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門武器走私 被告判最高達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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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12日訊】今年1月,也門當局截獲1艘運載大批伊朗提供的武器的船隻,船員皆為也門籍,也門法院今天判處些船員,最高刑期達10年。

據中央社報導,南部大城亞丁(Aden)的法院判處3名被告6年徒刑,1名被告3年徒刑,4人判1年徒刑,仍在逃的1名被告則重判10年。

根據起訴書,這群也門籍船員因「與伊朗掛鉤」和「利用船隻走私伊朗武器至也門」遭判有罪。

截獲的這艘船上裝的武器包括攜帶型防空導彈,迫擊炮和火箭推進榴彈,顯然是駛往北部的反政府武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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