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25日訊】2012年的香港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4月25日,香港媒體報導,警方已經就這一案件展開刑事調查,暴露出香港海事處負責船隻檢驗的官員存在長期有法不依等涉及刑事犯罪的案情。
綜合香港媒體消息,警方已經收到運輸及房屋局準備的長430頁的海事處內部調查報告足本,裡面詳細記錄了調查發現的問題以及涉案官員的名單。不過警方24日只透露了其中30頁的內容。
警方透露的內容包括:眾多載客小輪的驗船證明書顯示,船隻配備的救生衣、漂浮救生索、自亮燈的數量、質量不符合法規要求,部分小輪的驗船證明書被延長有效期15個月,違反了小輪驗船證明書不得延期超過14個月的規定。
針對貨船,部分船隻配備的兒童救生衣不完全符合規定,非自航駁船和開底躉船配備的救生裝置不完全符合要求,部分船隻年檢時沒有執行上排檢查的規定。
有消息透露,兩名涉案船長分別被指控犯有39項謀殺罪。截至發稿,案件已經有52人接受調查,其中11人為首長級,38人目前尚在職,14人已經退休。目前裁定行為不當的工作人員共17名,其中3人為首長級,13人在職,4人退休。案件計劃在今年年底審理。
2012年10月1日,香港離島南丫島西北的西博寮海峽上,一艘載逾百人的香港電燈載客船南丫四號被港九小輪雙體船海泰號撞擊後迅速翻沉,南丫四號乘載的127名船員及乘客全部墮海,大量乘客因為未能夠及時逃生而遇溺。連同海泰號上受傷的8名乘客及2名船員,以及參與救援時受傷的4名警察及消防員,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傷。
南丫島撞船事故是1971年佛山號翻沉事故後,香港最嚴重的海上事故;以死亡人數計算,則是繼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後,遇難人數最多的單一災難事故。也是香港1997年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