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振洲:官盜、盜官與民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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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同了」賊和賊都不一樣了。

最近就發生了一件事,河南女子唐小燕,小時候的理想是當一名警察。然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在她22歲的妙齡年齡,卻成為一個賊。不過此女子和別的賊不一樣,據她自己說,她專門偷竊官員的辦公室,而從來不偷百姓。

如果不是她落網,恐怕誰也不會想到,此等賊端的是另類,顯示出其聰明。

據她交代,她在官員辦公室里看到了各種景象:名酒、名煙、名表、購物卡、奢侈品、珠寶玉器、金銀首飾、貴重藥材,可謂是無所不有,琳琅滿目,彷彿走進了高檔奢侈品商店。有一天,她和一個她稱為「姐姐」賊友走進一位據說是廳級領導的辦公室,一次就偷得了90多條名牌香煙和近百張購物卡,不得不拖著一隻麻袋離開。僅這一次,她們把偷得的物品賤賣出去,就得到了10萬元,一人分得5萬。真比辛苦打工掙錢容易的的多多了。

說這女子聰明,還真的聰明過人。她知道自己偷的是「不義之財」,但也知道被偷得的東西在那些官員手裡也是不義之財。於是,她每次偷盜時,都帶著照相機,把偷竊的物品、現場都拍了下來,紀錄在案。

她真的太聰明了。她知道她偷得的財物,一般都是貪官受賄所得,不會有人報案;如果一旦被抓,還有揭發腐敗的立功機會。果如其然,8年裡,她只有一次被抓了現場。但「受害人」否認被盜,她很快即被放了出來。作案時,她並不特別緊張,因為她知道,如果屋裡的禮品很多,即使有人進來,被盜者也不會報警。那不是自投羅網嗎?據說,她因為偷盜,向紀檢公安部門舉報過幾位官員,但至今並沒有一人被查,也沒有一人承認被盜。你說聰明不聰明?

此新聞一出,我想多數人都會罵這個盜賊,但令人奇怪的是,今天看新聞,留言中除了專家一人說此盜也為賊。但幾萬個留言,全部把這女子成為「反腐女俠」,一陣子點贊。

這真是世道不同了,賊和俠的定義都不一樣了。

寫道這裏,我不免就想到了當年的水泊梁山,那一個個好漢,盜取官財、殺人越貨,卻沒有今人說他們壞。原因何在?大家都是明白的。

由此事我不免想到了一個問題,民和官、賊和俠、盜跖和貪官,究竟是什麼關係?

提出這個問題很重要,需要認真推敲。比如說,一個貪官,從老百姓那裡搜颳了無數錢財,或者從權利中收取了無數賄賂,他們是官還是賊?

中國人有一句俗話,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女賊的錢財取之無道,可以稱為盜賊。那麼那些貪官的錢財也取之無道,算不算盜賊?這裏只有一個區別,一個是暗偷,一個是明盜;一個是盜官,一個是官盜,都離不開賊字。

說起梁山來,那是特殊的時代,特殊的社會造成的特殊的好漢。也因此官被稱為賊,賊被稱為俠。而如今呢?天下太平,咋官能被稱為「賊」,賊能被稱為「俠」?須知,這些官賊盜取的民財要比那些大小毛賊多得多。這不是對現實的調侃,而是對官場的諷刺!

貪官業已成為了民賊。

2014/10/17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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