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患唐氏綜合症 村民苦尋與污染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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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5月02日訊】家住安徽蕭縣廟街村天瑞集團蕭縣水泥有限公司附近的多戶村民,家中的孩子都出現胎兒發育畸形的情況,村民王玉的孫子王為2013年出生時,就被確診為唐氏綜合征。王玉認為,與蕭縣水泥廠造成的環境污染有關。為此,他將水泥廠告上法庭敗訴後,最近終於尋找到水泥廠與唐氏綜合征的因果關係。

大陸媒體5月2日報導說,村民王玉的孫子王為2013年出生時,就被確診為唐氏綜合征。這意味著王為比正常人多一條染色體,智力將明顯低下,生長發育遲緩且不能生育,可能在25歲之前夭折。

王玉認為,孫子王為患上唐氏綜合征,與蕭縣水泥廠造成的環境污染有關。2014年,他將蕭縣水泥廠訴至法庭。

但是,王玉訴蕭縣水泥廠案一審、二審,法院均以「王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患唐氏綜合征,與天瑞集團蕭縣水泥有限公司排污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為由,判決王為敗訴。

曾參與起草多部環境法律法規、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教授說,王玉訴蕭縣水泥廠案件的一審、二審,以「王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患唐氏綜合征與天瑞集團蕭縣水泥有限公司排污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為由,判決王為敗訴,明顯違背了環境污染案件的舉證責任倒置規則,反映了一些基層法院的法官尚未真正理解舉證責任倒置的含義,在法律適用方面還有一些偏差。

之後,王玉仍在苦苦尋找轉機。4月25日,他告訴媒體,新的證據已找到,他正在準備材料,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起申訴。

王玉找到的新證據來自香港中文大學的一份研究,該研究結果顯示:一氧化氮(NO)濃度升高時,唐氏綜合征的發病率會增加。而蕭縣水泥廠的污染排放物中,就包含NO。

2014年6月5日發表在國際學術期刊《母體、胎兒和新生兒醫學雜誌》(Journal of Maternal-fetal & Neonatal Medicine)上的統計數據顯示,唐氏綜合征病例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徵:秋冬發病率低,春夏發病率高;10月份發病率最低,1月份發病率最高。

這與NO月平均濃度變化吻合,唐氏綜合徵發病率與NO月平均濃度呈顯著正相關。

該項研究介紹,NO過量,將引起「硝化應激」,會改變細胞周期蛋白的功能,從而引起胎兒畸形。過量的NO還會導致卵母細胞的成熟過程中止,使染色體分離進入停滯狀態——而染色體不分離,正是導致唐氏綜合征的重要原因。

王玉認為,上述研究能夠證明王為患病與蕭縣水泥廠的污染有因果關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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