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禁制令惹分歧 執行禁制令並非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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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1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文翰報導)香港佔中運動至今已經持續超過一個半月,日前,香港高等法院延長旺角及金鐘佔領區的禁制令,並會在周四(13日)審理申請暫緩執行禁制令的上訴。但目前建制派和泛民派議員以及抗議者對禁制令以及法治的定義產生嚴重分歧,而律政司則出面表示,執達吏及警方只是協助原告人清理障礙物,並不是坊間所說的清場。

香港兩派對禁制令和法治定義分歧嚴重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佔中運動今日進入第46天。當天的立法會上,40名建制派議員發表聲明,對高等法院日前頒發的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臨時禁制令表示歡迎。

聲明聲稱,有「極少數」具有法律背景的人士,「刻意曲解法治,誤導公眾」,並歡迎法庭促請參与佔領行動的人尊重裁決,立即停止佔領,還路於民,切勿阻撓禁制令的執行云云。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隨即對有關說法予以反駁,認為建制派對法治理解膚淺,何俊仁表示,所有佔領的人士都知道自己是違法的,無須法院的裁決,而無條件遵守法律不等於法治。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周三在金鐘佔領區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也對這一臨時禁制令提出了質疑。

余若薇說:「警方因為這個(禁制令)而清場,或者執達吏因為這個而清場,不能再回頭了,所以臨時就等於永久禁制令了。如果以很低的門檻就頒給別人,就會引起一些法律的爭議。」

報導說,對於建制派要求佔領者守法的聲音,佔領現場一位李先生表示:「如果說法治,我想中央政府要遵從基本法,基本法說了給香港人普選。所以,如果他們跟我們講要守法,他們要先遵守基本法,他們遵守基本法,我們也會守法。」

除了兩派議員分歧巨大,亦有法律界資深人士對禁制令提出質疑。

據《明報》報導,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Henry Litton)在港大法律系「雨傘運動與法治」論壇總結發言時指出,對近日以私人訴訟處理公眾秩序的做法感到奇怪,他更對法庭頒布旺角禁制令感到「迷惑」

列顯倫表示,潮聯申請的臨時禁制令,指控涉及公眾滋擾及公眾秩序,他對以私人訴訟的方式處理感到奇怪。因為若訴訟涉及公眾秩序,律政司有權力、更可以說是有責任接手處理涉及公眾滋擾的個案,以捍衛公眾利益,但律政司並未有介入。

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亦認為,目前法院因佔領發出的禁制令存技術問題。他指法院要在緊急情況下,方可以單方面發出臨時禁制令,惟佔領發生逾月,質疑發出禁制令亦不急於一時。

報導還說,高等法院日前除賦權執達吏清除障礙物外,還下令警方有權拘捕知悉禁令內容但仍妨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的人。陳文敏對此亦有質疑。

律政司:執行禁制令非清場

《南華早報》報導指,高院10日延長部分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並頒令執達吏可協助原告清楚路障,並要求警方協助。警方可拘捕懷疑阻礙執達吏工作的人士,而被捕人士將會被帶上法庭。有消息警方最快將於周五協助執達吏清場。

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現階段律政司的工作是如何跟警方配合,給予相關法律意見,如何協助執達主任,協助原告人清理相關障礙物。他強調,這是協助原告人清理障礙物,並不是坊間所說的清場。

據了解,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已在香港《明報》上發表題為《反思公民抗命與法治》的文章,認為公民抗命不會令守法意識動搖。

文章說:公民抗命者並非一般的違法行為,若法治已達「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那麼也無須公民抗命。公民抗命者選擇不遵從法院命令,並非蓄意不尊重或挑戰法院的權威,目的只是單純地希望透過公民抗命的行動去推動法治能更符公義。同樣若大家明白公民抗命是在特定情況及符合特定條件下才會進行及出現,這是非常態下的情況,那就知道公民抗命對守法意識的衝擊是很有限的。

有報導指,佔中三子已經計劃于下周五向警方自首,讓公眾明白佔領並非無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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