們遭到綁架、抄家、勒索、關押、判刑、關洗腦班,他們的親人也遭株連,導致妻離子散,親人離世。
以下是十七位法輪功學員控告書的內容簡述:
在警犬基地遭刑訊逼供 吉林市孫豔控告江澤民
吉林市孫豔,現年五十三歲,她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四次被非法關押派出所,一次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三個多月,二零零三年被非法關押在警犬基地遭受刑訊逼供,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在江澤民操縱的中共警察等人員對她非法關押、審訊、監視、騷擾、勒索錢財、強行洗腦等迫害,歷經了種種非人的肉體與精神折磨。
六次綁架 十二年冤刑 城管員控告江澤民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世敏,原城管監察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六次被綁架,關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再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期間遭到非人折磨。妻子承受不了這樣的壓力,帶著女兒離婚了。
吉林市任世榮、高洪財夫婦控告元凶江澤民
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高洪財、任世榮夫婦,在江澤民發動的迫害中多次被綁架、關洗腦班,兩次被非法勞教,受盡折磨。兩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將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給位於北京的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要求對江澤民提起公訴。
吉林市王大公等七位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大公、高會傑、馬驪、楊秀豔、劉春、徐鳳蘭、於月蘭等七人分別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將起訴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局掛號信郵寄給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上述法輪功學員均遭受過迫害,其中,於月蘭多次被綁架、抄家,兩次被關洗腦班迫害;王大公四次被綁架,多次被非法抄家,並被劫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
吉林市軍隊轉業幹部白鶴控告元凶江澤民
吉林市軍隊轉業幹部白鶴,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軍隊軟禁一年。轉業後被多次綁架,被關洗腦班,非法勞教一年,期間遭毆打、酷刑折磨。白鶴已於五月十四日將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給北京最高檢察院。
丈夫因迫害去世 吉林市姜瑞華控告首惡江澤民
吉林市豐滿區法輪功學員姜瑞華二零零二年七月四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三年。當時她丈夫重病臥床不能自理,孩子又小,丈夫因無人照顧,含淚去世了,孩子沒錢上大學。
吉林市豐滿區劉秀英控告首惡江澤民
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腰嶺子村五社法輪功學員劉秀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警察綁架、關押。
吉林市宋秀芝至今仍被限制人身自由
在首惡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宋秀芝多次遭到騷擾、勒索、綁架、關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零年,重病的女兒也被綁架。至今警察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准出國。
吉林市兩位七旬老人控告首惡江澤民
七十一歲的李再生老人:我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晚在家中被綁架、抄家,派出所警察將我關到黑屋裏吊起來毒打,打得滿身是傷,全身黑紫,看守所獄警還兩天不給吃喝,逼我放棄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我表示煉到底了。後將我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遭精神迫害,被逼寫「五書」。二零一二年我又被劫持到洗腦班殘酷迫害。
七十一歲的李鳳珍老人:我於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修煉後以前我有許多病,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得到很大的變化,真是無病一身輕,全家人也跟著受益,道德回升。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不許到外面煉功,上商店到市場買菜都有人監視,沒有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