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開始進行審訊的列治文華裔夫婦搶旗並打人案,原本計劃在今天(星期五)完成審訊過程,但因各種因素將於下個月二號擇期繼續審理。
今天(星期五)法官繼續聽取了最後三名證人的證詞,三名證人均是列治文皇家騎警。
隨後,法官向檢控方提出疑問,表示就檢控官對證人的提問中看出,檢控官僅對被告人韓鵬(音譯Han, Peng)的人權及自由憲章權利和請律師的權利給以了確認,質疑被告人穆曉莉(音譯Mu, Xiao Li)未被告知憲法及請律師的權利,所以再一次傳喚證人上庭進行確認。證人在接下來的證詞中表示,穆曉莉確認自己不需要律師。法官對補充的證詞內容表示滿意。
另一名皇家騎警在庭上指認了兩名被告,以及所見受害人胸部的淤傷。檢控官接著提供了被告人韓鵬在去年案發當天被捕後與該警官面談的監控錄像。面談中韓鵬承認自己曾踢了受害人吳應鑒胯部,表示由於當時太氣憤,不記得是否踢過受害人胸部並至其胸部淤傷,但他不承認將受害人推倒在地。
由於兩次傳喚證人上庭作證,當天的審訊未能按原計劃完成。法官表示,審訊完成時間取決於被告韓鵬夫婦二人是否決定下次出庭作證,他還建議兩人在下次出庭前獲得專業法律建議。
下個月二號法庭將對該案何時繼續審訊進行排期。
新唐人記者呂妍茜、嘉蔓列治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