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實名舉報的背後 隱藏一條耐人尋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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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4月20日訊】 (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華潤董事長宋林在新華社記者王志文兩度實名舉報下,終於被查處。香港《明報》指出,王文志在新華社系統地位不低,有充分證據,大可以公開發表報道,相信他也有權力寫「內參」,直接捅到中央常委。但他捨傳統渠道而直接舉報,原因何在,值得探討。

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日前再次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嚴重瀆職,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等問題,並公布了宋林與一個女子的親密合照。

去年7月,王文志與另一名公民記者李建軍就曾舉報華潤集團旗下華潤電力所屬太原華潤煤業,於2010年向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收購三處位於山西太原的煤礦,但交易時存在估價過高及採礦許可證等問題,而宋林在此間獲得巨大好處。

當時李建軍還曾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事件鬧得滿城風雨。據稱中紀委的調查最終「被人為制止」,而華潤內部只推出一些中層人士頂罪,事件不了了之。

但王文志鍥而不捨繼續蒐證,找到新證據,事隔大半年再次舉報,終於把宋林拉下馬。4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透露,宋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

香港明報指出,王文志在新華社系統地位不低,有充分證據大可以公開發表報導,相信他也有權力寫「內參」,直接捅到中央常委。

「內參」是中共自我監督的一種傳統機制,幾十年來效用顯著。各級記者都有寫內參的義務,把採訪所得,不宜見報的內容,通過內參向上級反映,新華社有專門部門參編部負責此事,內參分層次送達不同層級的官員,最高級別是只供政治局常委閱看。

報導說,既然新華社記者有這個渠道向上反映情況,王志文肯定也用過這種方法,為什麼而今會用實名制公開舉報內容呢?

記者手執筆桿子,捨傳統渠道而直接舉報,原因何在,值得探討。

報導說,目前已經有3個記者實名舉報的例子,他們的稿子是否不讓發表才實名舉報,抑或是通過內參進行自我監督的機制失效,這個問題外界無從知曉。不過,內參的一個特點是黑箱操作,正如解放軍內部有人舉報谷俊山,3天內就獲答覆沒問題,缺乏透明度畢竟難以取信於人。

王文志公開的說法是「盡公民義務」,但並非每個公民都有能力和渠道去蒐集證據。北京時政觀察人士華頗認為,王文志獲得的這些舉報材料,絕不是他一個《新華社》記者就能獲得的,估計是通過國家安全部門獲得資料,拋出的證據一個比一個猛,幕後肯定有高官在支持。

香港東方日報指出,華潤是老牌紅色寡頭式的財團,旗下擁有金融、地產、基建、物流等數量龐大的公司,早就成為各方權貴爭奪的焦點,華潤聘用的太子黨更是數不勝數,這些人成為宋林手中極具價值的政經資源。

報導說,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大大小小的保護傘。這宗舉報案背後很可能是高層權鬥的前哨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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