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罕見公開4起民告官 專家:或有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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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2月13日訊】日前,北京市法院罕見地連續公佈4起民告官案的政府敗訴判決書。有評論人士指出,這恐怕只是法院依照中共黨內某派人士的指令而作出的「人治」鬆動,目前在中國大陸,民告官仍然存在立案難、贏官司難的問題。

從今年1月1日起,中國大陸最高院要求非涉國家機密的判決書要全部上網公開。過去很少公開的政府敗訴判決書也將放到網上晾曬,以促進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北京青年報》報導指出,過去民告官特別是被告方是市區政府的案件,都屬於行政案件中的敏感案件,即使政府被判違法,一般也是「內部通報」,很少會向社會公開。此次法院連續公佈4起區政府敗訴案件,屬過去罕見。

據了解,這4起區政府敗訴案件均起源於拆遷補償,而4起案件的原告均為門頭溝區永定鎮居民。北京市一中院的判決認為,門頭溝區政府直接強拆居民房屋,屬超越法定職權,因而判決門頭溝區政府強拆康先生家住房的行為違法。北京市一中院公開的民眾告贏區政府的其他三起案件,同樣涉及門頭溝區政府體育場住宅樓項目中強拆居民住房問題。

四川「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2013年以前,大陸很多民告官案件,特別是涉及農村徵地的案件,不要說打贏官司,連立案都很難。從2013年開始,中共當局開始鼓勵訪民向法院提交申訴材料。這其實是當局的另一種維穩手段。

黃琦:「2013年有了巨大的變化,官方採取一系列辦法讓民眾能夠立案,特別是當局往往把這種提審日期安排在敏感重大活動期間,以促使民眾這段時間滯留本地而不是去北京上訪,為維穩行動增添壓力。」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也表示,北京法院連續公開了4起民告官、官敗訴的案件判決書,這當然是件好事。但這恐怕只是法院受到中共黨內某一派人士指令而 作的「人治」鬆動。如果不從體制上轉變,不限制種種干涉司法機關獨立審判的黨政權力,行政訴訟法的修法尺度再大,也起不到維護民眾權益的效果。

江天勇:「就公開這個事,是法律還是人在起作用?我的看法是任何人為的推動,我覺得都是人治的結果,不是法治的結果。他可能是要通過這件事情展示一種趨勢,但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政黨的控制之下,司法或者行政系統的做法,往往和某人在台上或者是某人主導一個系統有關。」

2013年末,中國大陸開始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這是《行訴法》自1989年通過後的首次修訂。《南風窗》援引官方統計表示,這部法律實施20多年來,法院總共審理了約200萬起民告官案件,民告官已成社會常態。然而,制度閥門雖已打開,實踐道路卻佈滿坎坷。

報導援引在北京執業的律師王令和李仁傑稱,在去年6個月內到外地省份辦理了4起行政訴訟案件,均遭到法院拒絕,不予立案。其中兩起案子,立案庭法官分別給出的理由是,「我就是不立案,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和「被告區政府的意見是讓你們冷靜一下,所以我們不立案」。這兩位律師接連碰壁後,宣佈不再承接該地區的新案件。

江天勇表示,在實際實施中,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不要說所很難打贏,就連立案也難。「08、09以來我們發現立案非常困難,你去遞交訴訟材料各種刁難,或者說,完全不收你的材料,說要請示領導,你是法官你怎麼要請示領導?按照法律規定你是能決定的!」

常年辦理民告官案件的袁裕來律師也公開表示,「立案難、判決難、執行難的根源是什麼?表面來看,似乎是法院不敢依法立案、不敢依法審判、不敢依法執行,實質上是法院敢於不依法立案、不依法審判、不依法執行。」法院「敢於」對民眾說「不」的底氣,顯然不是來源於依法獨立審判的法治精神。

袁裕來指出,不限制干涉司法機關獨立審判的種種權力,賦予民眾真正制衡法外權力的力量,行訴法的修法尺度再大,也未必見效。

據《南風窗》報導,全國法院每年審理700多萬案件,其中「民告官」案所佔比,只有百分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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