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比槍擊更可怕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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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進入互聯網時代後,神州大地上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類似荒誕劇:每當某地發生公權力侵害民眾事件,或發生官員醜聞或瀆職事件後,或發生人為災難性事故時,公權力第一時間總是實行嚴格的新聞Control:由主管部門統一對外發布消息;禁止外地記者、非官方媒體,尤其是外籍記者介入事件真相調查……稍後,互聯網輿情沸騰,各種傳言滿天飛,官方及時出面「闢謠」。然而,官方越「闢謠」,網路反彈更強烈,各種傳言更沸沸揚揚。最後,結果往往證明:「謠言」其實就是事實的真相!——鄧玉嬌事件如此;武鋼徐武事件如此;7•23動車事件如此;廣東「10•7」惠東塌橋事件如此;雲南「5•10」巧家爆炸案如此;王立軍事件如此;雷政富事件如此……

一直以來,太多國人對公權力上述慣性思維和作法屢屢進行批評。然而,在巨大的制度慣性面前,這些批評卻如春風過驢耳。

5•2慶安槍擊案發生後,公權力的作法與過去如出一轍——人命關天大案,在檢察部門根本就沒有介入調查、真相尚不明白的情況下,主管政法的副縣長第二天就「代表省市領導」慰問那位將徐純合一槍擊斃的「神槍手」,讚揚他「為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負傷情況下堅持與歹徒搏鬥!」並很快與死者家屬達成協議:補償二十萬元救助款,屍體立即火化,家屬不再追究此事……

在對死者家屬進行柔性安撫的同時,還採取種種「消毒」舉措,使公民調查志願者和律師調查團的取證難度空前加大。

公權力上述舉動,引起無數國人不滿、憤怒和不安。5•2槍擊案很快成為億萬網民高度關注、體制內外共同夾擊的熱點案件。網路之上,「要真相」、「公布視頻」的吶喊聲一浪高過一浪。不少網民或發起簽名聲援活動,或發起網路募捐,或千里迢迢趕赴慶安看望慰問徐純合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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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純合之死之所以得到無數國人的高度關注;如此多人對死者家屬寄予深切同情和聲援;如此多人對慶安公權力的所作所為表示憤慨,固然有徐純合死得太冤因素,有對弱者天然的同情因素,然而,物傷其類、對公權力的潛在恐懼,是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正如一位網民所言:「徐純合的命運,與無數人命運緊密相連;如果不能給徐純合一個公道,那麼可想而知:將來的我們遇上同樣的情形,想要討回公道,必將同樣艱難百倍。所以,我們為徐純合吶喊,不僅僅只是為替徐純合討回公道,實際上也是為自己未來的安全爭取法律保障。」

網民上述憂慮絕非杞人憂天——5•2慶安槍擊案決非孤立現象,近十年間,特色之國國度上,屢屢上演此類令人震驚,令人無奈,令人不寒而慄的事件:

2004年9月20日,河南周口市發生一起慘絕人寰的警察殺人滅口案——小商販李勝利被六位民警嚴刑拷打後,從七一路派出所3樓拋下。4個小時後,李勝利在醫院死亡。

李勝利之所以遭慘死,是因為他曾與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法院書記員呂留生發生口角。李勝利死亡當天中午,接受過呂留生宴請後的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冷飛,以及民警李立田、孟軍偉、張傘、許磊、王海宇等人與呂留生一起,將李勝利捉拿回派出所,然後用衣服蒙住李勝利的頭,對他進行輪番毆打。李勝利被打昏迷後,李立田、呂留生提議把李勝利從樓上扔下去滅口。隨後,李立田、呂留生、孟軍偉、張傘、許磊等人將李勝利抬至派出所三樓女廁所門口,將其從樓上推下……

案發僅十幾個小時後,在法醫鑒定尚未做出的情況下,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便作出了《關於李勝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樓事件的情況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向上級領導彙報和向新聞媒體披露,確認李勝利屬「跳樓自殺而死」。

為替死去的親人討還公道,李勝利家人屢屢尋找本地媒體聲援,然而,卻沒有媒體敢介入案件的調查報道。於是,只好一次又一次上訪,反覆奔波在周口、鄭州、北京等地,因而受到當地警方的強力打壓——2004年10月14日,當李勝利親屬四人拿著死者一身傷痕的照片來到周口市委門口時,沒幾分鐘,幾十名防暴警察趕來現場。李勝利妻子周影霞先被強行帶上警車。在一旁拍照取證的另一親屬李金花被警察發現後,相機被當場砸到地上,隨即四人被關進拘留所。直到當晚鄭州一家電視台趕到周口採訪此案,警方才將四人釋放。

後來,當地警方為防止李勝利家人到上省城、京城上訪告狀。上訪,一方面對李勝利家人的電話實行監聽,一方面公安局領導親自出面找李勝利妹妹李艷紅所在單位領導談話:「以後不得讓李艷紅請假外出,否則扣發工資、開除公職,單位的文明評比資格將被取消。」

直到2005年2月,在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對此案作出批示後,當地檢察部門才開始立案調查此案。然而後來又遭遇重重阻力,使得案件久拖不判,與李勝利死亡有關的證據一個個消失。直到2007年11月,六位兇手才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有期徒刑。(詳見http://news.sina.com.cn/c/l/2007-03-31/142812662054.shtml)

李勝利血案最終得到昭雪,六位兇手最終一一繩之以法,是因為得到政法系統最高首長羅乾的批示。而另兩則血案的受害者,就沒有這樣的運氣了——

2010年1月13日,貴州省安順市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發生了一起警察槍殺兩村民的案件。案件發生後,安順警方發出如下通報:

12日下午,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發生暴力襲警事件,坡貢鎮堯上村44歲村民郭永華和36歲堂弟郭永志在坡貢街上與人打架,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帶領協勤王道勝趕到現場制止,民警依法亮明身份,在正常執行公務時遇襲。民警鳴槍示警後,對方公然搶奪民警佩槍,兩人後被子彈擊中死亡。

然而,騰訊新聞一篇題為《貴州警察槍擊案警方結論與目擊者說法相悖》的文章卻透露了完全相反的情節:

「14日,郭永文(死者弟弟)向記者講述了槍案事發經過:穿警服的王道勝和穿便衣的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趕到現場。張磊要求去派出所解決問題,郭永華不願意去,我上前去拉郭永華,被王道勝一把推倒在地,等我爬起來的時候,就聽到了幾聲槍聲。看到郭永華和郭永志都被打倒在地,郭永志還撐起身子說:『你們不要開槍,快帶我去搶救……』旁邊一位叫張麗的女人準備上前去救,但張磊喝道:『誰敢搶救就打死誰!』接著就對郭永志補了一槍。接下來,代家的兒子上前用磚頭拍在了已死的郭永華的額頭上。」

在附近開店的小劉與郭永文的現場表述基本一致:他看到便衣警察張磊左手指著郭永華,右手正在掏手槍,嘴裡高喊:『跪倒,否則我斃了你!』這句話的聲音特別大。隨後聽到對方回了一句:『我沒犯法,你不敢開槍。』此時,穿制服的警察突然用電警棍將郭永華擊倒。而穿便衣的張磊也拔出手槍,先後朝天空和地面各開了一槍,地上都迸出了火花,接著便朝郭永華的頭部開了一槍,郭當場倒地。此時,穿皮鞋的郭永志上前,張磊朝著他的腰胯部開了一槍,對方應聲倒地,不過當時他並未立即死亡,仍朝身邊的一根電杆爬過去。『這個人還可以搶救,趕緊送醫院。』有圍觀者大聲呼喊。但張磊用槍指著上前查看的村民說:『誰敢把他送到醫院,我就把誰崩倒!』張磊隨後走到郭永志跟前,用槍頂著他的後腦再開一槍。小劉還證明說,現場絕對沒有發生打架,『兩人連手都沒有拉起』。根據當晚現場的視頻,可以清晰看到死者郭永華右手還攥著一隻白色線手套。

如果真的暴力襲擊警察,我哥哥的手套到死還都能攥在手裡?』郭永文(死者弟弟)對警方的通報表示強烈質疑。

鎮上另一位自稱是目擊者的男子與小劉的說法很相似,『當時警察一隻手拿著槍,一隻手抓住郭永華的頭髮讓他跪下,後來就看見警察對著郭永華腳下打了一槍,當時地上都打出了火花,隨後警察就對著他的頭部又打了一槍,當時共開了5槍。」

從騰訊新聞披露的情況來看,這顯然是一宗極為惡劣的故意殺人案。然而,2013年6月21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張磊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為由,僅判處殺害兩人的罪犯有期徒刑8年。

貴州警察故意殺人案雖重罪輕判,但好歹最終有所交待。而一年前發生的5•30雲南警察槍殺村民案,卻至今沒有下文——

2014年5月30日下午,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環城鄉白龍潭村發生了一宗警察槍殺村民事件。

然而,官方發布的新聞通告,與人民網、騰訊網所了解的情況,以及網民發布的消息有巨大出入。且看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官方微博5月31日發布的消息:

「5月30日13時15分,羅平縣公安局接羅雄街道白龍潭村民報警稱,有人持菜刀在村中鬧事,指令羅雄派出所民警出警。處警過程中,14時20分許,槍支走火致當事人陳學理受傷,5月31日1時38分,傷者搶救無效死亡。目前,上級公安、檢察機關已介入調查。縣委政府成立的相應職能組正有序處置。」

再看人民網、騰訊網發布的消息:

2014年5月30日上午,雲南羅平縣環城鄉3名警察到白龍潭村辦案。辦案完畢,村民請3名警察在家中吃飯喝酒。其中,一名警察喝醉了,和另外一位村民發生激烈口角,路過的村民陳學理於是上前勸架。沒想到,酒醉的警察非但不聽勸說,反而一把抓住陳學理的衣領,隨後掏出槍支抵在陳學禮頭上怒吼:「哪個叫你來勸架的?信不信,我一槍把你打掉!」陳學理回答:「我就不相信,你敢開槍打死我!」結果話還沒說完,警察就將他拖到旁邊的地上按倒,對著其胸部啪啪就是兩槍,雖然後來及時送往醫院搶救,但終因失血過多於5月31日凌晨1時38分死亡。

(詳見http://news.qq.com/a/20140531/016565.htm)

羅平縣政府新聞辦發表的通告,內容與早一天曲靖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發布的內容幾乎隻字不差。

陳學理被打死後,因為沒有形成強大的網路輿論壓力,而當地媒體也不敢跟進,因而案件至今沒有結果。

如果「百度」一下,會發現類似上述案件還有很多。囿於篇幅所限,不再舉例。

警察濫用槍械、濫用權力固然可怕,然而,更可怕的是一如既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維穩」思維和作法——它不但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使無數國人生活在恐/懼之中,也使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因而,它不但是可悲可嘆的,也是極為愚蠢的——警察隊伍中,難免有素質糟糕的警察,難免有害群之馬;一個、幾個警察的惡行,並不意味整個警察隊伍天下烏鴉一般黑。正因為如此,警察嚴重違規、違法事件發生後,正確、明智的做法是:將事件發生的全過程完全透明化,使事件的調查完全置於輿論的監督之下。然而,在「維/穩」思維之下,舉凡發生大事,屏蔽真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為公權力的必然選擇。然而在強大的網路輿論狙擊下,真相一次次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官民對立情緒日益強烈——每當某地發生公權力侵害民眾事件,或發生官員醜聞或瀆職事件後,或發生人為災難性事故時,官方發言人的話,無論真實與否,都會遭到網民的質疑、諷刺,乃至謾罵。

公權力一如既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維/穩」思維和作法,不但一再傷害他人,其實也是為自己挖坑。如此簡單的道理,普通的平頭百姓都明白,無數體制內精英也明白,然而悲劇就是反覆循環上演。這豈止是國人的悲哀???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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