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4日訊】今年入冬以來,中國內地從開始至今,媒體和網絡上出現了一個名為「霧霾」的新詞。這個主要由PM2.5污染顆粒匯聚而成的大氣污染,每到冬季就要在全國各地出現。而且,在中國經濟最為發達的長三角和京津唐等地區最為嚴重,霧霾甚至由局部連成了片,整個中國東部的經濟發達地區盡受霧霾荼毒。看來,中共當 年信誓旦旦要在2008年前後治理好北京的大氣污染的承諾,已經成為一個舉世笑柄。
儘管官方為霧霾提供了形形色色的藉口,什麼機動車輛過多、路邊的燒烤攤檔、農民焚燒秸稈、拾荒者焚燒垃圾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北京有官員把霧霾歸結於中國人的烹調方式上,就是避而不談近年來各地地方亂上工業項目竭澤而漁的發展模式。其實有一點生活常識的都不難發現,儘管機動車出行數量多確實會消耗大量燃油,但隨著近年來科技的進步,燃油質量的提升、汽車排放淨化器的普及,基本解決了汽車燃油燃燒不充分造成的污染問題。現在,西方的大城市如紐約、東京、 洛杉磯的機動車遠遠多於於京滬,但並沒有出現像北京、上海這樣的霧霾天氣就是最好的例證。
筆者認為,今天中國內地之所以造成霧霾的嚴重和頻發,是一種在產權模糊形態下的典型的「公地悲劇」的再現,如果還再以「人民的名義」來對這片土地竭澤而漁的開發,中國環境污染問題依舊是個制度性的難題。
所謂所謂「公地悲劇」概念,是美國經濟學家哈丁於1968年在著名的《科學》雜誌上提出的。意指人類公共資源被無序濫用的一種現象。反映了公共資源因 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衝突而出現的一種濫用陷阱。當資源或財產有許多所有者時,每個個體基於利益最大化而使用資源將會導致資源被過度使用,最終損害了所 有人的利益。如過度砍伐的森林、過度捕撈的漁業資源及污染嚴重的河流和空氣等,都是「公地悲劇」的典型案例。之所以稱之「悲劇」還隱含著另一層含義,每個當事人都知道資源將由於過度使用而枯竭,但每個人對阻止事態的繼續惡化卻感到無能為力。究其原因,每個個體都是行為功利主義的,只關注短期的個人利益,無 法形成有效的協調合作。
霧霾現象反映出的「公地悲劇」的悖謬在於,所有的公共資源是屬「人民所有」,但是「人民」既沒有所有權,也沒有使用權。對於公共資源的處置權在各地的 地方政府手中。具體說,就是環境是人們共有的公共資源,當少數人污染環境時,收益由個人或小集團獲得,而污染的後果和成本則由社會來分擔。在缺乏有效制約手段的情況下,追求個人和小集團利益的人們正在製造著環境污染的公地悲劇。這個污染環境卻有收益的集團,恰恰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出於對GDP的考量,必然行為利益短期化,竭澤而漁的使用當地的礦產、水源、大氣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這一切,卻都是打著「人民」的旗號。儘管公共資源在「人民懷抱中」,但人民卻沒有絲毫意志來阻礙重污染、高耗能的大項目上馬。因此,「人民」對於當地自然資源的虛置,客觀上給了地方政府掠奪性經營的內在的驅動力。模糊的產權造成了範圍極大的「灰色地帶」。利益的驅使下,公益屬性的資源事實上已經淪為地方政府的絞肉機。其實,類似的以「人民的名義」來過度開採、濫用自然資源的例子,在過去的專制東歐國家也較為普遍。例如著名作家鄭義在1996年所著的反應中國環境問題的著作《中國之毀滅》一書中認為,「公有制」,特別是「兩權分離」的「公有私營制」乃是生態環境的第一殺手。「改革開放」以來實行的所有權與使用(經營)權之分離,造成了史所未見的環境與資源破壞近年來,在「兩權分離」的產權制度下,每年因破壞性「高速增長」而支付的資源環境成本約為全年國民生產總值的3倍以上。這種由於中國制度性污染造成的悲劇,至今仍無法破解。
除了「公地悲劇」現象造成的產權模糊、公有私營,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推行的唯「GDP」化的發展路徑也客觀上加劇了「公地悲劇」現象的蔓延。我們都知 道,中央考核地方、地方考核市縣的指標、提拔官員的主要依據就是GDP的增長率。在這種唯GDP化的發展路徑下,亂上項目、上大項目、尤其是上高耗能、高 污染、見效快的項目,幾乎是地方官員保住烏紗帽的首選方式。尤其是在缺乏地方自治的情況下,中國官場實行的是官員任期制,即一個地方黨委「一把手」,幹的再好也基本上不超過10年,要麼繼續提拔異地為官,要麼年齡到線下臺進人大、政協之類的官場二線。這種「有任期的專制」下,官員必定是對地方採取竭澤而漁式的發展模式,一來,大工程中好賺錢,而來容易造政績。而環境問題、人權問題、後續發展問題往往是棄而不顧。
因此,筆者大膽預測,如果不從制度上解決由於「公有私營」造成的「公地悲劇」現象,中國的霧霾範圍還只會持續擴大,大範圍的環境污染還還只能是個無解的「結」。
文章來源:《北京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