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管治強壓高度自治 香江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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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6月12日訊】對於《白皮書》中宣稱的,「中共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國際評論界普遍認為,這是自97年以來,中共對香港最嚴厲的政治警告和權力聲明,更顯示出,當初宣稱香港的50年不變「高度自治」,至此已經岌岌可危。就這一問題,我們來聽聽中國問題專家文昭的分析。

文昭你好,您認為這個「全面管治權」的背後有甚麼含義呢?

中國問題專家文昭:「全面管治」有一種威脅的意圖,但它本身又有模糊性,它不給你解釋甚麼叫「全面」。我的理解就是說,一旦香港的公民抗議運動擴大,中共不僅會越過特區政府來干預,甚至考慮讓香港的立法、司法機構停止運作。它可能會藉口「社會秩序被破壞」,「公共安全」,用這一類的名義暫時性的實現緊急狀態。這個就是對「全面管治」的終極解釋,也就是最糟糕的一種情況。

那這個說法和當初中共製定《香港基本法》裡面宣稱的高度自治,有沒有矛盾的地方?

中國問題專家文昭:「自治」和「被管治」本身就有矛盾,何況「全面管治」呢。

《基本法》第二條裡面說的有一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這條《基本法》在行文上有兩處很模糊,為中共日後自食其言埋下了伏筆。

「一個是說香港的自治來自於所謂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而人大又是共產黨的一個「橡皮圖章」,它就意味著香港的自治地位,並不是一種憲法層面的安排。中共想反悔的時候,就可以操縱全國人大堂而皇之的達到這個目的。」

「第二個模糊,是所謂的「高度自治」。「高度」是個形容詞,甚麼叫「高度」,《基本法》自己不去解釋,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那現在中共說了,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那甚麼叫「不是完全」,它也不給你解釋。就是說,它說你有這個權力時你就有,說你沒有的時候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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