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裕元鞋廠工人維權 林東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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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失蹤一週的勞工公益人士林東日前被證實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遭到刑拘,目前關押在東莞市看守所內。官方稱林東發布不實信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但他的委託律師認為,其行為不足以構成上述罪名。有評論指,當局刑拘林東是為了教訓他們介入裕元鞋廠罷工事件,同時也為了警告同行並威嚇工人。

因協助東莞裕元鞋廠員工罷工而一度失蹤的勞工維權人士林東日前被證實遭到當局刑事拘留。

林東所供職的深圳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主任張治儒週二在新浪微博上說,林東因發布了一則東莞另一家台達電子廠罷工的消息,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拘留地點為東莞市看守所。

張治儒週三接受本台採訪時向記者講述了具體的經過。

「我們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看到公安機關的正式拘留決定書,(林東被)帶走的時候是4月22號下午的時間。後來我們多方打聽之後,他們(公安)才告訴我們他是被刑事拘留。最終結果知道是在這個禮拜一下午。東莞公安局高埗分局的民警,有四個人,到深圳我們石岩的一個派出所,把我揪過去了,也給我做了個筆錄,後來就通知我,林東是被刑事拘留,說他在網上發布了一些虛假的信息,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所以以『尋釁滋事罪』把他拘留了。」

記者:「您對於這樣一個刑拘的理由認可嗎?」

張治儒:「當然不認可。當時我就明確告訴他,據我所知林東是沒有在QQ群里發布這些信息的,他只是在我們這個微信群里發了,並且他也註明了這個信息有待證實,並且也只是很小的一個範圍之內,那個微信群只有11個人。後來他(警方)說他(林東)在QQ空間也發了。他們東莞公安機關提供的信息來看,顯示QQ空間確實有林東發布的信息,但是這個信息來源我當時沒法確認是真實的。因為在22號之前,網路上也出現了好多冒充我的名義去發布的一些信息,冒充我的頭像,冒充我的名字,在網上公開地發我是一個律師,專門來打勞動爭議案件的。我不是一個律師,我不可能在這種場合去公開說我是律師,那不是給有關部門留一個口實和把柄么?」

張治儒表示,當局刑拘林東或出於三個目的,其一是由於該罷工事件造成了巨大影響令當局惱火,因此要給介入其中的勞工公益組織「顏色看看」;其二是為了給同行敲響警鐘,警告他們介入勞動爭議案沒有好結果;其三則是為了威脅嚇唬裕元鞋廠工友。

已於週三上午會見了林東的委託律師龐琨當天下午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林東「被失蹤」的當天已遭到刑拘,並於翌日被送往看守所。他說林東只是轉發有關信息,並不足以構成尋釁滋事罪。而他向當地公安局查詢有關情況時遭到拒絕,那是違法的,也說明他們底氣不足。

「上午將近10點鐘的時候就已經見到了林東,他的狀態還好,對於具體的事情也對我進行了陳述。他自己的意見認為可能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記者:「因為我聽說警方是說他在QQ空間里都發布了不實的信息,他有沒有告訴你具體情況是怎麼樣?」

龐琨:「我只能簡單跟你說,這個信息我沒有得到公安局的正面回應。按照林東的陳述可能有一個台達廠罷工的信息被他轉發了。就是這樣一個事實他被刑事拘留。但是下午我到公安局了解這個案子的時候,公安局這邊拒絕向我透露,這是違法的。按照公安局的說法,他們認為這個案件涉及面很廣,社會關注度很高,所以為了避免有礙偵查所以就不提供(信息)。」

記者:「但是實際上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是嗎?」

龐琨:「對。因為刑訴法36條明確地規定,辯護人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涉嫌罪名和有關情況。這有關情況就是這個案件的基本事實和一些重要內容,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他們不透露顯得他們做這件事情非常沒有底氣。」

而在裕元鞋廠罷工期間,不少工人也遭到警方抓捕,目前仍未知他們是否已全部獲釋。

持續近三周的東莞裕元罷工事件暫告段落,工人們已於上週五陸續復工,而本周四是廠方此前宣布提高工人待遇的日子,工人們都在等待廠方是否會兌現他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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