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陳威仁報告預防性羈押 立委批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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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8日訊】太陽花學運之後,抗議活動烽火遍地,行政院定調「新形態群眾運動」,展開強硬反擊,但過程中警方執法過當,驅離採訪媒體,或是侵害言論自由,採取預防性羈押作為,引發爭議,內政部長陳威仁,和警政署長王卓鈞,今天(7日)下午也為此,赴立法院備詢。

民進黨立委 段宜康 VS. 內政部長 陳威仁:「您說的茲事體大,是指它如果真的發生了,會造成交通的不方便?所以我們寧可這樣,我們會犧牲言論自由?我們會用這種預防性的措施?」

立委段宜康質疑內政部執法兩套標準,先前有網友網路號召「癱瘓捷運」,卻遭到警方以預防性羈押理由,專程南下帶上台北約談函送,但紅衫軍時期有學者號召衝總統府,陳威仁卻只認為是言論自由。

民進黨立委 段宜康 VS. 內政部長 陳威仁:「那個以我個人來講,他是屬於言論的自由,是啊,所以這個標準變的不一樣?我們要遏止的,我們想要防制的這個狀況,其實是不成比例,那要付出什麼代價?付出就是箝制言論自由的代價。」

民進黨立委 陳其邁 VS. 警政署長 王卓鈞:「我在臉書號召說,大家跟我一樣,幾點幾分什麼時候穿這件衣服,路過捷運站,那你就把我用這種煽惑他人犯罪移送,或者是用預防性羈押的方式,把我羈押起來,會不會這樣?我重複路過忠孝東路會不會被羈押?不會,在台灣不會。」

太陽花學運後,路過抗議行動遍地開花,網路上一有風吹草動號召群眾,警方就大陣仗嚴正以待,但立委拿出照片,批評警方使用束帶代替警繩,罔顧人權。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 VS. 警政署長 王卓鈞:「你今天用童軍繩綁到天亮,你的手不會腫到會壞死,但是你今天用束帶把人家捆起來,因為束帶有它的便利性。是人權比較重要,還是你們執勤的便利比較重要?」

立委拿出執法過當證據,要求兩個星期內,揪出動手傷人的警察,否則主管得負起行政責任,不能縱容個別員警,打著維護治安的大旗,行使國家暴力。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張芝瑄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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