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淨綜合報導)7日下午,來自山東、北京等地的三名公益律師,接受命喪派出所的討薪女民工家屬的委託,向山西省檢察院正式控告32名警察和兩名檢察長涉及故意傷害罪和濫用職權等四項罪。
大陸媒體8日報導,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程海及另兩位來自不同法律機構的公益律師來到太原後,經過約一周時間的資料蒐集和取證,向山西省檢察院正式提交了《刑事控告狀》。
據了解,此份控告狀控告了32名民警,分別涉及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和濫用職權罪四項罪名。同時,還控告兩名檢察長涉及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控告書中還請求山西省檢察院依法提請上級檢察院指定被害人戶籍所在地河南省檢察機關辦理此案。
12月13日下午4時許,在山西太原市打工的河南省鄲城縣農民工周秀雲在討要工資過程中,頭發遭一民警拖拽及踩踏,後在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非正常死亡。 她的丈夫王友志被打傷。
12月30日和1月3日,太原市檢察院先後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捕3名涉案民警。
程海律師表示,經過取證後公益律師團和受害者家屬對被批捕民警的定罪和所處理民警的數量均存在質疑,因此決定向檢方提出控告。
北京律師邵守剛認為,從對案發時情節的報導看,當時並沒有出現被害人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的行為,沒有出現任何可以導致執法人員對被害人動武的理由,涉案民警不能以被害人「妨礙公務」為由對其動武,因此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據了解,目前山西省檢察院已受理此次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