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才厚問題名詞解釋:「幫他人晉升職務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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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他人晉升職務受賄」詞義很簡單,就兩個字,通俗易懂:——賣官!

造句:「徐才厚幫他人晉升職務受賄被開除黨籍」。

中文博大精深,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極不要臉之事,可以「一床錦被掩蓋了」,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文過飾非」。

比如,徐才厚的問題,該問題由一個「分號」分為兩部分,「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核心問題是「收受賄賂」和「收受他人財物」,再歸納一下就是「受賄」!而偏偏這「收受賄賂」和「收受他人財物」兩大犯罪行為之前,分別有兩個「學雷鋒」首碼,「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利」!

我們仔細簡化、分解、分析這兩段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句式一模一樣,分為三節,第一節為「以權」,第三節是「謀私」,而偏偏在「以權」和「謀私」之間,很奇妙地插進了「為他人」「提供幫助」和「為他人謀利」的「好人好事」!

臥槽!如果不看前後文的話,徐才厚簡直就是「活伯樂」、「活雷鋒」啊!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利」!幫助別人晉升進步,慧眼識才特別是因「財」識「才」,甘為人梯,扶上馬再送一程,何其高風亮節!而所謂「為他人謀利」,輕則是與人為善,重則就是傳說中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唯「活雷鋒」,簡直就是「活宗旨」啊!

實際上,這段話完全可以去掉「好人好事」的煙幕彈,直指犯罪事實!!!簡化為「利用職務便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利用職務影響,(通過)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中間渲染那段「好人好事」的花裏胡哨,實在是噁心至極!惡俗至極!

難道要掐頭去尾,向徐才厚同志學習?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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