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3日訊】台灣消費者保護處今天表示,已經代表購買大統油品的民眾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求償逾新台幣3億元。
據中央社報導,消保處指出,大統油品摻偽假冒事件爆發後,因大統資產均遭檢察官及債權人聲請扣押,無法有效處理退貨及賠償爭議。
針對民眾因購買大統油品造成的權益損害,消保處及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處理相關消費爭議案件,消費爭議件仍層出不窮。
消保處進一步指出,參與大統團體訴訟消費者共3776人,求償金額依新修正通過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每人每一事件3萬元賠償金,及消保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金最高3倍計算,共求償3億39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