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6月03日訊】最近越來越多大陸法輪功學員對前中共黨魁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多位大陸律師表示大力支持,認為這很令人鼓舞,也代表大陸民眾法律意識的提高。而另一方面,有律師表示,能為受政治迫害、人權迫害的人士辯護,是律師的榮譽。
河北唐山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幹部楊鳳玖,5月26號將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寄給了在北京的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楊鳳玖曾被評為「優秀科技人才」,多次獲獎,他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理念做一個好人,但卻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多次被綁架,遭受酷刑,並被非法勞教。
如今他在控告書中,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按照中國憲法和刑法,將江澤民繩之以法,償還罪責。
類似這樣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最近不斷的被寄往最高法和最高檢,控訴人有原局級幹部;原省教育學院組織部長兼人事處長、紀委書記;也有各行各業的普通百姓。他們是中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他們有的被關了十年;有的受到酷刑、藥物摧殘;有的家破人亡。
知名南京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張讚寧教授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說,控告、起訴江澤民是很正當、正常的。
知名南京律師,東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澤民是國家主席也好,在野也好,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利和法律待遇。如果江澤民犯罪了,那麼起訴他是天經地義的。法院也應該受理。」
張讚寧教授是大陸第一個在法庭上,公開指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犯罪的律師。今年4月24號,在為江蘇法輪功學員陸秀軍作無罪辯護時,他當庭指出了這一點。
張讚寧:「我發現,這個『破壞法律實施』的剛好是江澤民,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這一點。江澤民在回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的時候,就公開講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作為一個國家主席,你是沒有這個權力定誰是邪教組織的,只有全國人大有權力。那麼他這個講法,明顯的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也就是信仰自由的規定。」
據美國「人權法律協會」在《法輪大法明慧網》發表的文章,江澤民在99年4月25號、29號的信件,5月8號的備忘錄,和6月7號的講話,成為中共下達給各級部門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另外在當年的7月19號,江澤民在中共省級黨委領導人會議上發表講話,發佈了開始迫害前最後的動員令。這次會議後來被美國內部的外交文件確認,並被維基解密公布。
大陸很多律師支持起訴江澤民。張讚寧教授指出,能為人權辯護,是律師的榮譽。
江西明理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知名律師郭蓮輝:「到時候我都會署名,要起訴他。我要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他。他對中國、對國民帶來的災難太嚴重了。他一手策劃、親自指揮領導的第二場『文化大革命』,就是鎮壓法輪功麼。」
張讚寧:「我跟我的同行都認為,起訴江澤民是很令人鼓舞的情況。說明中國的老百姓法律意識在提高。我們應當支持。作為一個律師,應當以辦政治案件、人權案件為榮,中外的律師都是這樣的,這是律師的一種榮譽。」
最高法已經從5月開始實施「立案登記制」,表示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目前越來越多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會不會被立案,成為對中國司法機關的檢驗。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