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臺北大巨蛋案 馬英九可能遭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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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5月08日訊】臺北市廉政委員會今天公布首次大巨蛋案調查報告,除先前監察院已指的39項缺失外,還提出10大問題點,顯然違反促參法及涉嫌不法圖利罪,認為北市府應進一步處理。並表示,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兩人任內涉嫌違法圖利遠雄的事實明確,建議移送法務部做進一步偵辦。

廉政委員鄭文龍在會後記者會指出,除監察院已糾正事項外,另外也發現馬市府任內與最優申請人遠雄間的甄審、議約以及簽約階段,都有明顯涉及違法圖利廠商,以及廠商不當關說影響委員而造成甄審不公情形。

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鄭文龍:「前市長 馬市長,馬英九市長還有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兩人任內,就這個圖利這個遠雄大巨蛋這個公司的部分,我們建請移送到法務部偵辦。」

鄭文龍說明,依促參法第11條規定,此案應有權利金,但馬市府任內與遠雄簽約卻不收權利金,違反BOT常態決定過程,總統馬英九以及當時的臺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民國93年9月20日,私下與遠雄董座趙籐雄等人密會,達成違法刪除權利金約定,讓遠雄取得不法利益,違反促參法規定,涉嫌不法圖利罪。

臺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今天已經做成決議,那政風處會行,循這個行政程序來簽報,那麼在核定了以後就會移送。」

但總統府隨後予以駁斥,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質疑廉政會成員,認為廉委會在進行大巨蛋案調查時,全然不曾考慮政治迴避,以致調查過程遭外界質疑是「政治辦案」。

臺北市副市長鄧家基:「我想各位在廉政委員會的成員的遴選過程跟這個,這幾次的運作的這個方向來講,大都都可以看到,就是說完全是公開透明。它沒有任何的一點藍綠的這個任何問題,所以大家也不需要往這方面去聯想。」

新唐人亞太電視盧天常、黃庭鋒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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