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7日訊】住在高雄市的41歲朱姓男子自幼罹患腦部疾病造成腦傷遭欺負後,竟持農藥灌食腦髓萎縮的男子致死。最高法院審酌相關情狀,判6年徒刑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朱男受雇在楊姓男子所開設的水果貨運行,他於民國100年12月間,遭同事腳踢而自認被欺負,看見楊男罹有腦髓萎縮的兒子獨自坐在一旁,竟持農藥灌食對方,造成楊男兒子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根據判決書指出,住在高雄市朱姓男子小時候罹患腦部疾病造成腦傷,導致衝動控制能力不佳。
法院一、二審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為朱男犯案時,受到精神障礙的影響,導致行為能力降低,因此依刑法第19條減輕其刑。
法院另審酌朱男自覺受欺負時無法反擊,只能向更弱勢者發洩憤怒情緒,卻使被害人無言承受「喊都喊不出來的痛苦」,考量他是發展遲緩合併智能不足的患者,不能如一般人排解忿恨情緒等,依殺人罪判刑6年,強制治療3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