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案檢起訴5人 葉世文不法金額近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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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7月25日訊】台北地檢署偵辦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公司副總魏春雄、學者蔡仁惠及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等5人。

檢方上午提訊3名在押被告趙藤雄、葉世文及魏春雄,將隨案移送法院,由法院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

檢方表示,今天共偵結5個區塊,包含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八德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鎮案及財產來源不明。

檢方表示,葉世文任職營建署署長期間,就營建署國民住宅組所承辦的「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預標售)案」。葉世文透過擔任白手套的學者蔡仁惠,經由遠雄公司副總魏春雄,收受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400萬元,協助遠雄取得標案。

新竹眷改土地案部分,葉世文要求、期約賄賂2200萬元。

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葉世文要求、期約賄賂2600萬元,實際收受賄賂1600萬元。

淡海新市鎮案部分,葉世文與陳麗玲以購屋為由,藉勢向建商勒索,共計獲取約750萬元的財物。

財產來源不明部分,葉世文對合計3317萬元的款項,至今無法就錢的來源不明做出完整交代,也無法證明其來源為合法。

以上葉世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及行賄罪嫌及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

蔡仁惠部分,在偵查之初即自首這部分犯行,並因而查獲葉世文、趙藤雄、魏春雄3人行、受賄犯行,請法院免除其刑。

而趙藤雄、魏春雄涉案部分,檢方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第11條第2項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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