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命案 詹姊帶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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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11日訊】詹姓高中生命案昨天(10日)偵結,有8人遭到起訴,被告黃芬雀(死者的母親)遭法官裁定責付女兒帶回。詹姊說,她和媽媽都是一家人,沒有原諒不原諒的問題她,只能說自己的媽媽在經歷過日月明功的事情之後,媽媽已經回來了。

  據中央社報導,詹姓高中生命案,有8人昨天遭到起訴,彰化地院當天晚上召開接押庭,7名遭羈押禁見的被告陸續開庭,其中吳仁甫、李甫朋遭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詹生的母親黃芬雀則責付詹姊姊帶回,限制住居。

詹姊說,她有把媽媽帶回家的責任,她要感謝大家的幫忙,真的要謝謝大家,不過現在有很多事情需要整理,她一時也說不清楚,她只能說自己的媽媽在經歷過日月明功的事情之後,媽媽已經回來了。

詹姊姊表示,她和媽媽都是一家人,沒有什麼原諒不原諒的問題,對於其他的被告,她覺得這些都是大人,和弟弟無冤無仇,而台灣是個法治社會,希望未來在法庭上,法官從重量刑。

陳巧明裁定續押

至於其餘被告的接押庭,其中尤威評、吳仁甫、林甫朋等3人遭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許愛珍以及劉享易則10萬元交保,陳巧明則遭裁定收押禁見,還押彰化看守所。

陳巧明在召開接押庭前被媒體訪問時仍不認罪,僅強調這是一起不幸事件,要對詹淳寓道歉,也希望媒體不要再炒作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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