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受審案:被告解聘律師 破快審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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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28日訊】 (美国之音電) 華盛頓 — 北京新公民運動七名被告已經全部開庭。其中知名法律維權人士許志永已被判刑四年,法庭將於1月29日(星期三)對另外兩人宣判。其餘四名被告則當庭解除跟律師的委託書。辯護律師表示,被告此舉是對庭審安排的不滿,對庭審公正性的無望。

1月27日的庭審沒有結束

在1月27日當庭解除跟律師委託書的北京新公民運動被告是丁家喜、李蔚和張寶成。他們三人和另一被告袁冬同一天在北京海淀區法院同時出庭受審,四人被控的罪名都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但是當天的庭審沒有結束。除袁冬之外,其餘三人當庭解除了跟律師的委託書。而在上星期的庭審中,同案被告趙常青也當庭解聘辯護人,抗議庭審不公正。據媒體報道,當時法官多次打斷趙常青的發言,辯護人提出的法庭程序違法被法官拒絕。

王興律師:當事人解聘辯律 對法庭公正性無望

同樣是維權律師的被告丁家喜的辯護人王興律師說,被告當庭解聘辯護人是抗議法庭不公。

他1月28日對美國之音說:「這當然是一種無奈,但更多的是體現是對庭審安排的不滿,對庭審公正性的不抱希望。」

王興指出,從已經審過的案子判斷,官方希望在春節前快審快判的目的非常明顯。因此當事人當庭解除跟辯護人的委託書也是對司法程序草率的抗議。

他說:「當事人張寶成,據他的律師,說,要是這樣你們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吧。因為要求看證據嘛,公訴人念得太快,辯護人都找不著,被告人連看的機會都沒有,更不知道在說什麼。要求仔細看看,說慢一點。審判長都不同意。那這樣話還有什麼意思,最後(張寶成)也是無奈,解除了律師委託。因為辯護人的意見不被尊重,有沒有律師,沒有區別。」

王興律師介紹,法官和公訴人對律師提出的程序上的問題、仔細查看證據等這些最基本、最簡單的要求,都不能得到充分的滿足。控方基本都是草草過一遍辯律提交的證據,庭審基本就結束了,幾天之後就會宣判。王律師說,1月27日出庭的被告袁冬,29日就要被宣判。而且,如果另外一位沒有解聘律師的被告侯欣,也會在29日被宣判。

破解當局設計的快審快判計劃

儘管被告解除跟辯律的委託書,不會影響判決結果,甚至有加重刑期的可能。但是律師王興說,這個行動卻阻礙了當局希望在節前審結案子,削弱關注度目標的實現。當事人可有15天的時間聘請律師。

當局對包括已經被判刑的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等七名同案被告在司法程序上嚴重違規早就引起辯護律師的抗爭。因為是同案被告,律師們曾提出將七被告的案子合併審理,遭到拒絕。

張慶方律師:許志永聞家書落淚

另一方面,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許志永的律師張慶方1月27日給許志永帶去他妻子寫給他的一封信。家書由張律師讀給許志永,張律師對路透社說,許志永聽著信里的內容,表情憂傷,並且掉了淚。他的妻子崔箏今年1月中旬剛剛產下一名女嬰,許志永從沒見過女兒。

許志永是北京新公民運動七被告中第一個被宣判的,經過一天的審判后,法庭1月26日判處他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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