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首叫《牽手》的歌
(續前節)
9
張良被接回家,怎麼上樓呢,一步他都邁不動,是關叔把他背上了四樓的家。
剛回家張良甚麼都聽不見,把嘴貼在他耳朵上,他才能聽清說甚麼,緩了半個月,張良就活過來了,而且煉功後張良身體恢復很快。
沒想到三個月後,剛養好身體,張良就又被抓了,因為要開「十六大」了。
那天是給李梅的弟弟過生日,在外面一起吃火鍋,回到家已經夜裡十一點多了,有人按門鈴,從貓眼裡看,是樓下的保安。
甚麼事兒?保安說是来送樓下信箱的鑰匙,張良說太晚了,明天我去取吧。打發他走了。
三更半夜來送鑰匙,有點怪,張良正納悶,又有人按門鈴了。貓眼裡是幾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張良問他們甚麼事兒,有甚麼法律手續嗎?他們吱唔說一會兒拿來,但現在必須先開門,張良拒絕開門,他們就找來鐵棍和磚,砸了一夜的門,貓眼都砸裂了。到了早晨,李梅和她弟弟要去上班,不得已開了門。於是他們三個給帶到派出所,李梅和弟弟也被拘留了幾天,罪名是「妨礙公務」,不配合警察開門。
一個月後,李梅接到片警的電話:「你過來吧,張良絕食了。」
「過去幹嘛呢,人到底是死是活?」個性柔弱的李梅和過去也不一樣了。
張良又絕食,又生命垂危,又是李梅和關叔接他回家,取保候審。
連李梅都記不清這是第幾次了。
第一次是九九年「七二零」,張良在中南海北門上訪被抓。
第二次是在小區公園廣場,張良和幾個大叔大媽清晨打坐煉功被抓。
還有一次是因為給人寄勸善信被舉報。
還有一次是因為發翻牆軟件光盤被抓。
…………
不知多少次了,李梅好容易緩過來,張良又出事兒了。
只要張良不放棄修煉,不肯說假話,李梅知道,在中國就隨時隨地會被抓,家已經是最不安全的地方了,門隨時都能被堵住、砸開,進門就能抓人,跑都跑不掉。
作為取保候審期間的擔保人,李梅不得不同意張良離家出走,「你走吧,你不在家我還省點心。」
「不要讓我知道你幹甚麼,」擔驚受怕的李梅對張良說,「知道你的情況我反而害怕,我太累了,我受不了了。」
張良離開家,流離失所去了南方。
10
李梅一個人在家,恐懼和不安並沒有隨著張良的出走而消失。
警車的警笛聲、電話鈴聲、門鈴聲和敲門聲,都讓她恐懼,穿制服的警察、保安、甚至街上帶袖標的大媽,都讓她不安。
但她不得不和警察打交道,她必須回答警察的問題:張良去哪兒了?幹甚麼去了?他都和誰有接觸?
她不得不到派出所辦暫住證,警察經常拿暫住證為難她:「我得到你家檢查檢查房子,再給你辦證。」
她不得不去家委會辦各種物業事項,不得不和愛打聽事兒的家委會老太太打交道,不能怠慢得罪她們,每次去辦事兒,她們總是怪怪的看著她,李梅客客氣氣的辦完事兒,立刻就衝出門。
原來她不願意給老闆做假賬,回家還可以和張良發發牢騷,現在必須老老實實聽老闆的,不能一走了之甩手不幹,單位已經把張良開除了,他們沒有任何生活來源。
而且,她必須迎著張良同事的目光,在狹窄的樓道裡走過去。
11
單位要收回張良的房子,威脅說要把家具扔到大街上。
李梅等著張良給她打電話。因為怕被監聽跟蹤,流離失所的張良沒有手機,只能用公用電話和妻子聯繫,有時,為了防止妻子的電話被監聽,張良就把電話打到她的辦公室。
終於在辦公室裡等到了丈夫的電話,李梅摀住話筒,小心不讓其他人聽到:
「怎麼辦呢?他們惦記上咱家的房子了!」
她忍不住哭起來,「他們會不會把我趕出去啊?我上哪兒住呀?」
遠方的丈夫安慰她:「別怕,他們不敢,單位福利分房,咱們是有購房收據的。」
「購房收據在甚麼地方啊? 」
「上次你不是藏起來了嗎?」
對了,想起來了,李梅曾經藏過購房收據,也是知道那是非常重要的憑證,所以她總是藏來掖去的,總想藏到一個最安全的地方,結果自己都找不到了,藏到哪兒了呢?
回家連夜找收據。一晚上也沒找到。
累的一點勁兒都沒有了,李梅一個人坐在翻騰出來的雜物上,抽泣起來。多想給丈夫通個電話呀,不會說話的聰聰在她身邊繞來繞去。
外面的風嗷嗷的刮著,像野獸一樣,因為被擋在外面而使勁的拱著窗玻璃。
12
「警察來了不能隨便給開門。」遠方的張良告訴妻子。
「不開門他們會把門砸開的,上次他們不就一直堵在門口嗎?」妻子在電話這頭已經有了哭腔。
「如果沒有手續就不能讓他們進門,他們是違法的……」
妻子哭起來,「他們說了,不查房子,以後不給我辦暫住證。」
張良無語了。
再想和妻子講道理,妻子已經不想聽了。
有時張良也想,自己怎麼這麼倒楣,生在這樣一個國家,從找對象娶媳婦到住房,從出生一直到死亡,都要有單位介紹信、戶口本、暫住證、收據,所有的個人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許、批准。
剛工作時沒有房子,不結婚不給房子,這是單位的政策,同宿舍的老大哥就因為單身,根本就沒有分房的希望。張良認識到,要想有自己單獨的房子,就必須找對象結婚。要找對象結婚就要有單位介紹信,當年介紹信都不好開,正好有個熟人負責這事兒,張良就請他提前開了張介紹信。抬頭寫誰呢,他也不知道會和誰結婚呀,乾脆寫「王一」吧。
生活的現實是沒有浪漫的,結婚才能有房子。於是不想結婚的張良只好和李梅說了這事兒,「我們結婚好嗎?」
當時李梅對他一往情深,他也喜歡她。
就這樣,他把王一改成了李梅的名字,用一張提前開好的介紹信和李梅結了婚。
結了婚還要等房子。張良不得不請同宿舍的單身老大哥去找別的地方住,他和妻子住在單身宿舍等著分房子。終於熬上了單位的福利房,又有戶口的問題了,妻子是從外地過來和他結婚的,沒有北京戶口,幹了幾個臨時工,妻子都因為不願做假賬最後回家了。
有了房子,沒有戶口,又必須辦暫住證,房本、戶口本、暫住證,這些小小的證件竟成了妻子最大的煩惱。
13
上次張良被放回來,和李梅一起回家看岳父岳母。
還沒坐穩,妻子妹夫單位的保衛科來人把妹夫叫去了,問他,「你們家來了甚麼人?」
岳父母一家人十分恐慌,以為北京警方跟蹤張良過來了,妻子馬上讓張良離開:「是不是又有甚麼事兒讓人給盯上了?你趕緊先躲一躲吧。」
後來才知道,為了表明和家裡的法輪功劃清界限,張良的繼父向所在部隊的上級匯報了張良的行蹤,他也擔心張良回家會影響母親。在黨委生活會上做過檢討的繼父,曾保證對家人要從嚴教育的。
從那時起,除了房本、暫住證,妻子就開始想要一個離婚證,似乎有了離婚證,生活就可以和張良帶來的麻煩一刀兩斷了,她對張良說,「我們離婚吧,離婚了警察就不會再找我了,就再不會問我你去哪了。」
…………
想著妻子的痛苦,靜靜的看著那個痛苦的裂痕,張良不想撥動它。
他忽然想起來,他的私人物品在看守所全被沒收了,兩個月之後,他就解教了,回家還沒有家門鑰匙呢。
文章來源:大紀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