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19日訊】11月17日,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馬庫斯(Stephen A。 Marcus)判決於2012年搶劫槍殺兩名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瞿銘、吳穎的罪犯博爾登(Bolden)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在上個月27日一致裁定22歲的博爾登兩項一級謀殺罪罪名成立,受害人當時年僅23歲,均是南加大電子工程系的研究生。
博爾登還因南加大槍擊案發生的數月前的另一起案件而被定兩項罪名:武器襲擊罪和殺人未遂罪。
今年2月,該案另一名嫌犯巴恩斯已經在法庭上對一級謀殺罪名認罪。他也被判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