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舉行聶樹斌案聽證會 律師稱司法史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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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4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外界高度關注的聶樹斌案複查進程有了新的進展。日前,山東高法已通知聶樹斌案的代理律師將就聶案召開聽證會,要求律師準備陳述證據。此前,聶案律師查閱案卷後向山東省高院提交了關於聶案複查的代理意見,請求再審。這封意見中,對聶案提出了4大疑點,同時遞交了3份鑒定申請。

據大陸京華時報報導,4月20日山東高法約談聶樹斌案陳光武和李樹亭,通知二位律師準備召開聽證會。目前,山東高院尚未透露聽證會的召開時間和程序,但已要求律師準備陳述證據。

就刑事案件召開庭前聽證會,這在中國司法歷史上是罕見的。

聶樹斌案案情要點回顧

1994年8月5日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當時在石家莊打工,時年19歲的聶樹斌被石家莊市郊區公安分局作為犯罪嫌疑人抓捕,警方隨即宣布破案。

1995年聶樹斌被以故意殺人、強姦婦女的罪名判處死刑;同年4月27日,未滿21歲的聶樹斌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該案從開庭、判刑到對聶某執行槍決,警方都沒通知聶樹斌的家屬。直到1995年4月28日聶父去看守所給兒子送衣服,才得知兒子已於前一天被槍決。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警方在當地某磚瓦廠內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書金。當天,王書金在沒有任何外界信息來源的情況下,在審訊中供出自己曾在河北省強姦多名婦女並將其中4人殺害的罪行,其中即包括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那起強姦殺人案的受害人康某。

據陸媒報導,一位看到過公安卷的人士披露,王書金交代當年殺害康某的一些細節,甚至是一串鑰匙的擺放位置,都與現場勘查高度吻合。

王書金的出現使聶樹斌案迅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當局表示將對該案複查,但該案的數名代理律師先後50多次向該案的終審法院河北省高院提出查閱聶樹斌案卷宗的要求,都始終未獲同意。

2014年12月中旬,最高法院終於正式指令山東省高級法院對聶樹斌案進行異地複查。

今年3月17日,聶樹斌案申訴律師李樹亭、陳光武律師在山東高法首次查閱完整卷宗。3月18日,聶樹斌案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在賓館就閱卷情況向媒體做出簡短的情況說明。

李樹亭律師在記者會現場披露,閱卷過程中,聶樹斌的母親和姐姐辨認字跡認為,卷宗內一審、二審階段聶樹斌的部分簽名非聶樹斌本人的簽字。而存在爭議的簽字包括:送達起訴書和送達回證上的簽字,一審審判筆錄和送達回證上的簽字,二審刑事判決書上的簽字,以及「聶樹斌被執行前,驗明正身的簽字」。李樹亭初步判斷「聶案程序存在嚴重錯誤」。

另一位律師陳光武也透露說,審判卷存在一定程度的頁碼混亂、缺頁等情況。

4月8日,聶樹斌案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向山東省高院提交各自關於聶案複查的代理意見,請求再審。李樹亭律師在7萬餘字的代理意見中,對聶案提出4大疑點,同時遞交了3份鑒定申請。

這四大疑點是:1.聶案定罪無任何直接人證、物證,僅憑口供定罪,而口供則存在前後矛盾的問題;2.被認定為行凶工具的花襯衣來源存疑,且被害人康某被發現時屍體已經高度腐爛,被指是聶樹斌用來勒死受害人的花襯衣卻比較乾淨,對此律師表示質疑,並申請對被害人屍體照片和彩色照片上的物證衣物進行技術鑒定;3.現存卷宗顯示,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在一份1994年的詢問筆錄中,出現了2001年才出現的「新華路」等地名;4.王書金準確供述出了大量直指聶案的隱蔽性細節,其中包括作案前後三天內的天氣狀況,案發現場被害人遺落的鑰匙,以及拋埋受害人衣物地點等,而這些細節並不是案外人所能熟知的。

針對上述疑點,李樹亭遞交了3份申請書,分別請求對聶樹斌法律文書上簽字筆跡進行鑒定,對《現場筆錄》及所附現場照片進行鑒定,以及對《康某某屍體檢驗報告》形成時間進行鑒定。

4月9日,王書金強姦殺人案主辦人之一的鄭成月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聶樹斌當年是被屈打成招。鄭成月表示,在90年代嚴打的時候,出現這樣的事「太正常了」。

鄭成月透露,2005年1月,王書金被抓後,警方把他押他回村指認現場時,王書金說了好多細節性的東西。但後來鄭成月接觸石家莊警方,看到他們的態度不配合,鄭就知道這裡面肯定有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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