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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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18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二 「五風」也渡山海關

共產風、浮夸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幹部特殊化風,也渡過了山海關,在東北大地肆虐。這「五風」本來是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的產物,哪裡有「三面紅旗」飄揚,哪裡就有「五風」肆虐。而「五風」之所以毫無阻攔,是政治運動的結果。政治運動使說真話的人沉默,使智者沉默。

從一九五七初年到一九五九年末統計,吉林全省有一萬九千六百一十一名黨員受到黨紀處分,佔全省黨員總數的百分之二點四九,其中開除黨籍的七千二百四十三名(內有反革命分子四百四十六名,各類壞分子一千一百零三名,階級異己分子一千一百零一人,右派分子八百五十七名)。在這些受處分的黨員中,中央管的黨員幹部二十五名,省委管的黨幹部一百二十五名。(註二十)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六-九月十日的省委擴大會議上,傳達八屆八中全會(即廬山會議),掀起反右傾運動。吉林省反右傾批判的對象:李樹仁:省委委員、公主嶺地委第一書記,留黨察看二年,撤職;李晨:通化市委書記處書記,留黨察看二年,撤職;徐壁人:吉林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委員,留黨察看二年,撤職;張書田:四平市委宣傳部長,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袁小平:長春電影製片廠副廠長,嚴重警告,撤職;宋均:長春市基建交通部長,撤職;崔世臣:遼源市委書記處書記,撤職,保留市委委員;聞風:吉林化學工業公司設計院副院長;楊光:白城地委書記處書記;石達:省林業廳副廳長。(註二十一)

從這個名單上看,吉林省的批判對象層次比較低,最高的是地委級。而相當多的省里,批判對象中有省級。這說明吉林省反右傾鬥爭不如有些省那樣激烈。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共吉林省委十三次全體(擴大)會議,在徹底揭發批判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李樹仁和李晨,並批判了其他一些人的嚴重右傾錯誤的基礎上,作出決議:省、市、地、縣機關以及廠礦、企業、學校領導幹部中的反右整風已經開展了的,應繼續深入;沒有開展的,應及時開展;無論開始先後,一律搞深搞透。在農村中,繼續開展以兩條道路鬥爭和社會主義教育為中心的整黨整社運動。集中弄清「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和黨的領導等問題上的大是大非,徹底揭露和粉碎右傾機會主義,以保證總路線的貫徹執行,鞏固黨的統一和團結。」這個決議,把反右傾鬥爭從省級幹部中推向基層。

吉林省委領導人雖然不像河南、山東、四川等省委領導人那麼狂熱,但還得跟著政治潮流走。「五風」肆虐和反右傾運動是同時發生的。

一九五九年三月,吉林省召開了六級幹部會議,傳達貫徹中央鄭州會議精神,批評和制止橫行了半年的「五風」。與會的發言者揭露了不少農村「五風」的情況。在一九五八年大躍進中,由於平均主義,由於農業勞動力不足等多種原因,糧食大量浪費。秋收非常粗糙,不少糧食沒有收上來。海龍縣吉樂公社的吉祥等三個隊,僅在亂草中就打出稻子十二萬八千斤,占水稻總產量的百分之十八。有些隊的水稻,到一九五九年三月還堆在場院里沒有揚出來。杏嶺公社大興第三隊損失的水稻,每畝地至少二十五斤以上。大家估算了十七個生產隊的損失,約有二十七萬多斤,相當於一九五八年七百畝地的產量。雙遼縣三巨管理區有一垧(一垧等於十畝)多高梁,五十多椽子,到一九五九年三月還沒拉回去,在高梁椽子附近的地上有二寸厚的高梁粒。有的生產隊「見堆就有糧」(土堆、草堆、柴堆、楷禾堆、格蕘堆里都有糧食)宏偉管理區一個生產隊的九十 垧高梁一天一夜就打完了,只打出六百多擔,至少七八十擔糧食沒打下來。柳河縣涼水河子公社第六隊到一九五九年三月還有一萬四千多捆稻子放在場院沒有管理,任憑「雞刨豬糟」。靖宇縣榆樹川公社有兩千捆莜麥直到初春還放在地里。另外,不少生產隊大量的蘿蔔、白菜、土豆、甜菜,由於沒人管理,放在地里凍壞。不少生產隊牲畜丟了沒人管,認為跑也跑不出公社範圍。因此,牲口大量死亡。農具破壞丟失也十分嚴重。(註二十二)

在這次六級幹部會上,延邊、通化、吉林等地區的幹部認為平均主義在吉林有八大表現:一)分配拉平,富隊盡量多積累少分配,窮隊少積累、多分配;二)評級拉平,在評定勞動力等級時,不分特產專業隊和一般專業隊的不同情況,均按統一的比例;三)勞動量拉平,不分男女老弱,不管幹活多少,只要出工,就記一個工;四)生產資料拉平,富隊的財產多調,窮隊少調或不調,把富隊的財產往窮隊里調;五)細糧拉平,不分朝鮮族、漢族,不管稻田多少,細糧一律按百分之二十供給;六)口糧留量拉平,不管增產隊還是減產隊,一律按人均四百八十斤留糧;七)菜金標準拉平,不管收入多少,不分大人小孩,每人每月一律三角;八)年節供應豬肉拉平,不分養豬多少、好壞,春節期間一律按一斤肉供應。(註二十三)

吉林市郊區的九站人民公社是「五風」比較突出的一個例子。這個公社原來是一個先進單位,整風整社時發現問題嚴重,才認為是「被地富反壞分子把持了領導權」。這個公社的張久管理區的幹部們,經常以「向黨開炮」、「放毒」、「資本主義分子」、「破壞分子」、「不服從黨的領導」等罪名,任意打罵群眾。他們經常威脅農民:「凡是不老實的,就得專他們的政!」動不動就說:「專他們一下!」專政的辦法有三種,一種是「訓練班」,即集中起來強制勞動,不給報酬;一種是「養病房」,對自稱有病不能勞動的,就送養病房,睡涼炕,喝寸米粥(極稀的粥,一寸粥只有一粒米);一種是插白旗,遊街、吊打。全管理區共三百零八戶,被專過政的就佔總戶數的百分之二十左右。農民王德潤一家三口被迫害致死,幹部們還說:「這有什麼了不起,死一個擺著,死兩個挑著,死三個垛著!」生產上瞎指揮,全公社有六千多畝不宜種菜的土地硬讓種了菜,如地勢低洼的八百四十畝地強行種洋蔥,種子花了一萬零八百元,僅收七百元。(註二十四)「五風」嚴重破壞了生產力,以這個公社大荒管理區為例,糧食產量一九五九年比一九五八年減少了百分之四十四點二,一九六零年比一九五八年減少了百分之五十八點五五。(註二十五)

在大刮「五風」當中,農村幹部違法亂紀的情況比較嚴重,一九五九年春夏整社時進行了整頓,情況有所好轉。一九五九年秋反右傾以後又有發生。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報告,少數基層幹部欺凌老百姓的情況:一)威脅、逼供甚至造成農民自殺;二)捆綁、吊打農民;三)鄉社辦「教養隊」、「集訓班」,實際是勞改隊;四)隨意拘留;五)以食品不能外流為名,沿途堵截搜查,查到的食品被幹部沒收。這些情況雖然不是普遍的,但情節也相當嚴重。(註二十六)中共吉林省委在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給中共中央和東北局的報告中說,如果有人不讓「一平二調」,不聽瞎指揮,幹部就手拿幾種「武器」對付:一是扣「帽子」:「右傾」、「不聽黨的話」、「富裕中農思想」、「本位主義」等等滿天飛,嚇得農民不敢說話;二是辯論,社員說,「一辯就沒頭,非把人眼珠子辯得冒汗(流淚)不可。」三是扣糧、扣飯、扣工分,罰款;四是撤職,梨樹縣榆樹台公社一個管理區的書記,三個月撤了九個生產隊長;五是硬逼,逼小腳婦女下水田,逼病人下地勞動;六是打罵和各種形式的體罰。(註二十七)

一九五九年三月的六級幹部會議以後,接著進行了整風整社,吉林省的「共產風」在一些地方一度平息。但是,一九五九年秋反右傾以後,又颳了幾次。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貫徹執行中央緊急指示信試點情況的報告》中將全省四百六十三個公社排隊分析后的結論是:過去「共產風」糾正得比較徹底,以後沒有基本再刮的佔百分之二十八左右;過去「共產風」糾正不徹底,或者一九五九年冬季又刮起來的佔百分之五十四左右;過去「共產風」一直沒有得到糾正,繼續刮,嚴重破壞農業生產力的佔百分之十八左右。為什麼「共產風」一刮再刮呢?省委第一書記吳德認為,這是由於「不少同志對什麼是共產主義,什麼是『共產風』,怎樣才能到達共產主義,共產主義與平均主義的區別,大集體下的小自由與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區別,革命發展階段論和不斷革命論等根本問題,沒有從認識上弄清楚,所以在工作中就掌握不穩。」吳德說,一九五九年冬,有些地方為了發展社有經濟,為向「基本社有制」(即公社一級所有制)創造條件,產生了急躁情緒,又颳了一次共產風。(註二十八)

一九六零年三月,省委又召開了一次六級幹部會把急於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情緒壓下去了。但是省委的會議,不可能扭轉廬山會議造成的形勢,「共產風」在發展。吳德在報告中列舉了「共產風」的幾個方面:一,在一九五九年冬大搞水利建設中,無償抽調管理區的勞動力、運輸隊力和物資、器材;二,在發展公社一級所有制經濟中,從管理區又調上了不少東西,有的地方把窮區和富區合在一起;三,許多公社要管理區以物資和生產資料上繳公積金;四,機關學校、廠礦、部隊在大搞副食品基地時,無償地或很少報酬調用公社的土地、車馬、勞動力的情況比較普遍;五,農村中小學搞勤工儉學和自給性生產,發動管理區獻土地、車馬、農具;六,在整頓食堂和大辦福利事業中,有些地方沒收社員員自留地,全部放到食堂,無償佔有社員房屋、傢具;七,有些地方在解決糧食問題時,沒收社員自留地產的糧食、蔬菜,甚至翻箱倒櫃;八,有些公社無償調用管理區的車馬,成立運輸隊。吳德認為,一九六零年下半年的「這次共風刮的比過去面廣,有的是從公社內部刮的,有的是從公社外部颳去的,有大集體『共』小集體的,也有全民『共』集體的,有集體『共』個人的,也有全民『共』個人的。有些地方,外部來的風比內部刮的厲害,黨、政、軍、民、學都有份。」(註二十九)

一九六一年,「共產風」還繼續刮。一九六一年一月十四日中共吉林省委發出了《關於有些地方違反中央指示重犯「一平二調價」錯誤的通報》,通報指出,「有些地方在貫徹中央十二條指示糾正「一平二調」的同時,又發生「一平二調」的錯誤。」通報列舉了一系列「一平二調」的種種事例后說:「要求各級黨委認真幫助公社黨委糾正這一錯誤(註三十),並且通過這個事實教育幹部,以避免類似錯誤繼續發生。」但是,半年以後,「一平二調」還是發生了。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中共吉林省委不得不再發文指出:「去冬以來,省委在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過程中,關於重犯「一平二調」錯誤的問題曾發出多次通報,三令五申地指出,各級黨組織和全黨同志,不許再刮共產風,必須維護公社三級集體所有制和社員個人所有制……。但是,還有少數的黨組織和幹部對省委的指示不重視,而是充耳不聞、置之不理。」(註三十一)

「五風」對農村生產力造成了很大的破壞。一九五九年四月末全省有豬一百八十七萬頭,比一九五八年六月的二百三十九萬頭減省了百分之二十二。雞鴨鵝減少更多。農安縣農安鎮人民公社五里界管理區,一九五七年以前第一生產隊有大小牲畜三十五頭,到一九五九年六月只有十七頭。一九五七年有豬二百四十多頭,一九五九年六月只有二十八頭。一九五七年一垧地(十畝)能打八擔,一九五八年只打六擔,還向上報增產幾倍。為此,中共吉林省委根據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的五條緊急指示」和「關於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發展豬雞鴨鵝問題」等文件的精神,發出了《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解決社員自留地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社員只要養一頭豬(包括現養的和計劃養的),就給一分到二分自留地。自留地收益除繳農業稅以外,不抵口糧,不上繳積累,完全歸個人所有。此外,大牲畜死亡和瘦弱問題也比較嚴重。通榆縣一九五九年冬到一九六零年春,大牲畜普遍瘦弱、大量死亡,特別是幼畜成批死亡。(註三十二)

從懷德縣可以看到集體化、特別是公社化以及一九五八年以來的「五風」對農村生產力的破壞情況。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吉林省委傳宣部長宋振庭提供了一份調查報告(註三十三)說,懷德縣地勢平坦,土地肥沃是吉林省的重要產糧縣之一。但從一九五三年以來,播種面積和單位面積產量逐年下降(一九六零年和一九五三年比,的播種面積減少了百分之十,單產減少了百分之三十六),糧食產量逐年下降。一九六零年的糧食產量比一九五三年減少了百分之三十八點三。歷年糧食總產量數字如下:

一九五三年:三十一點二一五四萬噸;

一九五四 年:二十六點四七九六萬噸;

一九五五年:三十二點零二七一萬噸;

一九六零年:十九點二七零二萬噸。

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糧食產量浮夸很大,數字說不清,大約二十萬噸左右。

懷德縣飼養大牲畜條件好,范家屯的馬市全國聞名,過去南方各省都到這裏來買馬。但是,一九六零年的大牲畜比一九五三年減少了百分之三十六點五。剩下的大牲畜瘦弱不堪,按拉犁的牽引力算,三頭才能頂過去的一頭。部分社隊已經無力種地。與此相應的大車也減少了百分之五十一。

部分社隊群眾收入逐年減少,不少地方房屋失修,漏雨。南崴子公社一半左右的房子漏雨,不少房子在屋子裡可以看到天。劉房子公社灣溝八戶中有三戶房子透天。

虛報糧食產量造成徵購任務加重,剝奪了農民的口糧。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懷德縣糧食產量大約二十萬噸左右,卻虛報為三十一點三二六二萬噸和二十五點一六四四萬噸。徵購任務按上報的產量數確定,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的徵購任務都為十六萬噸。一九五三年徵購糧佔總產量的百分之四十一點六九,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約佔百分之八十,一九六零年佔百分之六十七點四六。徵購任務剛完,就等著返銷糧下鍋。

一九五八年以來社員口糧標準很低,群眾體質很弱,據初步調查,全縣已有浮腫病人一萬六千多人。經過檢查確認的由於浮腫病和合併症死亡的有六十八人,未檢查確認的死亡人數就不清楚了。

吉林是中國主要的人蔘產區,其中撫松縣又是人蔘的重點產地,其中東崗為最。一九五八年以來,由於強調人蔘產區糧食自給,強調人蔘種植以國營和公社為主,因而人蔘產量大幅度下降。一九五七年,東崗人蔘產量八萬一千七百四十一斤;一九六一年只有二萬三千五百一十八斤,只有一九五七年的百分之二十八點七七。由於人蔘產量降低,社員收入減少,人蔘產區的人口外流,希望「找個農業生產好的地方,能夠吃飽肚子。」(註三十四)

註解:

[註二十] 中共吉林省委監察委員會第二書記岳林在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二界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一九六零年三月。

[註二十一] 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到九月十日,省委擴大會議文件。

[註二十二] 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第六級幹部會議簡報》,第一期,] 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一日,第三-四頁。

[註二十三] 同上。

[註二十四] 吉發 [六一] 二三一號:《揭發假先進的蓋子,拔掉真落後的根子——省委批轉九站人民公社整風整社情況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八日。

[註二十五] 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貫徹執行中央緊急指示信試點情況的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發 [六零] 四八八號。

[註二十六]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關於少數基層幹部違法亂紀情況的報告》,一九五九年八月五日。

[註二十七] 中共吉林省委:《關於貫徹執行中央緊急指示信試點情況的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發 [六零] 四八八號。

[註二十八] 吳德在吉林省三級幹部會上的總結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日。

[註二十九] 同上。

[註三十] 中共吉林省委文件 [六一] 十九號。

[註三十一] 《中共吉林省委批轉四平地委批轉梨樹縣委「關於河山公社黨委在貫徹政策中重犯一平二調錯誤的通報」》,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發[六一] 三零六。

[註三十二] 《中共吉林省委批轉通榆縣委關於立刻制止畜生大量瘦弱、死亡情況的報告》,一九六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發 [六零] 一五八號。

[註三十三] 宋振庭:《關於懷德縣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和進一步整黨整社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

[註三十四] 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七日,張士英致吳德、趙林並省委書記處的信:《撫松縣發展人蔘生產問題的報告》,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七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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