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使用權利法十週年 口譯服務待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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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5月11日訊】社區廣角鏡(344)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對很多新移民來說,最大的挑戰是不會英文或者是英文不好。在華盛頓特區的語言使用權利法案通過十週年之際,這一議題再次引起關注。

語言使用權利法案公益廣告:…但不會講英語,會在與學校老師交流時遇到困難,幸運的是,我現在知道所有大華府政府機構,例如公立學校,必須免費提供口譯服務,如果你需要幫助,你也可以要求口譯員為你提供幫助…

這段公益廣告中提到的免費口譯幫助是基於DC市政府在2004年通過的「語言使用權利法」,法案旨在讓DC 地區英語有限或不會英語的居民更好地接受及參與公共服務,適用範圍包括所有DC市政府機構,以及市政府資助的機構。如果得不到翻譯的幫助,市民可以到DC市政府的人權辦公室投訴。

華府人權辦公室主任帕勒蕭(Monica Palacio):「語言使用權利法規定,任何人到DC市政府或是市府資助的機構,都有權得到任何語言的相應口譯服務。」

據悉全美只有加州的舊金山,奧克蘭以及華府三個城市通過了這一法律,很多其他城市,如紐約,有行政命令而非成文的法律來規定類似的語言服務。

據華府人權辦公室上個月公布的報告顯示,在DC不會或英文不好的人群中,母語是中文的佔第四位。儘管語言使用權利法在DC已經存在十年了,不少華裔居民仍然不太清楚它的適用範圍以及投訴的權利。

記者:到市政府辦事,他們應該提供華語翻譯,您知道嗎?

DC居民 鄧先生:「我不大清楚。」

記者:「您在這裡多久了?」

DC居民 鄧先生:「在這裡?差不多四年。」

DC居民 程女士:「這個我聽說過。但我沒有用過。」

DC居民 王先生:「警察局有(翻譯),他會打電話去,找一個中國的王翻譯。換駕駛執照呢,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行。 (得自己帶翻譯去)。」

看樣子提供給市民更好的語言服務,還有不少要努力的地方。

新唐人電視臺記者唐衛華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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