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1日訊】年近7旬老婦去年底喪夫,殯葬業者先收錢,因亡夫是榮民且公家協辦後事,老婦質疑業者支出不明,要求退費不成憤投訴,但因未訂定「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雙方協商破裂,目前此案已移送殯葬管理單位查處後交警方偵辦。
據中央社報導,家住板橋張姓老婦的丈夫於去年11月過世後,某殯葬服務業者受委託處理後事時就向她收取新台幣6萬元費用,且未訂定「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
新北市消保官周繼雄指出,老婦申訴指丈夫是榮民且參加聯合公祭,相關公祭費用都由政府支出,她質疑業者許多費用支出不明,要求業者扣除相關支出後應退還4萬元,但業者置之不理,才向消保官提起申訴。
他說,經調查,業者指老婦年事高且記憶不清,相關殯葬服務均已提供,全案協商破裂。但因業者未訂定型化契約,且有違業者完成全部殯葬服務才收費用的交易慣例。
他強調,業者事後雖提出晉塔誦經、紙蓮花及壽衣等支出明細,但因相關殯葬服務物品都已火化,使得雙方各說各話,由於事涉詐欺之嫌,消保官將此案移送殯葬管理單位查處後交警方偵辦。
他呼籲民眾購買或訂定「殯葬禮儀服務契約」時,可向市府殯葬管理處查詢,以了解相關業者是否為合法經營殯葬服務業者,契約相關權利義務事項也不得違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