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6名貪官潛逃新加坡 逮捕面臨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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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5月01日電】中共針對100名外逃貪官,向全球發出了紅色通緝令,據稱其中至少有6名貪官潛逃至新加坡。外界分析,因中共與新加坡未簽署引渡法,將貪官逮捕歸案,可能是難上加難。

4月22日,中共中紀委網站通報稱,國際刑警組織中共國家中心局集中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的紅色通緝令。

5月1日,鳳凰衛視報導稱,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等渠道,提請有關國家執法機構協助將有關嫌疑人緝拿歸案,其中至少有6名貪官,相信潛逃至新加坡。

但新加坡與中共在過去並沒有簽訂引渡條約,意味著新加坡政府也就沒有合法權利去逮捕中共的外逃人員。要將這些貪官逮捕歸案,可能是個大難題。

新加坡德尊律師事務所主任黃慶健律師表示,逮捕存在兩個關鍵問題:一個是相互利益,第二個可能比較複雜。那就是法律制度以及刑事法律是否在兩國都是一樣的。

報導稱,不過,國際刑警組織不會派員到當地逮捕任何人,所有的調查和逮捕都是按照當地國家的法律以及警察來執行。

據報導,中共當局首批通緝令的百名外逃人員,最早外逃時間為1996年,時間跨度一直到2014年,其中許多人員,已經在海外過上穩定的生活。

不過,如果按照中共打虎的級別來看,首批紅色通緝令的人員名單,幾乎全都是蒼蠅級別,連小老虎都算不上。但此次大規模的國際範圍的追逃行動,這些外逃人員的生活和命運可能將發生重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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