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楊繼繩《墓碑》(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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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10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三) 餓死農民,撐死幹部

在一九六一年初的五級幹部會上,與會者揭露,一方面社員大量餓死,一方面幹部生活特殊化。一九六零年春棄嬰很多,縣委書記趙玉書責令下邊不準收拾,如果收拾,誰收誰養。相反,趙家不見了一隻老母雞,他先後責令派出所長、公安局長查處,限期三天破案。群眾說:趙家一隻老母雞,比街上丟棄的小孩還重要。趙家一年到頭精米白面,魚肉不斷。(註二十九)縣委書記楊某,一九六零年春天群眾生活都那樣困苦,他在總鋪公社帶著文工團整天吹打彈唱,花天酒地,打槍照相,藉以取樂。(註三十)大批農民飢餓而死,幹部們卻請客成風,大吃大喝。有一次,縣委開會,有部分委員當場吃醉,開會胡說八道,會議無法進行。副縣長兼小溪河公社黨委書記繆某,下去檢查工作帶酒帶肉帶廚師。浙塘大隊總支書記孫某,有一次大吃大喝時,一個病人要口魚湯喝,非但不給,反打人一頓。縣委工作組林興甫說:「縣委江一舟主任不但吃細糧,還不定量。不在食堂吃飯,用油炸鍋巴吃。趙政委一家不吃粗糧。」趙政委就是縣委書記趙某。武店工作組楊義全說:「縣委生活特殊,東西都被他們吃了,吃細糧。這叫什麼『四同』?群眾有腫病,買不到糖,商業局送給縣委每人一包。病人為什麼吃不上糖?都給他們吃了!」強華說:「武店現場會浪費很大。公共食堂沒有飯吃,趙樓兩天餓死十三人,現場會還大吃大喝。炸油條,炸糖糕,水餃子,饅頭,早晨十二個菜,中午二十四個菜。喝的是金字酒。雙營子莊上的浮腫病人,被鎖在家裡,怕外人看見。」總鋪工作組貴(檔案字跡不清)說:「五九年冬六零年春,在群眾腫病死亡的時候,縣委大請客,召開公社黨委書記會,吃魚吃肉,水庫經常送魚來,都分給幾個書記、常委,從來沒有一個人給錢。招待所隨便吃,縣委每個月都吃幾百斤糧食,這些糧食救濟一個生產隊,要少餓死多少人?」(註三十一)

當時鳳陽社員中流傳一句話:「一天吃一兩,餓不死小隊長;一天吃一錢,餓不死管理員。」(註三十二)「一兩」、「一錢」指的是縣裡給社員的糧食定量。既然小隊長和管理員餓不死,更大的官大吃大喝也就見怪不怪了。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隊從大隊書記到小組幹部和炊事員,幾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後來整社時初步統計,僅幾個大隊幹部有賬可查的就吃掉牛肉一千八百多斤。一九六零年五月,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副縣長兼公社黨委書記繆某到山河大隊檢查工作,對食堂斷炊、群眾死亡不聞不問,竟與梅某等人在大趙小學吃肉喝酒。社員盛長英的弟弟看到了,支部書記端了一碗飯給他。繆竟把飯奪了下來,批評支部書記說:「你們是怎樣教育社員的?」公社開了一個小吃部,專供公社幾個幹部吃喝。小溪河公社黨委副書記石玉平一直單獨起小灶,從一九六零年七月到十一月,只在食堂吃過六頓飯,家裡不少臘魚臘肉。小溪河公社黨委副書記李某,代銷店的雞蛋、洋糖包供給他。他下去檢查工作,總是大吃大喝。喬山大隊書記梅某和會計梅某,以辦「三八」農場為名,挑選全大隊最漂亮的婦女八人,其中七人被他們姦污。(註三十三)

(四) 政治高壓,魚肉百姓

上述的浮夸風、共產風、瞎指揮風等其所以泛濫成災,主要原因是通過政治運動,造成了強大的政治壓力,消滅了不同意見。

政治高壓從「大躍進」以前就開始。自一九五七年十月至一九五八年六月十三日止,通過整社、鳴放、揭發檢舉,搜集整理了「地、富、反、壞」分子單人材料四千一百九十六份。其中,經研究批捕一千三百二十七人,管制一千四百零六人,鬥爭批判和監督生產一千零二十五人,不予處理的一百二十七人,尚未研究決定的三百一十三份。此外,通過偵察破案、打擊現行反革命活動,逮捕三百六十六人,內部肅反和搜捕外逃共捕四十五人,對國家機關、企業、學校清除出來的「反、壞」分子及城鎮「反、壞」分子,集中勞教五十九人。綜上,地富反壞分子受到各種打擊的共四千二百一十四人,佔四類分子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九,佔全縣人口總數的百分之一強。其中,依法逮捕一千七百三十六人,佔四類分子總數的百分之十六,佔全縣人口總數的百分之零點四三;依法管制一千四百零六人,佔四類分子總數的百分之十三,佔全縣人口總數的百分之零點三五。(註三十四)

如果說以上是對當時所謂「敵我矛盾」的打擊,那以,從一九五八年開始,就重點打擊「人民內部」的不同意見,在辦人民公社過程中,全縣共辯論和鬥爭七百二十二人,其中貧農九十六人,下中農五十八人,上中農四百三十八人,富農六十三人,地主三十二人,其他三十五人。(註三十五)一九五九年反右傾時(在農村稱為以兩條道路為綱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對不同意見的打擊更是變本加厲。一些說真話的人,一些對上述胡鬧提出的人,被扣上了「反黨」、「右傾」、「懷疑派」、「保守派」、「否定成績」、「攻擊三面紅旗」等政治帽子,對這些人以開辯論會的名義進行批判鬥爭。縣長趙從華由於對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有些看法,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註三十六)在反右傾鬥爭中,共排出有問題的黨員和幹部四十一人,其中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八人,嚴重右傾思想的十人,嚴重個人主義的八人,右派分子十四人,壞分子一人。(註三十七)省級勞動模範陳學孟反映了一些真實情況,反對生產上的瞎指揮,被戴上了「資本主義」和「右傾思想」的帽子。而對那些有不同意見和因飢餓而偷吃的普通社員則是取捆、綁、吊、打、關等殘酷手段。

在一九六一年以後的糾偏中,群眾揭發出前兩年違法亂紀的生產隊長以上的幹部有一千九百二十人,占幹部總數的百分之三十四。被體罰的群眾達二萬八千零二十六人(包括扣飯的一萬五千零一人),占農村人口的百分之十二點五。因體罰扣飯致死的有四百四十一人,殘傷三百八十三人。趙玉書曾在一次電話上布置說:「凡吃山芋種、油菜苗的,給我打!」楊某在總鋪公社「蹲點」時,對完不成徵購任務的大隊幹部不給飯吃。縣委候補委員、原檢察院院長陳某,親手打人十七名。一九六零年全縣逮捕和拘留二千零七十八人,經過正式批准手續的只有三百多人。在二千零七十八人當中,一千零七十六人是因飢餓偷吃的。由於關人過多, 牢房擁擠,死在牢里的就有三百八十二人。(註三十八)

以上是全縣的數字,一面的情況更為嚴重。分工在小溪河公社的李某、板橋公社的季某、總鋪公社的宋某等縣委委員,私打手銬、私設公堂,擅自關押群眾,成立勞改隊。一九五九-一九六零年,武店公社被體罰的群眾有一千二百八十五人,其中被處死九十五人,被扣飯的一千六百二十二戶,三千七百六十人。小溪河公社犯有各種違法亂紀、強迫命令錯誤的幹部有三百九十一人,占幹部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九點一。受體罰的群眾三千一百七十五人,占人口總數的百分之九點四,被打逼和扣飯致死的有九十六人,致殘的一百零三人。喬山大隊總支書記李某、大隊長張某,在一九六零年夏季的一天就活埋四個小孩,埋到腰深才經人再三勸說,才扒出來。一九六零年五月,大溪河大隊牛同生產隊長岳某將一個拔玉米秸吃的歲小孩丟到水深三尺的田頭窖里,幸虧其母發現才被救出。小溪河公社小溪河大隊北夏庄生產隊有社員二百四十人,挨過大隊長打的就有二百三十七人。下放在山河大隊工作組的展某,先後在大趙生產隊捆綁吊打群眾三十三人,扣飯三十多人,罰款二十七戶。一次社員王尚同老婆有病,展卻說她裝病偷懶,不給打飯,王妻餓得到食堂要飯,展看見后,強迫來打飯的社員每人用筷子刮她一下鼻子,誰不刮不准誰打飯,結果王的鼻子被颳得皮破肉爛。(註三十九)大溪河大隊尹陳生產隊社員郭傳良放牛時牛吃了莊稼,隊長陳某當即用劈柴將郭的手指砸斷三根。(註四十)

一九六零年二月,殷澗公社白雲大隊趙窯生產隊,社員趙小鍋,十七歲,有一個七歲小弟弟,因飢餓偷了一些山芋,被生產隊幹部韓某用棍子打得暈死過去。因飢餓無奈,又偷山芋二斤,韓將趙小鍋的手指頭砸爛四個。趙又疼又餓,兩天內死去。又以偷山芋的罪名,五天不讓七歲的弟弟吃飯,也隨之餓死。這位姓韓的隊長,共打了二十三人,罵了六十多人。(註四十一)

一九六零年三月中旬一個中午,在板橋公社安樂大隊山西生產隊,隊長繆某硬說十五歲的女孩小苗偷山芋種吃,將她捆起來,用銑把和毛竹亂打,小苗當場暈過去兩次,醒來又打,尿一褲襠,胳膊被打斷了。被繆打過的人有三十五人。一九六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早晨,五十二歲的社員叫劉金友。隊長繆某說劉金友放牛去晚了,不讓劉吃飯,劉只好下田挖野菜吃,又說劉破壞生產。這天天氣很冷,繆強行脫掉了劉的棉衣棉褲,捆綁起來用棍子毒打。劉疼得喊「爹爹饒命」,始終沒有鬆綁。胳膊被打斷,全身青紫。打后卧床不起,兩天不給飯吃,五天後就死了。(註四十二)

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隊被幹部捆綁、打罵、吊罰、扣飯、游庄的群眾就有一千零七十八人,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六點三,被打死二人,逼死一個。北夏生產隊共有社員二百四十人,被隊長李某打過的就有二百三十七人。社員王功良死後,工作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燈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願去,展要鬥爭她。這個婦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後,小孩就在家裡死了,小孩死後幾天無人問,屍體被老鼠咬得不像樣子。大隊副書記史某,借口寡婦王氏母女倆要外逃,不給飯吃,並罰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個男社員捆在一間房子里,同時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倆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間房扒掉。工作組李某發現社員廟永產偷了幾個山芋,就把廟捆起來,把幾斤山芋掛在廟的頸子上「游庄」。三官廟生產隊團員魯維安,從水庫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時,生產隊長史某一連兩天不給飯吃,還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魯維安餓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魯綁了兩天不給飯吃。不幾天,魯就病死了。(註四十三)

一九六零年麥收時,山河大隊總支書記陳某叫社員苦戰三晝夜。有一天魯殿發在場上打瞌睡,被陳用開水澆頭,頸子上麵皮都燙爛了。喬山大隊長鄧某,去年春天以勸阻外流為名,將一個過路人捆到大隊吊打,從身上搜出十二斤糧票和十二塊錢,自己入腰包了。總鋪公社鳳興大隊生產隊長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鐵火叉燒紅了烙嘴。殷澗公社趙窯生產隊長韓某,逮到一個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四個手指。黃灣公社淮豐大隊小隊長張某逮到偷青的社員王小腳,用鐵絲穿上耳朵,並用鐵絲捆著手吊在木樑上。三小隊社員吳開聰的兩個小孩餓得偷吃青苗,支書黃某指使打手用鐵絲把兩個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並對小孩說:「你們倆打個電話吧。」星火大隊支書鍾某利用婦女偷青的過錯,在田裡強行姦污。板橋公社浙塘大隊長孫某,逮到一個偷青婦女,打倒在地,用槍搗婦女的陰部。(註四十四)

李武大隊社員徐開蘭曾當面批評過隊長蘇某貪污病院的油,當徐開蘭發生嚴重浮腫病後,蘇不叫醫生進行治療,說:「癆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趨嚴重。之後,蘇乘鄉里來人檢查病院的機會,企圖將尚未斷氣的徐開蘭活埋。當時徐的小孩在場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餅乾將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蓋上,抬到外邊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還慘叫:「給我稀飯吃!」(註四十五)

武店公社趙樓大隊副大隊長趙某說:「群眾是奴隸,不打不罵不扣飯就不行。」 一九六零年,他打過三十多個人,有的被打傷,就的被處死。全社原生產小組以上幹部一千一百六十三人,犯有違紀錯誤的有二百六十五人,佔百分之二十二點二。被他們捆綁吊打、拘留關押、扣糧扣飯、罰勞役等有一千二百八十五人,其中被處死的九十五人,被扣飯的一千六百二十二戶、三千七百六十人。(註四十六)

(五) 在水利工地上

大躍進以來,鳳陽搞了不少水利工程。興修水利應當是好事,但由於缺乏科學態度,不少水利工程勞民傷財卻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農民的處境不如奴隸,他們餓著肚子從事極其繁重的體力勞動,大批人在飢餓、疲勞中死去。

建設電灌站是鳳陽當年的一項水利工程。這項工程的工地經常加班加點,增加勞動強度,還剋扣民工口糧十二萬余斤。縣委書記處書記張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飯,工效還要翻三番,下雪還要光著脊樑干」的口號。縣委委員、副縣長杜某,看到民工不脫衣服幹活,就罵人家沒有幹勁。水利工地上還規定:多勞多吃,少勞少吃,不勞不吃,照出勤人數發口糧,炊事員、勤雜、病號不超過百分之十。民工請假非經指揮部批准的不給飯吃。民工生病就攆回家,被趕回家的病號因不發口糧或少發口糧,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隊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兩個民工架著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據統計,電灌站共死民工二千四百七十四人,占民工總數一萬四千二百九十三人的百分之十七點三。這還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數。利民公社上電灌站的五百人,死掉三百零七人,佔百分之六十點四,宋集大隊上電灌站的四十人,死掉二十九人,佔百分之七十二點五。(註四十七)群眾叫杜思儉「杜閻王」,把電灌站叫做「閻王殿」。縣醫院周醫生到電灌站檢查病情,向地委彙報說浮腫病人較多,張政委把桌子一拍,說:「這個傢伙擴大病情,思想右傾!」

縣委委員兼小溪河公社黨委副書記李某在燃燈水庫私設「法庭」、「牢房」,「勞改隊」,任意關押民工。他指使人打了二十多副手銬,專門對付所謂「調皮搗蛋」的社員。被他關押和上銬的群眾有七十多人,被整死的有二十八人。(註四十八)在這個水庫工地,白天強迫勞動,晚上不分男女關在一起。規定每頭牛、半里路每天要拖四百八十趟,完不成任務就送去勞改。牢房裡的刑罰多種多樣:罰站,捆綁,吊打,用鐵絲穿耳朵。大溪河社員王佔滿,還沒斷氣,就叫民工把他埋掉。民工把他放在外面沒有埋,他蘇醒過來爬了四天,爬了二十里路才回家。(註四十九)燃燈大隊黃庄小隊社員丁學然因偷宰了老母豬,被李某押到水庫工地勞動,白天強迫干重活,晚上銬上銬子關禁閉,一個月後,丁學燃被活活折磨死在牢中。小溪河大隊南劉家生產隊社員宋維勤因從水庫偷跑回來,李某知道后,就把這個社員抓起來,白天勞動扣飯,晚上關禁閉,被折磨致死。民工病死了不上報,不通知家屬,隨便把死者埋掉。(註五十)

一九六零年春,山河大隊副隊長繆某帶民工上水庫,強迫社員像奴隸一樣勞動,他親手吊打社員一百多人,並先後死去三十五人。新華大隊副隊長張某把社員許山友捆綁送水庫,許不願去,張將許反綁,用牛拖,許被拖得皮開肉綻,直到許慘叫「願意」后才放下,接著就捆綁送水庫,不允許有病送回,第四天死去。(註五十一)張某對在一九五七年整風運動中向他提過意見的社員史前山進行報復。他利用民工上水庫的機會,將史家兩個勞動力分別調去修水庫和鐵路,還強迫在家的老母和兩個孩子像男人一樣,每天交七十斤野菜,否則不給飯吃,同時規定:不準家裡冒煙,否則沒收。與此同時,又誣史家兩個小孩偷東西,將兩個小孩捆綁吊打。第二天,兩個孩子就病了。孩子的病越來越重,老母哀求張,請求住院治療,張某竟惡毒地說:「還住什麼醫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沒有開門的沒有關門的!」沒幾天,兩個小孩死去,接著老母也連氣帶餓死去。(註五十二)

(六) 分田到戶渡過難關

食堂斷炊,餓殍遍野,外出逃荒又受到層層「勸阻」,即使通過重重關鎖逃了出去的也找不到活路,因為其它地方也是大飢荒,沒有糧票吃不上飯。外逃的人不少餓死路旁。在這生死關頭,有些生產隊不顧共產主義思想的禁錮,偷偷地把田分到戶,讓農民自己在土地中找吃的,以渡難關。一九六一年,府城公社四鳳大隊實行了「三包四定」的辦法,平均畝產超過了一九五七年的水平。縣裡總結這個隊的經驗,在全縣推廣。當時,安徽各地也搞起了分田到戶,在全省範圍內搞起了「責任田」,當時農民稱為「救命田」。(註五十三)到一九六二年改正責任田時鳳陽縣委報告,鳳陽縣的二千九百九十三個生產隊中,集體經營的只有五百六十四個,只佔百分之十八點八。包產到組的有一千二百五十四個,佔百分之四十一點九;(註五十四)實行責任田的有一千一百七十六個生產隊,佔百分之三十九點三。實際上實行責任田的比例比這個數字大得多。這些分到戶的田的確救了農民的命,農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全家老小在地里精耕細作,當年就可以吃飽肚子,兩年形勢就好轉起來。劉府公社有的社員說:「單幹單幹,快活一年,四兩燒酒,兩個鴨蛋,逢雙趕劉府,逢單趕車站」。他們認為搞責任田有三大好處:一是政府省心,生產不要問;二是幹活的人多全家老少一齊干;三是糧食產得多,家家有餘糧。「但是,分田到戶畢竟和共產主義目標是相悖的。中共中央很快「糾正」了這一作法(安徽稱為「改正」)。一九六三年,工作組在鳳陽「改正」責任田和包產到組時,人們也比較理解幹部的苦衷,有人說:「責任田是瓦上霜,是見不得太陽的;是看鴨船,是經不起風浪的」,也有人說:「人隨王法草隨風,中央要這麼做,你不隨也不行」。但在改正中還遇到了重重阻力。黃泥鋪公社有的小孩在街上唱:「成鄉長,你想想,沒有責任田,哪有米和糧。」城南公社的農民說:「前年我們像雀子一樣,關在籠子里悶死了,剛放出來溜了兩年,現在又要把我們關起來了。」也有人很堅定地說:「我不改,堅決干責任田。」也有人準備搬家到山溝里去搞責任田。(註五十五)原來搞責任田的積極分子和堅決反對「改正」的人都受到了懲罰。全省有十萬農村幹部被鬥爭、關押,有的家破人亡。儘管如此,但沒有消滅農民搞責任田思想,十多年以後,又是鳳陽的小崗村最先搞起了責任田,並且在全國得到了普遍推廣。

註解:

[註二十九] 陳震亞:《關於鳳陽問題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一日。

[註三十] 同上。

[註三十一] 《中共鳳陽縣委五級幹部擴大會議簡報(第五期)》,一九六零年一月九日。

[註三十二]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的試點情況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註三十三] 同上。

[註三十四] 王耕今、楊勛、王子平編:《鄉村三十年——鳳陽縣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實錄(一九四九-一九八三)》下,北京,農村讀物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一六二-一六四頁。

[註三十五] 同上,第一六九頁。

[註三十六] 中共鳳陽縣委:《趙從華的反黨罪行材料》,一九五九年十月三十日。

[註三十七] 中共鳳陽縣委:《鳳陽縣整風開展情況》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八日。,

[註三十八] 陳震亞:《關於鳳陽問題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一日。

[註三十九]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的試點情況報告》,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註四十] 同上。

[註四十一] 陳震亞:《關於鳳陽問題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一日。

[註四十二] 同上。

[註四十三] 同上。

[註四十四] 同上。

[註四十五]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小溪河公社壞人當道情況所調查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十日。

[註四十六] 《武店公社黨委關於整風整社工作情況的報告》,一九六一年四月十八日。

[註四十七] 陳震亞:《關於鳳陽問題的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一日。

[註四十八] 鳳陽縣趙玉書同志在縣委在五級幹部擴大會議上第二次補充檢查,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五日;

[註四十九] 同上。

[註五十]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五風情況》,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七日。

[註五十一]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小溪河公社壞人當道情況所調查報告》,一九六一年二月十日。

[註五十二] 同上。

[註五十三] 鳳陽縣委調研組:《關於政府城公社四鳳大隊三包四定工作簡報。》(第一期)(第二期)。

[註五十四] 中共鳳陽縣委:《關於改正「責任田」和改正包產到組的工作情況彙報》,一九六三年三月十日。

[註五十五] 同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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