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法》的通過意味著什麼,對想成為公民的永久居民有哪些影響,我們來聽聽移民律師的分析。
這個被稱為C-24的公民法案,除了對入籍條件有改動外,其中,[有意定居條款]也引起了大家關注。就是説入籍時,需要表明會長久在加拿大居住的意願。在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德表示,新法也賦予了移民部及邊境官員更大的權力。所以回流公民就得注意了。
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德“(當你入境時)邊境人員或者移民部可能會說,等等,你出境時間太久,沒有居住在加拿大,我會沒收你的護照。”
新法也讓大家更容易丟失公民身份。
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德“也許在一年後,五年後,甚至二十年後,政府將調查你的公民資料,無法上訴,沒有口頭聽證,只有文件內容。”
新法除了賦予移民部在決定公民去留上的更多權力外,對持有楓葉卡的居民來説,在六年住滿的四年中,要有四年的報稅記錄。也就說,永久居民幾乎跟稅務居民劃上了等號。
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德“這在之前從沒發生過,可能大規模的消減加拿大國籍申請者的(積極性),導致減少大家對申請加國國籍的意願,因爲(報稅)金額對家庭來講不是一筆小數目。”
另外,加拿大律師協會近期也遞交了對新公民法的修改建議,今天(週三)也有其他社區人士表達了對新公民法的不滿,因此,其立法過程也會備受矚目。
新唐人記者張寧 溫哥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