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誰敢在公眾場合喊「反對共產黨」或「打倒共產黨」,他肯定被抓,甚至判刑,這是常識,沒人不知道。但有人居然因為在公眾場合喊「擁護共產黨」也被抓了,這卻是我萬萬沒想到的。你想得到嗎?
據媒體報導,10月15日下午,原大同市委書記豐立祥落馬的消息發佈後,大同市區多處響起鞭炮聲,其中也包括大同市委門口對面的人行便道。現年53歲的趙雲孝就是當天出現在市委門口的眾多民眾之一。他告訴採訪他的記者說,當天下午他趕到市委大門馬路對面時,路邊已經擺開了一排炮,現場比較混亂。他帶了兩面之前買好的「國旗」,跟著眾人高喊了幾聲「擁護共產黨」,就被帶到了公安機關。
11月1日,一份由大同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網上廣為流傳。該決定書顯示,10月15日,大同市民趙雲孝得知市委書記豐立祥被調查後,以感謝共產黨的英明決策為由,與另外兩名男子在大同市委門口以舉「國旗」、打橫幅、唱「國歌」、燃放煙花爆竹等方式煽動群眾,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決定行政拘留15日。執行期限為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對於行政拘留半個月的處罰,趙雲孝並不認可。他認為,自己沒有夥同他人煽動群眾,也沒有任何過激舉動。更何況,燃放煙花炮竹是中國人表達喜怒哀樂的一種慣用方式,大家表達一下心情,這個舉動也不為過。
趙雲孝的遭遇並非個例,當地公安機關至少帶走過10位市民。他們在豐立祥落馬後,或拉條幅、或唱「國歌」,又或在市委大院門看了看熱鬧,分別被處以5-15天的行政拘留。比如10月15日,和趙雲孝一起被拘留的還有大同市民盧延高和周連寶。
盧延高對記者回憶說,當天下午4點多,他帶著音響趕到市委大院對面,看到一些穿著藍色運動服模樣的人士正在搶奪市民手中的條幅和煙花爆竹。「當時情況情急,我就帶領大家唱了首國歌。」盧延高表示,自己當時距離市委大院還有100多米,之後被身穿藍色運動服的人士帶至公安機關。大同市公安機關後來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盧延高利用自帶音響、播放「國歌」,並以唱「國歌」的方式煽動群眾。盧延高還透露,另一個被拘留的周連寶,只是在現場幫別人點了一下炮,隨後被行政拘留5日。
看來,作為一個大陸公民不但不能喊「反對共產黨」、「打倒共產黨」,也不能隨便喊「擁護共產黨」,因為不分場合隨便喊「擁護共產黨」,那就是以這種方式「煽動群眾」,就會「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結果很可能跟喊「反對共產黨」和「打倒共產黨」一樣被抓。至於什麼時候什麼場合可以喊,喊了不會被抓,到目前為止有關方面尚未頒佈具體規定,為了安全起見大家還是事先請示一下為好。
一個共產黨國家居然抓喊「擁護共產黨」的人,這樣的奇葩你見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