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中國民主維權人士趙常青,因舉牌要求官員公開個人財產,而被當局控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23日在北京海淀區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因為抗議庭審不公,趙常青當庭解聘兩名律師,請看報導。
庭審從上午9點30分開始,但是在進行不到2個小時,梁小軍律師在推特上透露,趙常青的代理律師藺其磊已經從法庭出來了。難道已經庭審完了?隨後《新唐人》記者撥打了藺其磊律師的電話。
他說:「我們已經從法庭出來了。因為趙常青的發言一直被審判長打斷,我們要求程序上的問題,審判都給駁回了,所以趙常青宣布要把起訴書退回檢察院;第二個決定就是,解聘我們倆個律師,另行聘請倆個律師,所以沒有辦法開下去。」
對於趙常青當庭解聘律師,資深媒體人溫雲超發推文稱,「趙常青今天當庭解除對律師的委託,在我看來是明智之舉,今天開庭,就讓許志永和王功權的爭議給淹沒了。按程序可以再過15天再開庭,焦點會集中些。並且臨近二會,大環境可能會略有變化。」
但是,藺其磊律師並不是這樣看的,他表示:「這個案子在程序上,一點法律都不講,對於結果我們不抱有大的希望。」
趙常青民主維權人士,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曾因參与1989年民主運動入獄半年;1997年被以「煽 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2002年又被以「煽顛 罪」判刑5年。2007年他出獄后,繼續從事維權活動,財產公示等公民行動。
2013年4月18日被刑拘時的罪名是非法集會罪,然後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將他報請批捕,隨後當局再次變更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