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6月19日訊】6月19日星期四,3名參與中國「新公民運動」並呼籲中共官員公布財產的江西新餘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等罪名判刑。
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法院做出判決,判處中國新公民運動三名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華有期徒刑3年。
劉萍代理律師斯偉江:「6年6個月,對。然後魏忠平也是一樣。魏忠平跟劉萍也是一摸一樣的(判決)。不公平,不正義。這個超出我的意料。
這3名維權人士的家屬說,法院通過短信通知週四宣佈判決,從通知到宣判不到48小時。他們的辯護律師也表示,法院突然發出通知,讓他們措手不及,導致無法出庭為當事人辯護。
劉萍的代理律師表示,這起案件上訴已經沒有意義,因為所有的政治案都是沒有法律可以依據的。
劉萍代理律師斯偉江:「法律就是可以隨意解釋,對政治犯沒有法律。」
這3名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成員,在6個多月前因呼籲中共官員公開財產而被捕。去年12月6日的庭審結束後,李思華的代理律師浦志強也被捕拘押至今。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中共當局必須停止對維權人士的迫害。
新唐人記者陳依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