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18日訊】經過一連串的食安風暴,立法院今天下午終於趕在選舉前,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未來最高可罰到20億。另外,因應下週選舉,立法院朝野協商決定,選前會議停開一個禮拜,預計到選後再接著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立法院長王金平:「第六十條條文,修正通過。」
敲槌三讀通過,立法院趕在大選立院停會前,食管法完成修正20條條文,近三週召開9次朝野協商,對黑心商人加重刑責到七年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併科罰金2億元,法人再乘10倍,最高罰20億元,另外,如果業者不法所得超過罰金,法官還可以酌量加重。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這次我們在行政裁罰,或事刑事罰金部分,最上限額都是兩億,而如果是法人,犯嚴重的最的話,最高可以到20億。」
衛福部長蔣丙煌:「希望能夠罰得重、罰得到,而且罰得快,那無論最後修正出來的結果怎麼樣,但是我們當時提出來的目的,都已經達到了。目前在市面上的食品,絕對比過去安全。」
避免黑心廠商脫產,就算不法所得流入第三人,法官仍可沒入追繳,而這些追繳的不法利得,未來納入食安基金來源,可作為往後食安消費訴訟費用。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大家吃到黑心食品可以賠償,已經從三萬變成了三十萬,我要求衛服部立刻啟動團體訴訟,立刻幫助全民來求償。」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我在這邊敬告我們衛服部所有的官員,你們敢為廠商,在利用執法開後門,一定會被我們揪出來,而且這次我一定會嚴厲的要求要徹查。」
另外,新增義美條款要求食品業者設實驗室,電子發票以便食品溯源,確立分廠分照原則,舉證責任從消費者反轉到業者身上,還有吹哨者條款,及食安會報法制化,透過修法建置食品安全,希望有效嚇阻無良商人,讓台灣遠離食安風暴。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輝堯、張芝瑄台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