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律師為法輪功辯護 當庭控江澤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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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4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田淨採訪報導)江蘇省鎮江市句容縣法輪功學員陸秀軍被當地警方非法抓捕後,此案於2015年4月24日上午9時在鎮江句容縣法院開庭。據稱,庭審時警方高度戒備如臨大敵。維權律師張讚寧在為陸秀軍作無罪辯護稱,「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的指控是公訴機關犯了一個低級錯誤!張並表示,江澤民一意孤行凌駕法律,「真正犯這個罪的應該是江澤民」。據稱,這是第一個在大陸法庭上公開指控江澤民犯罪的律師。有民眾調侃稱,「鎮江」看來真是江澤民的剋星。

律師在鎮江法庭上指控江澤民有罪

據明慧網報導,鎮江市句容縣法輪功學員陸秀軍於2014年11月14日晚上,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當地警方非法抓捕,12月中旬,陸秀軍被非法批捕。於2015年4月24日上午9時,此案在鎮江句容縣法院開庭。據稱,庭審時警方高度戒備如臨大敵,現場四輛防暴警車待命,警察如雲。

張讚寧律師受江西華罡律師事務所指派,接受陸秀軍母親景漢芳的委託擔任被告人陸秀軍的辯護人。庭審當天,張讚寧和郭蓮輝律師為陸秀軍作無罪辯護,張讚寧律師抱病出庭。

4月28日,張讚寧律師接受了新唐人記者的採訪,張表示,這次關於對輪功學員陸秀軍的庭審,應該說比以前寬鬆多了,許多敏感的話題也能說了。起訴書對被告人陸秀軍犯有「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的指控,由於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不能成立。

張讚寧律師披露,他在法庭上直說,此案的公訴機關、執法部門「犯了一個低級錯誤!」他認為,法輪功群體不符合「X教」的任何特徵,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那一條法律,究竟具體犯了甚麼,他們從來就沒有說清過。他們對所有法輪功學員包括對陸秀軍都用了「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這一條,是非常低級的錯誤。

「我認為江澤民才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張讚寧說,江澤民作為此前中共國家主席,怎麼有這個權力來認定法輪功是X教呢?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認證,江澤民單方面表態對法輪功進行認定和鎮壓,這才是「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巨大犯罪!張讚寧認為,江澤民犯下的罪惡,必將受到清算。

新唐人記者問張讚寧律師為何抱病出庭,張回答說:「自己不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們只是站在法律的公正立場上來參與辯護,如果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我們律師的合法權利以及所有民眾的合法權利就都得不到保障。所以基於這樣的考量,我還是忍著病痛堅持出庭辯護。」

據有關人士稱,張讚寧律師是大陸第一個在法庭上公開指控江澤民犯罪的律師。同時有人調侃稱,「鎮江」看來是江澤民的剋星,如今維權律師站在鎮江的法庭上公然指控江澤民有罪,鎮江句容法庭究竟會給江澤民劃上一個甚麼樣的句號呢?!

張讚寧為陸秀軍案一審部分辯護詞

陸秀軍案的一審辯護詞寫道,陸的行為究竟給社會造成了甚麼危害?對總共不足900字的起訴書,我橫豎看了好幾遍,怎麼也沒看出起訴書究竟在說陸秀軍破壞了國家的哪部法律。

公安部對法輪功有關認定和取締有多方面的不合法因素,如江澤民的談話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的文章,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刑事制裁的依據。

「兩高」對所謂X教問題的解釋,擴大了刑法的範圍,涉及到了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釋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釋之實,明顯越權;同時「兩高」有關法輪功是X教組織的司法解釋也違反了中國憲法的信仰自由條款。

辯護詞寫道,我們認為,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是一個人保持人性發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條件,信仰的權利,就像生命的權利一樣,不證自明。

張讚寧在最後寫道,法輪功不符合X教組織的特徵,兩高有明顯濫用司法解釋權的行為,江澤民關於對法國《費加羅報》公佈「法輪功是X教」的表態,才是名符其實的真正的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犯罪,具體破壞了憲法第三十五條的實施。起訴書指控陸秀軍犯有利用X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根本不能成立,其指控有違基本的法律常識,法輪功學員陸秀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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