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16日訊】美國國會日前就快速通過經貿協定的「貿易促進授權法」(TPA)達成共識,這項法案是否應增列協助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在華府引起討論。有人認為,TPA可確保美國在台拓展商業利益。
據中央社報導,美國聯邦參議院財政委員會與眾議院歲入委員會,9日就延長已失效的貿易促進授權法達成協議,讓總統歐巴馬與他國完成經貿協定後,國會以1次表決方式通過,讓協定順利施行。
台灣特殊的政治地位,在未來多項經貿談判中是否得到公平對待,於貿易促進授權法進入國會討論之際,有無增列支持台灣文字的需要,引起各界關注。
美台商業協會(US-Taiwan Business Council)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15日表示,未來兩年美國和台灣有機會簽署雙邊投資協定(BIA),美方也可能支持台灣成為TPP第2輪諮商國家。
他認為,TPA中若包含對台友善的文字,除了持續支持台灣融入亞洲經濟趨勢的合法權利外,亦可確保美國在台拓展商業利益。
TPA是否有必要增列友台內容,各界看法不一。華府智庫有學者認為台灣關係法中條款,已足以保障台灣參與國際經貿組織的合理性,但也有人認為TPA加入友台字句可進一步協助台灣參與TPP。
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法律中提及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或與之有關之時,這些字樣應包括台灣在內,而且這些法律應對台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