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15.40分,我(王芳)和閆春鳳,張皖荷,孫東生,道長(劉星),寧惠榮,鄭玉明,姚建清(小羊羔),牛領釵,李燕軍,劉春霞,李延香,張明厚,曾九子,胡玉花,李成立,何宗旺共17人來到了慶安。
剛下火車,在慶安站站牌下舉牌「我是乘客,向我開槍」「我是訪民,向我開槍」及「公布完整視頻,還原事情真相」等,然後向附近圍觀群眾散發關於徐純合事件真相的傳單。
這時,我發現附近有便衣手持便攜攝影機在拍照取證,還有穿便服的民警開著執法記錄儀取證,我告訴同伴說「有便衣」。話未落音,就看見很多穿制服的警察以及大批便衣把我們包圍起來,並開始抓捕。
道長,張皖荷和我被塞進一輛小車被帶到慶安縣公安局。等大家陸續到了以後(牛領釵,何宗旺,張明厚暫時不知去向)他們用一輛牌照「黑M0435」的依維柯上寫「特警」的警車把我們一行人拉到慶安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地方。
然後,男女分開關押。我們女的被關在「醒酒室」。在這裡,閆春鳳被打,我過去理論兩次,第一次被拖出來,第二次被四五個人從房間里扔出來從牆上摔到地上。
隨後,我被帶到院子里拉我們過來的警車上由四五個民警看守。晚上7點多才吃到盒飯。20點的時候,警車載著我開到一個收費站的地方等著,大約等了40多分鐘,等到了牛領釵,何宗旺和張明厚。
原來,他們三人在抓捕的時候,為了把大家被抓的消息及時發出去就迂迴去了綏化,結果被從綏化抓捕移交給慶安。
晚上,在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它們對我們做了筆錄,全部零口供。不是無語就是不知道,也沒有人簽字按手印。它們就一直把我們羈押在中隊。
姚建清被它們帶到房間里逼問不出什麼就遭到它們的暴打,它們打一下姚就數一下,最後,姚就說「有本事你們就把我給槍斃了」。在給胡玉花做筆錄的時候,聽見她在裡面大叫「警察打人了」,我們大家準備過去,被攔在門口的民警輔警給堵著不讓過去。
後來,它們把我們9個女的全關在醒酒室里坐著。半夜三點,看守我們的女警(警號125040)故意把手機開很大聲聽音樂,不讓我們假寐休息。交涉幾次無果後和她吵起來了,它們領導來後她才關了手機,但故意和看守我們的男警員(或協警)大聲說話,調笑。吵著大家一夜都沒休息好。
4月21號上午10點多,我看見它們拿著一張紙,上面寫著「拘留***」後面幾個字沒看清楚,我就把要拘留的消息簡訊的形式給發出去了。它們把我們分別用小車拉到慶安縣公安局,分別把大家關在不同的房間做筆錄。
在這裡,它們也沒得到它們想要的結果。當晚18.00將我們一行17人全部送到慶安縣拘留所。
4月22日上午十點,道長(劉星)和拘留所霍文斌(警號124753)交涉未果反被打。我們全部大聲抗議並開始絕食抗爭。(直到23日17時,在聽到又有後續人員到慶安的好消息後開始進食。為的是保持體力出去後繼續戰鬥)
當日16.50分,閆春鳳因兩人擠一個床的事和所長霍文斌反應情況,霍先是罵罵咧咧,隨後和另一個警察一起把閆春鳳從拘室里拖到走廊上暴打。打完後把閆春鳳關到我們拘室(5號拘室)。
閆很生氣,不停的踢鐵門並把房間里的電視給砸了。17.10分,霍所長把隔壁拘室里的牢頭獄霸張海陽給放出來帶到我們拘室暴打閆春鳳和我。他猛烈擊打閆春鳳頭部肩部,因我去阻攔他打閆春鳳,張海陽猛踢我的腹部和腿部。一直把我踹到地上,它們才離開。
大概過了30、40分鐘,慶安縣公安局過來了大量人馬,大約有3、40人。有便衣有制服。拘留所霍文斌所長就像黃協軍二鬼子給太君帶路一樣(自行補腦)把縣公安局國保一行帶到我們拘室,指著閆春鳳和我就說「就是她還有她,就是她們在鬧事」。
它們把閆春鳳打了拖出去了,又打我的頭部勒我脖子把我打到地上踢我腰部和大腿。最後,一人拖著我的一隻腳,背部和頭部就在地上,被它們拖到走廊上撂下,隨後把我拎起來,雙手拷在背後把我帶到辦公室揪我的臉,扇我耳光。
閆春鳳被它們戴黑頭套押到車上和道長(劉星),姚建清,李燕軍,何宗旺一起轉移到其他拘留所去了。本來,它們也要把我轉移出去的,我聽見一個警察和所長說「她有癌症就把她留在這裡」。所長不想我留在那裡,就說我事最多。把我推到大廳讓我和其他人一起走。
在大廳里,又看見那天晚上故意開手機聽音樂的惡女警125040了,她挑唆旁邊的矮個男警察扇了我3個耳光,說我那天晚上罵了她的。還說,我們這幫人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就是以這個(到處圍觀)為職業,是一群潑婦。我當時就向它們領導投訴我被打耳光的事,站在那裡的一群人,有穿制服有穿便衣的全說沒看見(矮個男警察扇我3耳光的事實)。
4月23日,它們嚴密搜查3次。床上被褥枕頭被子全部仔細搜了一遍,包也仔細搜查並拿到隔壁房間統一保管,還讓女警進來搜身。連文胸和內褲都不放過。女警搜的時候霍所長和另一個男管教也不避嫌,在場監督。還說「搜身不是讓你搜荷包,把胸罩和內褲都解開仔細看看」。
4月24日開始不讓吃飽飯。4月25日上午十點左右,在我們房間門的上方安裝了一個屏蔽手機信號的電子設備,外形有點像路由器,有四個黑色的天線,筷子粗5公分長。4月26日鄭玉明被天津當地接走。晚上,孫東生低血糖病犯了找管教要糖吃被罵(白天的時候和它們反應這個問題了的,它們也答覆會給孫準備的)還說,你死了關我屁事。
從半夜2.30一直罵到3點。4月28日晚上19.30分,辦案單位(慶安縣公安局)來所里問關於授權委託書的事。問:這份委託書是你簽的么?!我看後說「是的」。又問:你為什麼要簽這個?我答:就是為了像現在這個時候,人身失去自由的時候,可以有律師來會見我。4月30日,縣公安局又過來人,以放人為借口讓我簽暫緩拘留通知書,說簽了馬上就可以回去了,被我拒絕。寧惠榮,李成立,胡玉花簽字後獲釋。
4月31日上午十點左右,我和劉春霞,張皖荷,曾九子,孫東生,張明厚,李延香拘留期滿釋放。牛領釵被當地接走。道長(劉星),姚建清,李燕軍,何宗旺分別在其他拘留所獲釋。
閆春鳳因砸電視延期10天。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慶安公安及拘留所所長管教開口說話都是「我操你媽」,不說這句話就不會說話,劈手就打。而且,從我們進去就沒有提供飲用水,讓我們喝自來水。
生病吃藥都是用自來水,女性生理期都是喝自來水。(說是燒水的電水桶壞了,在我們出來的前一天也就是30日晚上又神奇的好了)朋友們給我們去存錢,拘留所說必須把每人的900元伙食費交齊後才能存錢,而它們當地的拘留10日的只要600元的伙食費。也就是說每日60元的伙食標準。
但拘留所給我們吃的是,早餐稀飯,鹹菜(大頭菜有的地方叫疙瘩菜),中餐和晚餐都是米飯,一個湯里飄著青菜,用臉盆裝著。通常是老菠菜湯,老的都空芯了,都可以當柴燒了,裡面還有瓢蟲和草。
拘留十天,天天都是七星瓢蟲菠菜湯,就吃了兩次老包菜湯,一次老韭菜湯。沒其他任何菜了,就這種伙食,每人每天10元都用不了,剩餘的50元哪去了?!
道長(劉星)他們5人轉走的時候,我親眼看見霍文斌所長數了大約2000多元錢給帶走的。還有,拘留所的所有被褥都是黑龍江省救災物資,救災物資是怎麼到拘留所的?!拘留所添置被褥的錢去哪了???
武漢公民王芳201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