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4)

【新唐人2013年12月16日訊】【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接上文)

(六)酷刑之超負荷勞役

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共有6%的法輪功學員221個案例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受到超負荷勞役迫害。在221位被超負荷勞役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共有49位因此死亡,超負荷勞役致死率高達22%。

在221位被超負荷勞役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我們統計到114例文獻有記錄中共所使用的勞役手段,結果如下:

47%法輪功學員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被強制每天勞役10個小時以上;

32%法輪功學員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在身體被中共迫害致極度虛弱或嚴重病症情況下,仍被強迫勞役;

據我們的不完全統計,25%法輪功學員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被迫從事體力活,6%從事的是化工類毒害身體的活,5%從事手工活。


案例1:形同電影《抓壯丁》:岳凱(男,29歲),吉林省榆樹市客運公司法輪功學員。2000年2月10日,岳凱同妻子李樹影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岳凱被送往葦子溝勞教所,妻子李樹影被送往長春黑嘴子教養所。2000年5月份,長春市卡倫湖有個天然浴場需要清污,這項工作由葦子溝勞教所承包。於是葦子溝勞教所就派岳凱所在的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第一大隊和第四大隊承擔清污任務。早5點出工,晚7點多收工,一手拎一個裝滿河流石的筐來回跑,岳凱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腿都被筐撞破化膿了也不准休息。下雨天也不讓休息。每天晚上收工前,學員的衣服都得到湖邊去洗一下,可是沒等洗完、擰乾,獄警就在岸上大罵了起來,動作慢一點就是一頓拳腳。當時情景和七十年代一部電影《抓壯丁》的情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出工前,收工後法輪功學員還被迫掃地、拖地、倒垃圾等等。卡倫湖的清污工作幹了半個月,岳凱的兩條腿傷痕累累,兩隻胳膊和手也被泥水泡得黑紫色,化膿流水,手腳、身體的其它部位都長滿了疥瘡。卡倫湖工作剛幹完,緊接著又開始了打製水泥板的苦役,每天起早貪黑的幹。最早是凌晨三點多就起來,最晚是二十一點才收工。岳凱的身體被勞役摧殘得實在堅持不住了,勞教所才叫家屬把他領回去,不久含冤離世。

案例2:長時間勞役致醫院都不敢收治:李陽芳(女,53歲),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法輪功學員。2003年6月,李陽芳被劫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七中隊勞教,把她分到生產中隊長期超負荷勞役,不成人樣,腹部和小腿腫脹。一次勞動時,李陽芳突然昏倒,休息半天後,又開始被迫緊張勞動。2005年2月李陽芳又一次昏倒在車間,被背到醫院檢查,情況非常嚴重,勞教所趕緊通知萬春鎮政府把她接回家。此時李陽芳已骨瘦如柴,腹部腫脹,像懷孕8~9個月孕婦,下肢全部腫大,腿上整天流水不止,當地醫院都不收治,不久含冤離世。

案例3:65歲仍被迫從事有毒勞役:鬱東輝(男,68歲),吉林省遼源市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8年被判刑九年,關押在四平監獄做奴工。2009年聖誕節前,監區逼迫當時已六十五歲的鬱東輝與其他在押人員一起粘珠串,因為膠水和珠子毒性都很大,幾十人擠在狹小的監舍內幹活,通風不好,也沒有任何保護設備,滿屋都是刺鼻的膠水味,很多人出現中毒症狀,臉紅腫、嘔吐、流淚、流鼻涕,皮膚出現紅疹。而鬱東輝等法輪功學員多數被迫做上膠工序,傷害更大,最後導致鬱東輝等眾多法輪功學員出現胸膜炎、肺結核症狀。2011年11月8日監獄讓生命垂危的鬱東輝保外就醫,12月17日含冤離世。

(七)酷刑之27種體罰

在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死亡案例中,我們統計到375個案例(佔總體的10%)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體罰摧殘。375個體罰摧殘案例的文獻資料都記錄了中共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而使用的體罰手段。我們將這些體罰手段進行了分類統計,共有6大類27小類,具體統計結果如下:

50%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利用軍訓、長時間蹲、跪、爬、跑、站等方式進行體罰迫害,其中尤以被迫長時間站立為主,高達28%的法輪功學員受到過罰站迫害;

37%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利用氣候情況進行體罰:在下雨、烈日當頭、下雪、地上結冰等惡劣天氣裏,中共利用捆綁、鐐銬等強迫手段讓法輪功學員在室外,承受著惡劣天氣對身體的摧殘;

22%法輪功學員受到冷水體罰,以在冬天被澆冷水比例最高(13%),其中,9%法輪功學員在寒冷的冬天受到過水橋迫害;

21%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長時間坐板體罰;

12%法輪功學員被撅這種體罰方式迫害,在撅中以開飛機比例最高(8%);

4%法輪功學員被處以彈燈泡、揪耳朵、撥眼皮等方式體罰。


【冷凍】:在冬天,氣溫零下二、三十度,逼迫法輪功學員只穿內衣內褲在外邊冷凍折磨,甚至被強行赤腳站在雪地中冷凍。或者在大冬天不讓穿棉衣,然後把窗戶全打開,夜間睡水泥地,不給被褥。或者僅穿襯衣襯褲、將雙手銬在大樹上凍,等等。吉林省撫松縣法輪功學員李順風(女,57歲),2001年2月8日進京請願,被北京公安局全身澆水後拖到外面活活凍死。

【趴冰】:在院內水泥地上,或在水泥地潑水結冰,讓法輪功學員趴在冰上,雙手臂伸直,用法輪功學員身體熱量在冰上化出一個人形來。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商業局百貨公司法輪功學員張志彬(女,32歲),因到北京請願,被關押在青龍縣看守所,遭受此刑迫害。

【「過水橋」與「美容洗澡」】:又名涼冰棍,就是在大冬天用涼水從頭部一直澆到腳部,慢慢澆,直至沒有知覺。如果在澆水過程中還用拖布、掃帚、棍子、小板凳擦身,把整盆水倒在學員身上、床上,用拖地的拖把蘸水在法輪功學員頭上、臉上、身上拖,就被稱為美容洗澡。山東省濰坊市昌邑縣法輪功學員劉述春(男,38歲),2001年元月3日劉述春在昌樂勞教所因拒絕「轉化」,被警察施加過水橋迫害及美容洗澡。當時正是臘月初十前後,一年中最冷的天氣,冰冷的自來水沖在身上,再開著窗子刮入西北風一吹,一小時後,才將劉述春拖回洗漱間對面的宿舍水泥地上,赤裸著身子躺著、蜷縮成一團。劉述春當天死亡。

【罰站】: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過被長時間罰站的迫害。黑龍江省大慶市石化總廠建設公司築爐公司法輪功學員許基善(男,41歲),2005年被大慶紅衛星監獄強迫在大廳裏站了七天七夜,還不讓閤眼睡覺。

【坐板】:指按照標準姿勢,每天十幾小時一動不動地長時間坐著,身體稍微晃動就立即挨打,直至屁股坐爛、結痂,甚至身體偏癱。在看守所一般坐在通鋪上,所以稱為坐板,在勞教所或者監獄一般坐在小板凳上,所以又稱為坐板凳;有些板凳是帶稜的漆包線轂轤,有些是不到一寸寬的木稜,有些是角鋼的尖稜,有些板凳的面都是特製的小方格。因為坐的姿勢和坐的板不同而有不同變種,例如像軍人坐姿的稱為坐軍姿。

【畫地為牢】:坐板的一種。黑龍江省海倫市保健院法輪功學員劉德清(女,約60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大隊。警察畫地為牢,強制她在一塊地磚上,出線就遭毒打。老人生前說:50×50的一塊地板磚,從早五點到晚九點、坐五寸高小板凳都不准出地板塊的線,手在大腿上,叫「碼軍」。

【撅著】:又叫飛著,一般兩腿繃直,屁股往後撅。大多數都是頭頂著牆撅著。如果腰與腿成90度,兩臂向後上方伸,像飛機一樣,就被稱為開飛機。如果將臀部高高撅起,就被稱為倒控;如果手指尖與腳尖扣一起,就稱為龍頭扣龍尾。如果彎腰正對著尿桶,就被稱為看電視。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輪功學員蘇菊珍(女,49歲)在遼寧馬三家勞教院被警察強迫撅著,只要蘇菊珍手一拄膝蓋,夾控就拿小棍打她,就連上廁所都不讓她直腰,一連撅了七天七夜,然後讓她蹲著,每天從早上蹲到晚上九點,整整蹲了一個月。勞教所見罰蹲仍無法讓蘇菊珍「轉化」,於是改用電棍電,全身被電的沒有一處好地方,手背都被電糊了。勞教所見電棍也沒能讓她「轉化」,於是又讓她做馬步站樁,過了幾天改為龍頭扣龍尾,直至蘇菊珍躺在床上像個植物人。


(八)酷刑之16種虐待

在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死亡案例中,我們統計到622個案例(佔總體的17%)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虐待摧殘,其中556例文獻資料記錄有中共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而使用的虐待手段。我們將這些虐待手段進行了分類統計,共16種,統計結果如下(表20):

39%法輪功學員受到長時間不讓睡覺的熬鷹虐待;

27%法輪功學員在身體出現嚴重病症或機體被嚴重傷害情況下,不僅不釋放,還被故意延緩救治,加重迫害;

18%法輪功學員受到過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的虐待;

11%法輪功學員受到過不准上廁所大小便的虐待,最後只好拉在自己褲子裏;

9%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穢物;

8%法輪功學員因背誦經文、喊法輪大法好等而被用臭襪子、抹布、衣服等堵嘴,或用膠帶把嘴封起來;

5%法輪功學員受到扒光衣服的羞辱;

4%法輪功學員受到文革式的掛牌遊街、批鬥虐待;

4%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准笑或不准抬頭走路、不許說話、不許接觸他人的虐待;


另外,我們還不完全統計了中共虐待法輪功學員所使用過的物品,五花八門,包括但不限於:擦腳毛巾、臭襪子、醋、大便、毒蛇、芥末、辣椒、抹布、尿、塑料袋、痰、鐵絲、衛生紙、蚊蟲、鹽、衣服、豬圈。

【熬鷹】:指不分晝夜連續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有的長達38天。睡覺是人的生理需求,熬得睜不開眼了,不由自主的就睡著了,這時夾控或幫教就猛踢一腳,或猛掐一把,或者乾脆用手扒開學員的眼皮,甚至往學員的眼睛上抹清涼油、辣椒水等刺激性的物質。

案例1:文革式遊鬥重現:2002年1月30日凌晨,遼寧省北票市法輪功學員孫雪豔(女,72歲)出去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610警察拖到大街上,正值冬季寒風刺骨,強迫她站在路口處,身旁放一個大牌子,寫著貼法輪功傳單者,讓行人看,又找來電視台錄像,在當地電視台播了很多次,當地報紙也刊登了抓捕她的消息。青海省互助縣法輪功學員張有禎(男,47歲),原邊灘鄉水洞小學校長。2001年張有禎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互助縣610採用文革式手段迫害,在全縣萬人大會上和邊灘鄉萬人大會上批鬥:強迫站台子,戴手銬,胸前掛著一塊寫著破壞法律實施罪的三尺長的牌子,並被強制戴著牌子在大街小巷遊街,如此迫害長達9個多月。倪友梅(女),湖北省公安縣法輪功學員,2001年6月1日上午,公安縣槍斃死刑犯,縣610便將滿身是傷的倪友梅五花大綁後,加戴背銬,脖子上掛牌子,拖上大卡車隨死刑犯遊街示眾,然後一起押到刑場陪殺。當倪友梅高喊法輪大法好時,警察就用毛巾堵她的嘴,又用細繩子勒喉管不讓她發聲,致使她嘴角鮮血直流。倪友梅被當局遊街示眾陪殺後已全身冰涼,不省人事。

案例2:慘無人道的虐待:侯麗華(女,40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於2001年11月被牡丹江市愛民分局警察喬平、陳亮、陳先銳等捆在老虎凳上,然後往她鼻子裏灌芥末油,看其仍不「轉化」,又往其鼻子裏塞入點燃的煙頭,並往其頭上套上塑料袋,也就是所謂的太空帽,讓其不能呼吸。然後又整整熬鷹5天5夜,只要侯麗華的眼睛一閉上,夾控就把其眼皮用力扒開,污言穢語侮辱。


(九)酷刑之性摧殘

在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死亡案例中,我們統計到45個案例(佔總體的1%)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性摧殘。


案例1:捆綁小便頭摧殘:法輪功學員李光(男),山東省萊州市電視台記者、主持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4年在濰北監獄被活活打死,期間,李光的小便頭被警察用鐵絲捆住不讓撒尿。黑龍江齊齊哈爾碾子山區法輪功學員梁金玉(男,66歲),因拒絕「轉化」被泰來監獄用針亂扎其生殖器官,紮得到處都是針眼。

案例2:拔陰毛:江蘇常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玉琴(女,45歲),因到北京請願,被江蘇句東女子勞教所警察掐乳頭、針扎乳頭、踢下身、膝蓋頂陰部、拔陰毛、往陰道裏塞紙等。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王秀霞(女,42歲),2003年因建立法輪功真相資料點被撫順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被拔陰毛,致陰部腫脹撒不出尿。

案例3:灌春藥摧殘:天津市北辰區法輪功學員趙德文(女,50歲),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在板橋女子勞教所。2003年6月2日,因趙德文拒絕「轉化」被拉出去單獨迫害,當時直接指揮的有勞教所警察寇娜、殷廠長。在兩人指揮下,王桐煥、王暉、常至玲三名吸毒犯將春藥強行給趙德文灌下。殷廠長說:我試過這藥很厲害,等半小時後把她的衣服扒光。半小時後,勞教所暴徒們扒光了趙德文的衣服,王桐煥將手伸到趙德文的陰道,並過手腕,在裏亂抓。趙德文當時痛苦情況不言而喻,造成大出血。

案例4:將礦泉水瓶插入陰道:因拒絕轉化,遼寧省遼中縣長灘鎮法輪功學員王紅(女,39歲)被瀋陽市看守所用礦泉水瓶插入陰道內進行毫無人性的摧殘。

案例5:反覆摧殘生殖器:2005年復活節早晨,黑龍江省依蘭縣迎蘭中學法輪功學員孫培臣(男,47歲)在長林子勞教所食堂內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勞教所幹警趙爽等叫去,強令其脫光衣服,然後趙爽手套上塑料袋,抓住孫培臣的生殖器使勁拽、捏,又用電棍電擊孫培臣生殖器等敏感部位,還用包裝袋套住孫培臣生殖器用手將整人往上提。

案例6:77歲老人慘遭輪姦與電擊陰道:女性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強姦的慘劇不僅發生在年輕女學員身上,甚至年老學員也被強姦。鄒錦(女,77歲),湖南省長沙市法輪功學員,2001年2月,鄒錦被雨花區井灣子派出所警察雷震等綁架,關押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於同年11月18日被判刑九年。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期間,兩警察拿著電棍來審問她,在得不到回答時,將她拖到床上,手腳綁成大字,剝掉她的褲子,獸性大作,輪流姦污了這位老人。姦污了還不罷休,又將電棍使勁塞進她的陰道裏電擊,強迫她招供。老人決不配合,痛得大聲喊叫,直到昏迷過去,兩名警察才將電棍從陰道抽出。陰道鮮血直流,一個多月裏都只能躺著,不斷痛苦呻吟。

(十)酷刑之牢中牢

在牢獄之中往往設有單獨關押的禁閉室或者小號。作為一種強化懲罰的手段,被關進牢獄之中的學員本身已經失去了人身自由,如果還被關進禁閉室或者小號,則相當於關進了牢獄之中的牢獄,苦不堪言,所以我們把這種酷刑稱為牢中牢。轉關押是指把那些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從一座牢獄換到另一座牢獄繼續迫害。被轉關押的學員到了一個新牢獄後,往往面臨的是一輪更加殘酷的迫害,所以我們也將轉關押計算到牢中牢中。本來到期釋放,但因為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而被加期、延期釋放,這段被加期、延期的牢獄迫害從某種意義上也相當於牢中牢。

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共有8%的法輪功學員292個案例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受到牢中牢迫害,具體統計結果如下(圖16):

54%法輪功學員受到關禁閉/關小號迫害;

47%法輪功學員在一個牢獄迫害一段時間後,又被轉到另一個牢獄繼續新一輪的迫害;

11%法輪功學員被加期或延期釋放。


案例1:關禁閉噴農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法輪功學員施忠玲(女)於2000年10月到北京請願,被綁架到賈汪區鹿莊鄉洗腦班迫害七個月,然後於2001年7月25日又被轉到睢寧縣洗腦班繼續迫害,期間因施忠玲拒絕「轉化」被連續關禁閉五個月。因禁閉室很小,連一張小席都鋪不開,酷暑高溫,開門時,禁閉室內的熱氣衝出連610人員都不敢進來,於是610人員從外往裏對施忠玲噴六六六農藥,為了不讓裏面的氣味散出來竟然還用土掩上門縫。

案例2:喊法輪大法好被加期迫害:姚三忠(男,34歲),河南省漯河市法輪功學員,漯河市藝師教師,因堅修大法被關押在許昌勞教所。2001年3月21日,勞教所開大會誣蔑毀謗法輪功,在台下的姚三忠等許多法輪功學員高呼法輪大法好!勞教所逼姚三忠寫檢查認錯被拒絕,於是被加期10個月,直至全身浮腫,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於2002年12月底急忙將他抬出勞教所扔在外地路邊,被家人得知後找到並立即送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於2003年1月中旬含冤離世。

案例3:轉關押4次:呂仁清(男,39歲),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馬架子村法輪功學員。2002年7月1日,呂仁清因在撫順市講真相,被撫順市公安一處關押在撫順市第二看守所四個月,判刑後送瀋陽大北監獄關押。同年12月份,又將其轉押遼陽鏵子監獄。在鏵子監獄幾年中,因他拒絕「轉化」,遭到多次毒打,蹲小號,暴力灌食等,兩根肋骨被打折,無法走路……2007年12月9日,生命垂危的呂仁清又被轉押到大連市甘井子監獄,在呂仁清病情非常嚴重的情況下,甘井子監獄仍然逼迫他下車間幹活。因他不能走路,監獄警察就叫兩個犯人將他抬到幹活的現場,為此他絕食8日。2007年12月末,生命垂危的呂仁清又被轉押到遼寧省鐵嶺監獄。在鐵嶺監獄經醫生檢查,發現呂仁清肺部出現一個很大的洞,隨時有生命危險,醫院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但監獄拒不放人。直到2008年3月10日,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才將呂仁清從鐵嶺監獄直接送到鐵嶺市結核病醫院搶救,終因迫害太重於4月19日含冤離開人世。

(十一)酷刑之8種思想迫害

1999年7月20日前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通知標誌著中共對法輪功的正式迫害開始,根據文件要求,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成為了中共最重要的迫害目標,並主導了迫害的全過程。從中央到地方居委會、村級單位都有具體的「轉化」政治任務,並作為考核當地政績的核心指標。2001年1月16日至18日,時任司法部長張福森通過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布置下去。2001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遼寧省馬三家勞教院黨委、北京市勞教局黨委和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委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鬥爭的經驗材料。於是,那些影響「轉化率」的法輪功學員紛紛被拘留、送洗腦班(又稱法制學校)、勞教、判刑,並施行種種酷刑迫害以迫使法輪功學員寫下三書(保證書、悔改書、揭批書)「轉化」。

中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酷刑無所不用其極,除了前面提到的種種酷刑手段之外,還有形式多樣的思想迫害。在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死亡案例中,我們統計到170個案例(佔總體的5%)記錄有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思想迫害的情況,結果如下(表21):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標準,中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故意混淆視聽。調查顯示,79%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學習、觀看中共誣蔑法輪功的節目、報導、書籍以及參加誣蔑法輪功的宣講活動和報告會;

法輪功學員秉承中國傳統文化尊師重道的精神,中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不惜強迫法輪功學員違背師道。調查顯示,15%法輪功學員曾經被強迫要求辱罵李大師,或者強迫踐踏、撕爛、侮辱李大師圖象等;

法輪功學員不抽煙、不喝酒,遠離靡靡之音。調查顯示,中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居然強迫法輪功學員(7%)抽煙、喝酒和唱靡靡之音;

法輪功學員堅信修煉法輪功沒有錯,講真相沒有錯,全盤否定中共的迫害,即使被中共非法關押、勞教、判刑,也拒絕承認是囚犯,因此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期間都拒絕穿囚服。為了摧毀法輪功學員意志,中共不惜通過各種酷刑手段讓法輪功學員接受囚犯這種身份。調查結果顯示,4%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穿上囚服。

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為標準,不說謊,不淫穢,不斷提高品德,但中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甚至強迫好人變壞人。調查顯示,2%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看黃色影碟、說髒話;

甚至有2%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強迫看酷刑摧殘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場面;

甚至逼迫法輪功學員學習已經被歪曲、被現代化了的佛教理論;

還有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通過心理暗示的方式讓學員承認自己有心理障礙。


案例1:不踩李大師畫像就抓:沈景娥(女,45歲),原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醫院護士,1998年初因患乳腺癌轉淋巴癌晚期,被醫院下結論說活不過3個月的絕境下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完全康復。2001年1月18日,當地公安局逼迫所有法輪功學員踩李大師畫像,不踩就抓。沈景娥不但不踩,還把警察放在地上的李大師畫像撿起來抱在懷裏,當即被拘留,不幸於2006年11月被迫害致死。

案例2:強迫簽字污衊李大師:王秋霞(女,48歲),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因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大連市周水子勞教院勞教。2001年3月19日,勞教所姓高的大隊長領著副大隊長還有幾個警察,在每個監室門上貼侮辱李大師、法輪功的話,地上每人面前還貼一張侮辱李大師的話,讓法輪功學員在上面簽字。王秋霞拒絕簽字,被勞教所拖出去用電棍電,並強行脫去王秋霞外衣,只剩內衣,然後專電王秋霞臉部、乳房、陰部。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張本芳(女,55歲)2005年在南京市法制學校被洗腦班負責人柏正輝逼迫她踩踏李大師照片,張本芳不從,遭到柏正輝毒打。

案例3:為了迫使學員辱罵李大師,用刀柄插肛門攪動:李澤濤(男,24歲),重慶江津區石蟆鎮大法學員,因講真相被西山坪勞教所勞教。從2001年5月29日開始,白天,李澤濤被強制在農業組挑糞;晚上,對李澤濤進行熬鷹,並將他兩隻手呈一字型捆在木棒上,用報紙摺高帽子給他戴在頭上,在兩手臂上各吊一個馬桶,後背插一大掃帚,並在他肚子上寫上辱罵法輪功和李大師的惡語,強迫他呼大法、罵李大師,還強迫他抽煙,逼迫寫「轉化書」。李澤濤堅決不從,結果被警察讓人用水果刀柄插肛門攪動……6月2日,李澤濤就這樣被勞教所活活迫害致死。

案例4:反覆錄音折磨致精神失常:法輪功學員李德善(男),山東德州市教師,因為拒絕「轉化」,被王村勞教所警察單業偉、梁俊嶺等進行長時間的坐板熬鷹,然後在李德善因為熬鷹長期得不到睡覺而神志不清情況下,警察把事先編好的誣蔑法輪功的話讓李德善學念,並用錄音機錄下來,然後讓他睡覺,等李德善清醒過來後,當眾播放讓他聽。李德善不承認,警察又重複熬鷹不讓睡覺,在其神志不清時再讓其學念,再錄音,再當眾播放……直至李德善精神失常。

案例5:心理暗示致抑鬱而死:法輪功學員郭記龍(男),山西汾西縣勍鄉鎮雲城村村民,2010年11月28日由村長曹甲元偕同村民郭三丟,以請求郭記龍幫助他們到加樓鄉買牛為由,把郭記龍欺騙到陽光大酒店二樓洗腦班迫害七天,期間汾西縣610負責人張俊奇等通過強迫郭記龍做遊戲、畫畫等手段,進行所謂的心理測試,然後暗示郭記龍有精神障礙,然後用所謂領導講話、看錄像等進行矯正的手段,企圖誘使郭記龍放棄真善忍信仰,郭記龍不願聽從,於是張俊奇等就厲聲呵斥,使憨厚的老人無所適從,站也不是,坐又不讓,最後導致原本健康的郭記龍心理嚴重失衡,三個月後抑鬱離世。

案例6:不認罪被迫害致死:崔志林(男,43歲),遼寧省阜新市法輪功學員。崔志林因建立法輪功真相資料點被抓,隨後被阜新市法院判刑11年,關押在錦州南山監獄五大隊。崔志林堅決不承認中共的審判,認為向民眾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沒有錯,於是提出上訴。2004年7月27日,監獄為了強迫崔志林認罪,對他進行熬鷹,同時強迫崔志林反覆看誣蔑法輪功的教育片,把崔志林銬在特製的大鐵椅子上進行毒打,逼其認罪。開始是由幹警看押他,二人一班,後來幹警也堅持不住了,換上四名犯人監控他,也是二人一班,白天兩人,晚上兩人。監獄幹警李秀平說:如果崔志林在哪個班認罪,就給那兩個人記功。2004年8月5日,崔志林在堅決不認罪中被迫害致死。

(十二)活摘器官

在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死亡案例中,我們(不完全)統計到16例(佔總體的0.4%)案例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器官被活摘或暗中摘取、切除,去向不明。

案例1:被活摘器官而死:賀秀玲(女,52歲),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幸福十村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轉化」被煙台市南郊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於2004年3月8日送到煙台市毓璜頂醫院(又叫專區醫院)。3月11日早晨7點多鐘,煙台市芝罘區610辦公室主任李某電話通知賀秀玲丈夫徐承本趕緊去醫院,說人已死了。徐承本通知了附近幾個家屬,一起來到醫院太平間時,大家看到賀秀玲的腰間有繃帶纏繞包著,她的雙眼還在流眼淚!家屬們一看她還活著,急忙找醫生,可醫生置之不理。最後親戚都去找,醫生才帶著心電圖在十一時三十分左右來到太平間。經測試,賀秀玲的心臟還在跳動,當心電圖測試紙跑出十幾公分長後,醫生急忙撕碎心電圖紙逃走了。由於沒有任何搶救,賀秀玲不久真的去世了。徐承本後來知道賀秀玲在尚有呼吸的情況下被活摘了腎臟,送入停屍房,於是將妻子賀秀玲屍體保存起來持續上告。警方起價十萬元欲買徐承本不再上訴,遭徐拒絕。多方投訴無門情況下,兩年後徐承本網上發文質疑妻子被活摘器官,第二天即被抓捕,後被毒殺,賀秀玲的遺體也旋即被強行火化。

案例2:家屬反對下仍強行摘走死者器官:李再亟(男,44歲),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2000年7月因拒絕「轉化」被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毒打致死,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在未徵求家屬意見的情況下,李再亟體內器官全部被摘走。勞教所負責處理此事的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家屬問:買紙幹甚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裏塞,然後家屬看到李再亟肚子裏塞滿了衛生紙,往出抬時,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家屬反對他們拿走器官,趙姓警察說做標本了(實際上是給高價賣了),根本不容家屬質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然後匆匆火化。

案例3:皮膚被剝光,內臟被掏空:郝潤娟(女),河北張家口人,家住廣州白雲區,因4次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被抓,2002年遭二十二天酷刑摧殘後死在廣州白雲看守所。當家屬被通知去認屍時,遺體已面目皆非:內臟全掏空,皮膚被剝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屍骨、肉,還帶有鮮紅的血跡。看過遺體兩次後,家屬都認為那不是郝潤娟,只好把兩歲的兒子帶來驗血,最後證實那面目皆非的遺體就是郝潤娟。

(十三)編造64種謊言掩蓋酷刑虐殺真相

面對那些在關押期間被中共酷刑虐殺的法輪功學員,中共不僅僅沒有追究行惡者的罪惡,還動用了所有國家力量竭力掩蓋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並在死難者親屬面前編造各種死亡理由圖謀掩蓋酷刑虐殺真相。為了讓讀者對中共編造謊言掩蓋真相的事實有更加清晰的認識,我們在所有在關押期間被酷刑虐殺案例中,統計了308例有記錄中共為了掩蓋酷刑虐殺而造假的案例。統計結果表明,中共為了掩蓋酷刑虐殺事實,共編造了20大類、64小類死因謊言,具體如下:

43%被酷刑虐殺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謊稱為病死。在病死謊言中,以謊稱心臟病死比例最高,高達16%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蔑為心臟病死。被中共用來編造病死謊言的疾病還有癌症、肺穿孔、肺結核、肝硬化、高血壓、腦溢血、腎衰竭、糖尿病、心肌梗塞等,甚至嘔吐、拉肚子都被當成死因;

28%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謊稱為自殺。在自殺謊言中,跳樓自殺比例最高,高達14%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蔑為自殺。除了跳樓自殺,還有自焚、逃跑自殺、跳車自殺、上吊自殺也被用來編造自殺謊言,甚至還有謊稱法輪功學員自己用脖子蹭窗台自殺的;

5%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誣蔑為煉法輪功致死。在中共煉法輪功致死謊言中,以法輪功不讓吃藥打針致死比例最高,2.3%被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蔑為煉法輪功不讓吃藥打針致死;另外,還有誣蔑為煉法輪功走火入魔、煉法輪功自殺的,甚至還有誣蔑學員在外打坐被凍死的。李大師《轉法輪》一書對於走火入魔、自殺、生病吃藥等問題都有詳細論說,根本不存在甚麼走火入魔之說,法輪功修煉者嚴禁殺生,自殺也是殺生;

4.2%被中共酷刑虐殺的法輪功學員,在關押地被迫害致死後,把學員屍體運到醫院,威逼醫生裝模作樣搶救一番,然後編造一份搶救記錄,以圖掩蓋真相開脫罪責;

3.2%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蔑為自己不慎摔死;

甚至1.9%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虐殺後,中共為了掩蓋真相逃避罪責,把學員屍體拋棄在野外,或者沉到河中,然後以找不到主的無名屍處理;

另外,還有將酷刑虐殺謊稱為正常死亡、死因不明、淹死、唱歌死、車禍死、自己暈倒死、自己不慎被電死,甚至索性說沒有這回事、人沒死、已經把人放了,企圖抵賴否認。




我們對這308例中共死亡原因造假案例進行了真實死因與謊言的交叉統計(表23),結果表明:

中共謊稱法輪功學員病死案例中,36%其實是在關押期間被毒打致死的,27%是被多種酷刑手段虐殺致死的,20%是被灌食摧殘致死的,6%是被刑具摧殘致死的,5%是被精神藥物/毒藥摧殘致死的,還有被超負荷勞役、電擊、關禁閉、虐待、體罰、轉關押摧殘致死的;

中共謊稱法輪功學員自殺的案例中,45%其實是在關押期間被多種酷刑手段摧殘虐殺的,42%是被毒打致死的,9%是被灌食摧殘致死的,還有被精神藥物/毒藥、虐待、刑具摧殘致死的;

中共謊稱煉法輪功致死案例中,38%其實是在關押期間被多種酷刑手段摧殘虐殺的,31%是被毒打致死的,31%是被灌食摧殘致死的;

中共謊稱法輪功學員自己不慎摔死案例中,44%其實是在關押期間被多種酷刑手段摧殘虐殺的,44%是被毒打致死的,11%是被電擊致死的;




案例1:經省領導研究定為肺穿孔而死:河北省定興縣固城鄉法輪功學員熊鳳霞(女,56歲),2002年10月13日被河北定興縣李鬱莊鄉洗腦班迫害致死。10月14日中午,定興縣610人員對家屬謊稱熊鳳霞因感冒發燒沒搶救過來死亡。當家屬看到熊鳳霞屍體時,她卻牙關緊咬,全身上下遍布瘀紫痕跡,手腕上留有鐵鏈吊過的深深印痕。家屬對熊鳳霞的死因表示質疑,要求法醫鑑定,而定興縣610主任石田園(音)抵賴,拒不承認是打死的。家屬因此而找到了保定市檢察院的法醫要求驗屍,並詢問法醫屍檢報告需要多長時間出來,回答是7-10天,結果一拖就是一個月。再打電話,檢察院推給了縣裏,縣裏就千方百計往後拖,後來從縣政法委書記郝國赤的嘴裏才得知,保定法醫是不敢簽字下結論。最後將熊鳳霞被迫害致死一案報到了省裏,經省裏領導研究,最後下了一個結論是因肺穿孔而死,完全和屍檢報告不符,也與熊鳳霞屍體遍布瘀紫等諸多痕跡不符。事後縣裏給家屬6萬元賠償金,可鎮裏卻扣下5000元,跟家屬說縣裏只給了55000元。後來家屬知道了,鎮政法委李文秀(女)才找藉口狡辯說她們給管這事扣下的錢。

案例2:都得承認是跳樓自殺:李順風(女,57歲),吉林省撫松縣法輪功學員,2001年2月8日她進京為法輪功請願,3天後被北京公安冷凍致死。公安人員用傳真方式,通知她家裏所有的親屬:都得承認是跳樓自殺,還都得按五指手印。就連趕到北京為她辦理後事的丈夫當時也被逼必須簽字承認是跳樓自殺。手續辦完後,才准許她丈夫去北京昌平殯儀館見遺體。當時李順風的遺體全身一絲不掛,她的衣服冰凍成一團放在她身邊,從腳一直到頭沒有一點傷,連一點破皮的地方都沒有。她的丈夫當時看到這一幕,心如刀絞,淚水不由自主的往下流,問他們為甚麼不給穿衣服,他們說是法醫鑑定,她丈夫又問:跳樓怎麼沒有一點傷?警察們此時都面面相覷無人敢回答。

案例3:殺害後拋屍水窖:法輪功學員楊立創(男,37歲),原為甘肅省會寧縣土木鄉政府財政所幹部,從1999年7月開始先後四次被非法關押,第一次被勞教1年,第二次被勞教一年六個月。但楊立創兩次勞教釋放後仍經常向人們講真相,發資料,當地派出所所長揚言以後抓住弄死他。2005年7月1日前後,在縣黨校保先時,楊立創被單位領導以清理遺留手續為名騙回單位,當晚將其迫害致死後拋屍水窖。其單位欺騙家屬:本人領了三個月工資後外逃,發現其辦公室有真相資料,要親屬勸其回單位上班。大約一週後,當地百姓發現了窖中屍體,真相才逐漸浮出水面。

案例4:讓老伴承認是癡迷法輪功而死: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經濟開發區東江村法輪功學員李豔華(女,約60歲),2001年2月19日走出家門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舉報,然後被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局綁架。南樓公安局為了逼問法輪功資料來源,對李豔華進行刑訊逼供,將老人毒打致死。為了掩蓋殺人真相,他們先把李豔華的屍體移至西江村的一個土坑內,又在旁邊放了一些玉米秸葉,企圖製造法輪功學員自焚假相。並讓西江村村長劉勝說:發現她時還有活氣。後來就連他們自己也覺得這一切很難自圓其說,於是又把李豔華老伴馮明申叫來,對他說李豔華死了,是糖尿病導致死亡,並讓老頭承認李豔華是癡迷法輪功而死,還錄了口供。當地法輪功學員知道這一不幸消息後,當天晚上暗中來到停屍房查看了李豔華的屍體,發現儘管屍體經過多次處理,但仍傷痕清晰可見,慘不忍睹:右眼下塌,一隻眼睛睜著一隻眼睛閉著,鼻孔還留有大塊血跡,左膀子上發青,後背從肩頭到臀部排滿了警棍毒打的傷痕,幾乎整個背部都是紫色。法輪功學員拍下了李豔華被打死的第一手照片後,在太平間裏貼滿了「還大法弟子性命」、「嚴懲惡警」等標語,又在門外和第二天火化的地方掛滿了橫幅。

案例5:法輪功不讓報警:郭繼堂(男,54歲),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鳳凰鎮鄭元村法輪功學員,2005年4月在當地講真相時被舉報,警察跟蹤至其住所抓捕,因郭繼堂抵制抓捕,被警察當場毒打致死,然後逃之夭夭。不修煉家屬聞訊趕去後,看到郭繼堂遺體全身傷痕累累,血跡斑斑,慘不忍睹,連忙報警。崑山當地派出所卻以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為由不讓報警,並對家屬進行恐嚇和百般阻撓,連拍照都不讓,以致在有鄰居知曉整個迫害經過的情況下,整個真相仍然被殘酷地掩蓋著。

第四部份嚴酷的生存環境

(一)矇蔽群眾參與迫害

1999年720以來,中共利用其掌握的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及創始人李大師進行了全面毀謗和誣蔑,矇蔽了許多群眾,甚至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學員,參與到迫害之中,使得大陸法輪功學員時刻處於被全民迫害的險境。本報告調查的3653個樣本中,我們統計到212個樣本(佔總體的6%)在最後一次致死迫害中因為被舉報而遭受中共綁架迫害,其中因為講真相被舉報比例最高,達70%,然後是在家煉法輪功等被舉報(17%),與同修聯繫被舉報(5%),具體如下(圖17):


表24統計表明,舉報者身份包括法輪功學員的鄰居、家人、同事、當地幹部、居委會、保安、便衣、甚至還有學生:


案例1:在同修家準備出去講真相被同修親屬舉報害死:遼寧省鞍山市舊堡區法輪功學員袁忠宇(男,47歲),2001年8月在同修家欲出去做真相時被其親屬舉報,被鞍山市公安局一處關押在地下室。警察在對袁忠宇嚴刑毒打後出去喝酒,一星期後,當其他人聞到從地下室散發出屍體腐臭味時才想起來。當局為防止走漏消息把他的妻子陳桂鳳(法輪功學員)關進鞍山市看守所,隨後送教養院勞教,說是為她的「安全」著想,因為一旦發現明慧網上登了關於她丈夫袁忠宇被迫害的情況,她就會因此被判刑,所以把她先「保護」在教養院中。非法關押了兩年多仍不釋放。

案例2:北京請願回來被村民舉報害死:黃立志(男,53歲),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十里鋪鄉馬務寺村法輪功學員,他北京請願回來後,被當地村民舉報給公安部門,因此被抓捕,遭到警察的殘酷毒打,致奄奄一息,警察怕承擔責任,就用警車直接將他送回家,兩天後由於傷勢過重來不及搶救,在家中含冤離世。

案例3:被丈夫大喊她是煉法輪功的害死:高金玲(女,46歲),遼寧省遼陽市太子河區東京陵鄉沙坨子村法輪功學員,因拒絕「轉化」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後,高金玲回到遼陽市,在遼陽科普公園與其丈夫見面向其講自己為甚麼堅持修煉法輪功真相時,其丈夫不聽反而大喊,她是煉法輪功的,結果被旁觀者舉報,遭警察毒打後送馬三家教養院,因毒打致身體檢查不合格被勞教所拒收,警察無奈把她送回家,不久含冤離世。

案例4:為防止請願被丈夫打爛腿:薛桂清(女,56歲),天津市武清區高村鄉牛鎮村法輪功學員,2002年十六大期間,她再次去北京請願,被當地派出所送回天津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勞教所一看是她,拒收,讓當地政府、派出所接回嚴管。於是當地政府、派出所和村幹部同時唆使並給她丈夫施加壓力。在當局唆使和逼迫下,她丈夫無法忍受,竟然狠心對她下了毒手,趁她睡覺之機勒死她,結果沒有成功。時隔不久,當地政府怕她再去請願,又唆使她丈夫將其腿打斷以防請願,結果她丈夫把她綁起來專打腿,將腿肚子打爛了才住手。2004年2月,薛桂清再次去北京請願,被秘密審判。法庭上當局只要求她放棄請願就將她釋放,被薛桂清拒絕,於是被判四年,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於2007年被迫害致死。

案例5:在課堂上情不自禁高呼法輪大法好被學生舉報害死:王文舉(男,38歲),遼寧省岫岩縣湯溝中學英語教師,2003年他的妻子得糖尿病四處求醫,花了很多錢也沒治好,後經一位中醫大夫指點說:此病只有煉法輪功才能好。他妻子煉法輪功後不久就恢復健康,他自己也因此於2004年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道路。2004年10月中旬的一天,他給學生上自習課,他以自己妻子的病為例,講大法的神奇,激動的流下淚來,情不自禁喊出法輪大法好,被學生告訴家長舉報,於10月26日上午被湯溝派出所上告縣公安局,被判刑3年,於2005年4月25日在撫順南花園監獄被迫害致死。

案例6:談業務途中給保安講真相被舉報害死:陳建中(男,36歲)在長沙市君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他一邊工作,一邊給公司領導、員工和客戶講大法真相,勸三退。2005年10月25日,他在長沙市銀華大酒店與一客戶談完業務,並講了大法真相後,離開時在電梯中給一保安講真相時,被保安舉報,隨後被送至新開鋪勞教所迫害致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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